谪仙 第93节 (第2/2页)
老婆婆走后, 李朝歌关好门窗,轻声道:“这是我们第二次遇到武神了,真是有缘。”
“民间传说夸大了很多地方, 当个故事听就算了, 不必当真。”
李朝歌坐回桌子对面,她看着面前热腾腾的饭菜,毫无动筷的意思。李朝歌说道:“即便夸大, 也是基于真实事迹放大。龟背村有武神画像, 这个村子供奉武神, 龟背村祠堂里混入一个帝丘秦氏的牌位,而偏偏武神姓秦。我怀疑,祠堂里那个灵位就是武神。”
李朝歌说完, 等了一会,不满地瞪向顾明恪:“你为什么都没有反应?”
顾明恪敷衍地点点头,道:“你说得对。”
这并不难猜, 顾明恪能破解聚魂阵, 说不定他早就猜出来武神和帝丘秦氏一个人了。李朝歌细微地撇了撇嘴,她撑着下巴靠在桌子上, 十分费解道:“发画像,供神位,换香火,所有事情都是为了武神。可是,武神已死了许多年,到底是谁在推动这些事情, 他们又有什么目的?难道,有人想借武神的名义起事吗?”
李朝歌想了想,始终觉得匪夷所思:“武神实在太久远了, 如果真要造反,用太上老君、玉皇大帝、观世音菩萨,哪一个不比武神有号召力?普通人根本不知道武神,费这么多功夫真的有用吗?”
而且,李朝歌还注意到一个细节,那个牌位上没有写武神名字,而是写的秦氏。香火写谁就供奉谁,为什么要模糊处理呢?
“天命如鬼神,信则有,不信则无。”顾明恪垂眸,眼睫遮住了他眼神中的神采,语气中似乎有丝嘲讽,“无论再多人说荒谬,只要当事人自己相信,那便是有用的。”
这样一想倒也是。自古开朝立国之人,哪一个不是坚信自己乃天选之子,靠着这股逆天改命的心气儿,才能开创霸业,成万人之不能成。李朝歌想到潜渊剑亦是夔国君王的陪葬,据说潜渊剑集大气运于一体,得之能得天下,现在又冒出来一个天命之子武神。
李朝歌想着,和顾明恪说道:“秦家的人未免太迷信了,先是占卜,说自己家的孩子是天子投胎,然后又造出一柄剑,说拿着这柄剑可以得到天下。他们一直在煽动舆论,故弄玄虚,他们真的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可以帮助他们夺得天下吗?”
“那个时代和现在不同。上古巫术繁盛,百家争鸣,很多东西是真的。”顾明恪说完,极轻地瞥了李朝歌一眼,问,“你怎么知道是故弄玄虚?”
“很明显啊,他们一直在给自己造势。”李朝歌摊手,作为一个前世登上皇位,今生还在为皇位奋斗的公主,她很了解这些造势手段。前世天后登基时,一直不断地在各地创造祥瑞,用尽各种办法证明自己受命于天,名正言顺。只不过秦氏的手段更极端一些,倾尽国力铸造出一柄潜渊剑不说,还要生生造出一个神来。
顾明恪坐在烛火后面,昏黄的光线摇摇晃晃,他的眼睛仿佛酿了酒一般,看得人发晕:“为什么?”
李朝歌被他的眼睛勾得走神,竟然没听清他问了什么。李朝歌回神,反问:“你说什么?”
顾明恪说自己问话从来不问第二遍,但是现在,他却放慢了语调,轻轻缓缓问:“村民都坚信不疑,为何你觉得武神是假的?”
李朝歌微怔,没想明白他为什么关注这个地方。李朝歌不假思索,回道:“直觉吧。他身上有很多东西很割裂,仿佛是一个拼凑出来的模板,而非一个真实的人。”
烛火倒映在顾明恪眼中,分不清是火光还是其他。顾明恪目光沉沉地望着她,问:“比如呢?”
“比如?”李朝歌想了想,说,“画纸上的记录,以及刚才那个老婆婆说,武神能文能武,通读百家,聪慧善辩,还自学占卜。若只是这些就罢了,偏偏他还骁勇善战,百战百胜。这怎么可能呢?这根本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将所有想象中的美德堆砌在一个人身上。”
顾明恪听完垂眸,良久无言。室内安静下来,只能听到烛火哔剥的声音。李朝歌顿了顿,面不改色地接话道:“何况,我从六岁学武,一天只需要做一件事,这样都忙得不可开交。他怎么可能同时学么多东西,还样样精通?我一向觉得,文武相互排斥……裴纪安这种号称文武双全的半桶水除外。但凡精,就绝对专,擅长文化,学武功就不太行,根骨奇佳,往往没什么耐心坐下读书。武神就算再神,那也是从孩子长过来的。一个普通孩子,哪来那么多精力同时学好文武?”
