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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此乃爱情 (第2/2页)

“嗯...至少十年以上的东西,吃起来会死人的。”刘秀拿起来闻了一下,便知道这如同包子一样的腐烂东西,是经历了多少年了。

刘钦对于儿子刘秀的农耕研究,那是一百个放心,虽然肚子那是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但还是忍了下了:“那边有个湖,这网应该还有用,走,咱们爷俩试试去。”

“父亲,您生火吧,这渔网我试过,是可以用的。”刘秀转手指了指那片死湖,斩钉截铁的说道:“那湖的样子,必然有鱼儿。”

刘秀一个人拖着渔网来到了湖边,随手一丢便让渔网飞入了湖水中,仅仅一个照面,刘秀就能感觉到捕捉到鱼了:“父亲,快些生火啊。”

刘钦正在努力,那手中的枯枝咯咯作响,也是一瞬间,就把火给生起来了:“快,这里有火了。”

刘秀听后使劲一拉,瞬间十几条野鱼入了渔网中,被刘秀给拉了上来:“父亲,鱼来了。”

一炷香不到的时间,这片早就没有人烟的山林之地,就传出了烤鱼的味道。刘秀和刘钦一人拿了一个,开始吃起了这近一整日没有下肚的食物。

野味飘香,这片山林之地也不是只有刘秀和刘钦父子二人。阴丽华知道李松是个什么样的人,生怕这个自称汉高祖刘邦九世孙的乡野男孩会被报复,便带着管家一路尾随,来到这里。

阴丽华也是大家族的女孩,管家也没饿过肚子,但此时这种地方,就不是用钱能拿来的食物的,在入夜后,尤其是烤鱼的味道传至阴丽华的鼻子里后,阴丽华也破天荒的肚子咕噜的叫了起来:“叔,咱饿了。”

“小姐,您非要来这种地方,哪里给您搞吃的啊。”管家是个勇武之人,若是中午那顿仗打起来,管家一个人就可以打败所有敌人。

“哎...要不,咱们去问他俩要点吃的?”阴丽华饿是真的,但相见刘秀是更真的。

管家能陪同阴丽华来,自然是智勇双全的人物。加之从小看着阴丽华长大,哪里能不知道阴丽华的心里转变:“小姐,不管哪个叫刘秀的是不是高祖的九世孙,您和他都是不可能的。南阳的事情比较麻烦,老爷绝对不会允许你嫁给你一个乡野男孩。”

“反正我不嫁给李松这个王八蛋。”阴丽华没有明确要嫁给刘秀,毕竟爱这话感觉,阴丽华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对于李松,阴丽华是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

“小姐,先填饱肚子吧,我去看看,您别乱动。”管家走出了树林,朝着刘秀和刘钦而去。

这个地方其实也不是别的地方,就是当年刘病已和许平君临时搭建的屋子。可自从孝宣皇帝走后,长安城里更是暗流涌动,人人都盯着那至尊之位到底是谁,几个世代的皇帝过去后,也就没人管这个地方了。

如今刘秀突然造反,自然也有了一定的意义,在面对突然出现的管家时,心里那种沉稳的气质,让管家身为敬佩:“少年,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高祖九世孙,但就凭你今日的行为,在这乱世中,必然能成为一介英雄。”

“乱世?这是乱世吗?”刘秀在长安城也不是一两日了,总觉得事态还算安稳,只要有个活头,是没有人愿意干造反的事的:“您可不要和胡说,要不然这烤鱼,咱就不给你了。”

“不给我可以,但我家小姐是真的饿了。”管家扭头喊着阴丽华,可阴丽华却久久没有回复:“坏了。”

管家猛然冲回了树林,结果就被树林里的人狠狠的踢了回来:“阁下虽然上了年纪,但也有勇武之力,若是再年轻点,我不可能偷袭你成功的。”

草丛里刚刚说完了话,一个身穿戎装的人便走了出来。身后呼啦啦的一片人,都是身穿戎装,面露严酷。

刘秀虽然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来头,可感觉已经不好了:“管家,你家小姐呢?”

“小姐?”管家四处张望,结果看到了被压制的阴丽华:“小姐!”

“今日在京兆城内,有一少年打了大司马的好友,是谁请站出来吧,外人我不想连累。”身穿戎装的人给了刘秀一个很熟悉的感觉,有点像初入长安的执金吾,但又不是那执金吾:“人是我打的,但我不明白,您是谁?”

