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木兰辞》! (第2/2页)
而木兰对于如此高的官职,却只是毅然决然的拒绝,她根本就不在乎这些!
渐渐的,不断有人明朗了木兰此举。
对啊,她最开始参军的目的就只是“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罢了,她哪想要这些啊。
此时不光是女性,就连不少男性的眼眶都有些湿润。
他们也被如此干净的灵魂所打动了,这一个追求功名利禄的年代,你还是需要相信有这么一批有着高尚情操的人。
“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阿姊闻妹来,当户理红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
一副喜庆的画面瞬间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爷娘听到自己最爱的女儿回家了,哪怕过了多久,经历了再多的事情。
木兰在家里也只是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宝贝罢了。
弟弟妹妹也由衷的为姐姐平安归来而高兴。
团聚不也是刻在中华民族血液中的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吗?
在场的所有人听到这里,心中都是不由自主地为木兰而高兴,而她能够平安归来而高兴。
而不是因为她的战功显赫,得到天子的赏赐。
夏华写到这里,笔锋也逐渐慢了下来,他也希望诗中的木兰能多多享受这段时光。
这应该也是她从军如此多年,梦到过最多的场景。
此时真真切切的出现在了现实当中,夏华只是希望这段时间慢一些,再慢一些。
“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
苏云曦看到这里时,眼眶中已经满是泪水。
木兰女扮男装从军多年,此时终于恢复了自己的女儿身,化起了那最美的妆容,梳起了华美的头发,穿回了自己的曾经的衣着!
她期待这一刻……很久了吧。
众人虽然此时无法亲眼目睹木兰的神情,但他们能够想象,木兰以女装出现在同行了十二年的同伴们面前时。
神情一定是很得意的吧,心情一定是很骄傲的吧……
会不会还带着一丝羞涩呢?
诗歌终于到了最后的阶段,夏华回头扫视了一番众人,又继续挥笔写着。
同样的是边写边读,可是现在夏华的语气中,明显是带有着一丝质问。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写到这里,全诗完。
夏华在末尾处留下了自己的名字,拍了拍手,转头看向众人。
“此诗如何?”
全场鸦片无声!
夏华又看向之前叫唤的最欢的孙华山逐字逐句问道:“此诗如何呢?”
孙华山涨红了脸,捏紧了拳头,却是说不出一句贬低的话来。
首先是他不知道从哪里来贬低这样一首诗。
其次木兰这个形象已经征服了在座的所有人,特别是女性。
如果他现在敢说一句不是,那毫无疑问,都不需要夏华亲自出手,这些勇敢的女性们就会将他批斗成渣滓。
夏华看着孙华山快要憋坏了的神情,突然有些好笑。
“怎么了,要拉出来了?没人拦着你啊,别污染环境直接拉兜里了!”
现在全场夏华才是大势所趋,人又是有着抱团取向的一种生物,见到孙华山大势已去,都纷纷顺应着夏华的话开始大笑。
孙华山恼怒地看了一眼周围,气的直接转身离去,连一句招呼都没打。
枪打出头鸟,之前孙华山跳的最欢。
此时夏华靠着实力碾压过后,打的第一个人自然就是他。
实力不够导致输掉比赛,成王败寇,经此而已。
评委们也见到愤怒离场的孙华山,也没有开口阻拦。
这孩子就是这个性格,恃才傲物了一些,如今被夏华打压一下也不是坏事。
曾经大家惯着他不过是因为他有才,他的能力在同年龄阶段独一挡,大家都把他当作未来诗坛的希望。
而现在……有了夏华这种真正的天才!
孙华山?
有没有这人都差不多吧,他能幡然醒悟,从此脚踏实地自然是最好。
倘若就此堕落,一落千丈可能也不会有多少人惋惜,毕竟已经有更好的人出现了。
很残酷,却也很现实。
随着评委席掌声响起,全场所有人都贡献出了自己的掌声,久久不能平息。
等到掌声渐小,白须老者才缓缓开口。
“我要为所有女性道歉,小夏刚刚那首诗教会了我很多,不光是诗歌方面,同时也教会了我之前的观点是多么的愚昧。”
“好一个安能辨我是雄雌啊!”
夏华也笑道:“大家看了花木兰的例子,那么谁还敢说女子不如男呢?”
谁说女子不能为官,谁说女子不能打仗!谁说女子只能蚕桑,谁说女子只会织布!
这些历史的偏见总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被消除,被改变。
花木兰能做的,现在的女性也一样能做!
而夏华关于这首诗的成绩就是自己第三场的成绩。
此诗一出,这届的诗歌交流会仿佛直接丢失了悬念。
甚至不少还没上场的选手都开始琢磨着该不该上场卖弄自己的诗词了。
因为第三阶段是随意创作的原因,所以每一位选手在赛前准备的一年时间中,多为这第三场比赛做了准备。
一年的酝酿,大家对于自己的作品都很有信心。
都坚信着不管交流会的这届水平如何之高,自己都必定能有一战之力。
可是面对这一首《木兰辞》,却没有人心中有一丝胜的希望。
如果在这个时候拿出自己的诗,必定会被《木兰辞》的风头所碾压。
这是所有选手都不愿的、
不是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吗?
大家都是写诗的!凭什么我要输你啊!
可夏华也只想说一句:我这是五千年中精粹中的精粹!凭什么不能赢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