顾明恪一直安安静静的,听到她的话,他哑然失笑:“谁说的,你这是见不得人好。”
李朝歌在武功方面是奇才,但是相反,她在文化、艺术、音乐、绘画等方面全部短一截。所以李朝歌一直固执地觉得文武不能兼得,并不是她的问题,而是这两样天赋生来互斥。想要两样都修成专精,除非是活了很久的老妖精。
“不说这些了。”顾明恪收了笑,道,“这些传说真假掺杂,绝大多数都是后人杜撰的。画像中武神还八只手呢,这怎么可能是真的?”
李朝歌一想也是,她和一个长着八只手的人较劲什么。说不定这种人不需要十月怀胎,从石头缝里一蹦就是成人模样。
顾明恪见她神态放松下来,说道:“你这两天一直在赶路,现在快去休息吧。明日,我们去山里看看。”
李朝歌一口应下:“好。”她站起身的时候,看到顾明恪毫无动作,不由问:“那你呢?”
“我不需要。”顾明恪淡淡道,“你安心睡吧。我就在不远处。”
李朝歌知道顾明恪看起来是个正常人,其实并不需要食物,一夜不睡对他来说可能也不是什么大事。李朝歌没有再问,自己转身去床上休息了。
李朝歌和衣卧在床上,怀里抱着剑。她躺好后,屋子里的灯火随即熄灭。
今夜月色黯淡,乡村远离尘嚣,也没有其他光源,屋中一片漆黑。李朝歌手指抚过潜渊剑上的花纹,慢慢觉得尴尬。
四面寂静,似乎天地间只剩他们两人。顾明恪没有发出声音,但李朝歌知道,他就在不远处。
李朝歌脸上越来越热,比上次在公主府,两人被迫共度一夜还要尴尬。李朝歌轻轻咳嗽了一声,举重若轻说道:“今日是我疏忽了,等明日,让阿婆另外准备一间屋子吧。”
“不必。”黑夜中,他的身形看不清楚,可是声音如上好的绸缎般,低沉清越,“出门在外,安全为上。敌在暗我在明,不宜分开行动。”
李朝歌微微张嘴,她想说这不一样,可是话到嘴边,她自己也说不出来哪里不一样。她心中并无男女之别,只有办案。既然顾明恪都不在意,她扭捏什么呢?
最后,李朝歌转身,用力闭着眼,说道:“我都无妨,你随意。”
李朝歌本来以为自己要睡不着了,可是事实上,她转身后没过多久就陷入梦乡。等第二天醒来,屋里已是满室清光,她依然就着昨天的姿势侧躺在床上,潜渊剑静静靠在她身边,并无移动的痕迹。
李朝歌握着剑起身,她站到窗边,看到顾明恪站在院子里,久久凝望着前方的山峦。他眼神专注,侧脸沉寂,不知道在想什么。
顾明恪没有回头,清浅道:“既然醒了,准备一下,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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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人今日要去探山。这个村庄坐落在深山中,罕有人迹,四周大山更是苍苍莽莽,野态横生。山上几乎没有成型的路,树林深处,时不时能看到野兽的爪印。
面前是一条极窄的羊肠小道,小路紧紧贴着峭壁,仅容一人通过,外面没有任何阻拦,仅踏错一步就会摔入悬崖中。顾明恪走在前面,低声提醒李朝歌:“小心,前面路很滑。”
李朝歌从容地走在后面,听到顾明恪的话,她轻轻笑了笑:“这算什么。我小时候,比这更长更陡的藤条都走过,这种路在我看来,无异于平地了。”
顾明恪轻巧地绕过石壁凹凸之处,问:“你小时候经常爬山?”
“也不只是爬山。悬崖半空,毒虫窝里,老虎洞旁,什么地方都去过。我记得有一次我睁眼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巨鹰的巢穴里,上下都是光秃秃的悬崖,说不定什么时候巨鹰就会回来。我只能自己想办法爬上悬崖,结果周老头并不在上面等我,我只好自己找路回家。等我千辛万苦回去,发现他躺在屋子里睡觉。周老头看到我连瞥都没瞥,扔给我一把斧头就让我去做饭。”
剑南的地形可比这里复杂多了。西南瘴气浓郁,森林里遮天蔽日,毒虫密布,积年的老手也不敢独自一人进山。但李朝歌时常一睁眼就被扔到一个新地方,慢慢的,她都习惯了。
顾明恪越听眉头皱得越紧,他冷声问:“那时候你多大?”
“十岁左右吧。”李朝歌声音中满是不在乎,“我十二岁后就一个人进山了,普通地形都难不倒我,也就没有再被丢过。不过周老头说,是因为我太重了,他提着费力。”
顾明恪脸色已经非常冰冷:“他就这样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