“我是京兆南城的卫尉,只是名字,不方便跟你说。”卫尉走上前来,看着刚刚吃完烤鱼的刘秀,随即点了点头:“可惜了,若是盛世,你这等人必然飞黄腾达啊。可如今乱世将近,你也只能认栽了。”

“认栽到没什么,只是你要如何给我定罪?打人吗?那么在这之前的大街上,那群人可是狠狠的打过我一顿啊,满城的百姓都会为我作证的。”刘秀还是太单纯了,误以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还是年轻了啊,此人是大司马的朋友,是大司马亲自下给咱的命令,你为何不跑远点啊,非得趟这个浑水。还有,这里你是怎么知道的?”卫尉一直都站在丛林的边上,压根就不敢进来半步。

“这里?路过而已,有什么特殊的吗?”刘秀询问后,卫尉松了口气,给刘秀等人讲了讲这里的事情:“这里虽然破败,但也没有谁敢来,你虽然不知道算是误打误撞吧,可也没有讲理的地方了。”

卫尉上前一步,示意要抓刘秀。刘秀双手紧握,正要试探性的看看自己能不能打败面前的南军将军卫尉,好把阴丽华给救出来。而正值此时,一直没开口的管家却突然开口了:“卫尉将军,此人是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叫刘秀。今日的事情,您不想好好的调查一番吗?”

卫尉只是听说这两个人逃出了长安城,往南边山林而去,压根就没有去那酒楼询问过,自然不知道这些事:“刘氏之人?当真?”

“有家谱的,只是在陈留,并未带在身上。”刘秀看着面前的卫尉,一时间不知道自己的结局,也不敢贸然进攻,惹出事端来。

许久之后,阴丽华被放回来了:“就当咱没见过吧,快些走,李松这人报复心极强,走完了,就没有命了。”

卫尉带着人又回到了丛林里,刘秀带着其他几个人,赶紧上了路,一路朝着南阳而去。路上管家问刘秀为何要去李松的地盘,这不是自寻死路吗?但刘秀却摇着头,说了自己的理解:“他们能追到这里,定然是厉害的很,自然知道我是陈留人,会在通往陈留的地方设埋伏的。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去南阳郡先躲起来。”

其实刘秀是怕回到陈留后,自己的家里人已经被迫害了,所以一路无话,也觉得自己这撒气一般的行为,是惹得麻烦。

阴丽华也是一路无话,就是跟在刘秀的背后,后面还有管辖,阴丽华觉得虽然在逃命,可从小到大直到至今,也不曾有过这等安心。

出了山林,本以为是安全了,可映入眼帘的确实李松本人,带着卫尉一起埋伏在了这里:“哎呦,这不是咱高祖的九世孙嘛,怎么还会拐走咱的女人了?也是也是,当年高祖就喜欢别人家的女人,你也这样做,咱信你是高祖的九世孙了。”

华夏这地方到了今日,人们都愿意认祖宗。这刘氏之人在汉世,自然是听不得自己的祖宗被人数落的:“李松,你这个王莽的狗,等王莽死后,你必然会被抽筋扒皮,别太得意了。”

“到那时候再说吧,卫尉将军,别等了,完成你的命令吧。”李松可不管自己今后的事,反正这个仇是必须报的。

卫尉叹了口气,心想自己也真是要遭天谴了:“刘秀兄弟,对不住了。”

“哪里需要对不住?”一声轻响,从刘秀的后方出现了不少人,都是一样身穿戎装的人。为首的人刘秀自然记得,正是自己羡慕不已的执金吾。

“执金吾?你怎么会在这里?”卫尉疑问的时候,李松也皱起了眉头:“执金吾,这里是长安城南边百里之地,你没权利来这里的。”

“可我就是来了,你能怎么样呢?”执金吾是王莽的嫡系,自然知道这李松是个什么存在。也知道王莽气愤这李松不是一两日了,自己站出来怼一下,也未尝不可。

“你!卫尉将军,这可是您的地盘啊。”李松示意卫尉出头,卫尉虽然不愿出头,但此时也确实涉及到权限的问题,自然不能坐视不管:“执金吾,京兆南界百里之地,是我卫尉的职权范围。京兆北界的百里之地,才是你执金吾的地盘。如今你来到这里连声招呼都不打,这是怎么意思?”

“什么意思?咱是在救你啊。看看这里的环境,那两帮人不可能一点眼线都没有,有什么事今后再说,他们这几个人先放在我的手里,如今的北城,被南城安全。”执金吾说的没错,长安以北原先是人畜不存的。要不然就在长安城里,要不然就在北疆的万里长城边上,所以盗贼也不愿意待在那里,如今太平了那多年,反而是南边越发的乱了。

“这是大司马的意思吗?”卫尉虽然不想抓刘秀等人,可这涉及到自己权限了脸面的事,刘秀抓不抓倒不是必要的了,自己一定要在南边有面子,要不然今后外人谈论起长安城的南军和北军,自己这个卫尉必然会输在执金吾身上。

“没有,但我离着他们近,他们估计也愿意来我这里,还是那句话,先让他们回长安城吧,这样最好。”执金吾不管是人数还是个人武力方面,都在卫尉的南军之上。这么多年了二人虽说是明争暗斗,可在大司马王莽心里,显然是执金吾更受重用一些。

