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第320章:江湖路远。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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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又去了。北方的初夏最舒服,春风尚未消退,酷暑尚未来临;百花犹有余香,绿树正待成荫。
但这样的好日子,好像没过多久,炎热的夏季一下子就来了。
五月十九,晴。
夕阳的余辉照着金光闪闪的“四海客栈”四个大字,郭思谨歪头对宋小宝低声笑道:“我娘曾在这里住过,她那时候不知道是我们家的,还埋怨太贵了。”
宋小宝更喜欢这种无拘无束,经常换地方的生活,一路上心情都特别好。他笑嘻嘻地接话:“这里收的钱更多吧?”一路走一路收钱又付钱,截止目前净收入一万五千三百两银子。
每到一个地方停,宋小宝都会猜测,是要收钱,还是要付给别人钱。
郭思谨不去猜,她早已熟记心。哪个地方是做什么的,都有什么人,叫什么名字,每月能盈利多少,或是需要支付多少。
应天府的四海客栈每月上交三千五百两银子,是最肥的一个地方。
名义上的老板叫张飞,是个三四十岁的本地中年人。最早的时候他是这个店的伙计,上一任老板是他叔父张发财。十五年前,张发财把这个店给了他,专心在汴梁经营布庄和铁铺。
这是表面情况。
实际情况是张发财是慕容谨的人,后来慕容谨又看中了张飞,就把这个店让他管理了。
在船上的时候,郭思谨曾问过张新弦,为什么不担心这些人背叛呢?
张新弦说,他们都是千挑万选来出的。
郭思谨又问,没有看走眼的时候吗?
张新弦说,你的上一任老板七夜飘雪是江湖第一杀手,背叛就是死,他们不敢。
郭思谨自称七公子,就是要借着见面的时候,提醒一下大家,七夜飘雪在此,别有啥想法。
当今世道,无论文人武士都喜欢配剑,它不仅是为了杀人,更多的是一种装饰。江湖人喜欢背剑,风雅之人喜欢把剑系在腰间,郭思谨则喜欢把它拿在手里。
她说有危险的时候,可以在第一时间出手。
张新弦说:经常行走江湖的人,看到你的剑就不会主动惹你;哪个不长眼的青瓜蛋子撞上来,也不是你的对手。
郭思谨惊讶道:我有这么厉害?才练了不足一年。
张新弦说:剑走轻灵,唯快不破。你的臂力虽然跟不上,但速度快。
郭思谨正要高兴,张新弦又说:你的胆子可能不行。郭思谨立马说,我行。
后来在某条街上遇到了一条狗,张新弦说,你抽出剑把它砍了。郭思谨紧了紧手里的剑说,我下不了手。
张新弦:对呀,狗你都下不了手,何况人呢?所以,你首先要克服的是心里的恐惧,而不是要把剑术练的有多高。
宋小宝抖了抖他的在刀说:姐姐不用练,有我保护你,鬼来杀鬼,人来杀人。
此时,郭思谨瞄了一眼隔壁的铺子,对宋小宝说:“这个地方的钱多,等用了饭,你去成衣铺子里买身衣服,挑你自己喜欢的。”
郭思谨他们三人比约定的时间,早了一个晚上到四海客栈。晚上宿在了这里。次日清早,宋小宝神神秘秘地说:“你猜猜,我昨晚在这里看到谁了?”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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