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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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夜,亦如它的历史,在忽明忽暗的灯火交辉中,总有藏不住的文化底蕴被发酵后吹散在空气里萦绕盘旋。身为一个延续夜晚精彩的符号,酒吧不得不拥有一席之地。听说,北京城里最风情的酒吧文化,又莫过于后海的灯红酒绿。
我本意是想带着一颗散步的心出来溜达溜达夜风的美妙,却一不留神,打的打到了后海。
蚊子跟格格赶到时,红酒、啤酒以及这家装潢强调朋克风的小酒吧所能提供的一应小吃,都按我的吩咐悉数上了桌。
蚊子紧裹一件长至脚踝的深蓝色薄风衣,双手环胸,走在前面。格格紧跟其后,大跌眼镜的穿得十分摩登。
我选的位置很好找,这对夫妇一眼就看到了我。
落座前,蚊子特意将风衣脱下,转手扔给了对面的格格。格格接住风衣的手抖了抖,瞠目结舌发了半晌的呆。
我横着眼倒吸了一口凉气:“抹胸礼裙,大姐,你还能再夸张点吗?”
蚊子快活的挑了挑左眉:“当初之所以买下这条裙子,就是因为我希望有朝一日能穿着它在酒吧里醉生梦死一回。可人算不如天算,我的北漂生活,没做成高老庄的女婿猪八戒,却活成了戴上紧箍咒的孙悟空。过得就像紫霞仙子的遗言‘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局’,我买得起裙子,却买不起酒吧的一夜快活。狐狸,什么都别再说,今夜我就是一个撒泼打滚的坏女孩。”
格格眨了眨眼,面上渐有愧色,两片宽厚的嘴唇很委屈的抿成了一条直线。
我叹了口气。
多少人豪言壮志,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然放眼望去,北京城下生活拮据到不敢随意的北漂只见多不见少。
由此可见,做鸡头还是凤尾,能够定论的从来不是人与生活,而是生计。
短暂的沉闷与伤痛,在酒保开瓶醒酒的惬意里归为一缕青烟,飕飕两下就被夜风吹跑了。
我眯着眼睛打量,酒保像个新手,动作虽说不上不娴熟,却也不够惹火。中规中矩的替我们倒上三杯后,连一句暖场的俏皮话都说不出口,就要转身离开。
蚊子闷哼了一声:“等等。”眼角一提,凶相毕露:“没开封的啤酒,我们不要了,拿走。”
啤酒是罐装啤,我一个人坐等时太过无聊,已经独自启开喝空了一罐。蚊子将这罐挪开,剩余的全部推给了酒保。
格格奔放的眉棱胆战心惊的跳了一跳。
我咧嘴一笑,不胜酒力的中枢神经,在酒精度数卑微到可称作羸弱的啤酒泡泡里开始变得兴奋。
“很抱歉,点上桌的酒水,我们一般是不退的。”酒保后退了一步,蚊子冰雕般凌冽的眼神,果然坏得像个寻衅滋事的小太妹:“你怎么推介的?有红酒跟啤酒一块喝的道理吗?会不会当酒保?干这行多久啦?”
流里流气的态度,将多年北漂积攒下来的胆怯、窝囊一扫而光,我捻了一颗花生米塞进嘴里,这才是十多年前我认识的那个蚊子。
酒保腆着一张不懂发脾气的笑脸,冲我谦卑的指了指:“这位小姐……”
“谁小姐?你骂谁呢?”
蚊子一拍而起,怒了。
酒保苦逼的咬了咬下嘴唇,大概在心里诅咒这个蛮横不讲理的女人何苦穷人为难穷人。
眼看战事一触即发,破解坚壁的人,才迈着儒雅的步子轻飘飘而至。
我将眼睛睁到了最亮,这是一个从穿衣打扮到面部表情,都十分考究且成熟老练的男人:“不好意思,小张刚来的不懂规矩,如果有怠慢与得罪的地方,还请三位多多见谅。”话也是成熟老练的话。
贼精的余光从眼角钻出,努力打量着格格。
格格这怂货,微颤的眉棱仍在孤独的抖动着,这一切自然没有逃脱监看者的审视,只见他有过一番考量后,就迅速收回余光,不由分说的指挥酒保将啤酒如数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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