“回长安必然可以,但这几个人,我要和你一起押运。”卫尉说完后,手已经握住佩剑了,因为这是自己的底线,一旦执金吾还是不让,那么最后,就只能拼命了。

“这没问题,但这个人,没有权力跟着你我一起。”执金吾手指着李松,示意不能让李松跟着。

这里乱不乱,李松自然是知道的,看此情况,也不太敢说话了。

“李大人,这里距离南阳还近一些,您先去老家待一段时间吧,这样是最好的办法了。”卫尉其实也不想李松跟着,因为不喜欢李松。

李松自讨了没趣,便说了狠话:“阴丽华,我这就回南阳找你父亲说道说道,不认婚约也就罢了,还找人打我,行啊,这笔账咱早晚跟你,还有你的家族算。”

李松放了狠话后,便骑马而走。阴丽华气的都哭了,管家也是皱着眉头,久久不能释怀:“小姐,听天由命吧。”

执金吾和卫尉相视一眼,也同时叹了口气:“如今咱们要快些回长安,跟大司马讲明情况,快的话,大司马会下命令让李松这条狗住手的。”

卫尉说完后,执金吾也点头认同:“目前只能这个办法了。”

“不去,坚决不回长安。”刘秀突然拉着阴丽华的手,表情异常严肃:“不管是世代更迭还是改朝换代,哪怕是他王莽今后当了皇帝,也是要讲理的。京兆固然复杂一些,可好赖不分,你们二位都有责任。不是保护得了你们的大司马就等同于完成了任务,你们不是王莽的执金吾和卫尉,你们是天下百姓的执金吾和卫尉。”

本来还紧张的要死,可当刘秀的手握住了自己后,阴丽华的心里突然有底了:“对,你们二人现在追上去,杀了李松,不仅事情完好,我想那大司马也不会怪罪你们二位。毕竟你们二位是执金吾和卫尉,而他李松,就是一条惹事的狗而已。”

执金吾和卫尉再次相视,看样子是认同了这样的说辞。可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执金吾和卫尉纷纷摇头:“不行,未央宫里的复杂,不是你们能想象的。如今皇帝没人坐,这大司马就是皇帝,天早晚会变的,你们走吧,就当这事没发生过。”

执金吾率先扭头而走,卫尉也是随着一声叹息,一起走了!

两个人都是人中龙凤,此时一左一右的入了山林,身旁的军士也一个一个的离开,最后只有刘秀四人在。

“你叫...阴丽华?”刘秀突然问道,搞得阴丽华脸突然 红了起来:“嗯,我也知道你叫刘秀,还是高祖的九世孙呢。”

“哎...说来惭愧,这九世孙也没什么用啊,到了今日,还不是受人欺负?”刘秀说到这里,才突然反应过来自己还抓着阴丽华的手呢:“噢对不起。”

刘秀刚想放手,阴丽华就死死的抓着刘秀不撒手:“我没让你放手,你就不能放手,明白吗?”

刘秀的力气很大,连管家都未必是刘秀的对手。可如今不管刘秀如何挣脱,也丝毫摆不平当下的窘迫:“阴丽华,咱们算是初次见面吧,你好歹也是个大家闺秀,可如今不撒手是什么意思?”

“你...娶我呗。”像阴丽华这样的大家闺秀突然说出了这样的话,连管家都惊讶了:“小姐,你这是说什么话?”

“叔叔,咱让高祖的九世孙来娶我,也不算是吃亏啊。”阴丽华咯咯的笑了出来,这才让刘秀真心的愿意看阴丽华这个富家小姐:“你...确实好美。”

刘秀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个实干家。谁想当神农再世,就不断的努力着。所以虽然穷困一些,但总觉得自己活的有意义,也就没有任何的自卑感。但这时候的刘秀,是真的有了自卑感,心里也在不断的反问自己,当真敢娶阴丽华这样的女孩吗?

“你阳光,我好美,咱们天造地设的一对。咱不要嫁妆,咱就要你的一颗真心。”阴丽华说到了这里,更是死死的握住了刘秀的手,脸上也多了一丝倔强,让刘秀看着都有些心痛了:“咱虽然对你也有了一丝情愫,可身份差别太大,门不当户不对的事,我刘秀不敢耽搁你。”

“叔叔,我要拜堂成亲。”阴丽华带着哭腔的声音,最终让管家认了:“哎...听话了一辈子,今日咱也嚣张一次,老兄弟,您的儿子娶我咱家的小姐,不亏吧?”

“不亏,当然不亏,刘秀你小子别生在福中不知福,先把生米煮成熟饭再说啊。”刘钦的话让阴丽华有了底气,虽然还是带着哭腔,但此时的声音,已经变得激动了:“叔叔,看刘秀还没反应啊。”

管家心有灵犀,一步迈上前来,瞬间把刘秀给按跪在了地上:“一拜天地。”

阴丽华也赶忙跪下,和刘秀一起拜了天地!

“二拜高堂。”管家松开了手,站在了阴丽华的面前,刘钦也是一样,站在了刘秀的面前:“夫妻对拜,送入高堂。”

这般闹剧一样的婚礼,让刘秀心神空宁,让阴丽华心有所属,让管家心生满足,让刘钦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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