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同床异梦 (第2/2页)
这家伙酒品好极,喝成这样也不闹,基本算乖。安若无奈又好笑,费劲地将自己挣脱出来,推了半天也未将他推醒,只好从卧室拿来被子和枕头,替他脱掉外衣与袜子,用温温的湿毛巾替他擦过脸和手,又将手机替他取出来放到身边,以免他半夜醒来找不到。
安顿好这位大爷,安若坐在客厅里又了一会儿的呆,终于熄灯回房。她一向入眠很慢,大概因为累,又实在太晚了,居然很快就睡着了。
早晨,安若是被厨房里隐隐传来的乒乒乓乓声唤醒的。少臣大少爷不知何时已经起来了,正在冰箱里翻来找去,看见安若呆呆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大方地抛给她一个微笑,语气却没有他的笑容那么迷人,“总算起来了,真是懒得够可以了。快给我弄点吃的,我快饿死了。”
他穿一身浅灰格子的睡衣睡裤,赤着脚,头湿漉漉地滴着水,刘海贴在额头上,抿唇露出一边脸颊上深深的酒窝,面容还带了几分稚气,仿佛突然年轻了几岁,像个在校的学生。安若回了回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他了,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她简单地做了汉堡包,面包夹了煎鸡蛋、火腿和生菜,涂上酱,先递过去一个,再做第二个,又煮了小米粥。
程少臣将他的早餐捏在手里翻来覆去地观察了半天,似乎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我们身为中国人是不是应该吃中餐,这大清早吃什么汉堡?”
她难得把早餐做得这么仔细,而他一向不怎么挑剔的,所以眼下他分明是在找碴了,所以安若也没什么好气,“您爱吃就吃,不爱吃就放那儿吧。”
威胁是有用的,程少臣纵然不乐意,还是拿起汉堡仿佛跟它有仇一般用力咬下去,酱都挤了出来,流了一手。而他的另一只手拿着汤匙,安若只好自己抽了餐巾纸替他抹掉。他吃东西一贯是斯文的,这样狼狈的场面极少。她感到颇好笑,刚才的气也就消了。
程少臣又狠狠地咬了一口才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艰苦又无聊,不堪回。咦,难道我以前没跟你说过吗?德国人完全没有美食观念,这玩意儿我一啃就是好几年,直到现在还一见就恶心。”
留学的事他自己以前真的没说过,他们俩都甚少提自己的事。安若倒是曾隐约听别人说起他出国念书,总以为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从没当回事。大概在她心中从来就没觉得这人是块会认真读书的料,不想原来人家真的是正经出去念书的,倒是冤枉他了。想到这儿,她把笑容稍稍收敛了些,再努力添上了一点点敬意。以前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敢情也是有典故的。
“外面的饭不好吃,你可以自己开伙的,免得留学生涯苦上加苦。”她诚恳地给了他迟来的建议。
“孟子曰,‘君子远庖厨’。”程少臣终于空出一只手,举到眼前反反正正地检查了一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所以,让我自己开伙,绝对不可以。”
孟子那句话好像是指不能随便杀生吧,被现代无耻男人们故意曲解了原意。安若把已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也罢也罢,就让他当个文盲好了。
他们平时一起吃早餐的机会不多。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到了晚上却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问过几回,他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就不管他了。
两人又是一阵沉默,他们俩之间的话题一直以来卡住了就接不上,只好自顾自地吃饭。程少臣几口吞掉汉堡,喝了几口小米粥后说:“偶尔吃一下好像还是可以的,再来一个。”
安若起身又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把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吃掉了。
安若洗好了碗,听见程少臣的声音远远地传来:“我去打网球,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要去公司。”
“今天难道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都没听到脚步声,行动又这么快,像鬼一样。她在心里默默地骂了一句。
“我值班。今天路上车少,公司班车会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她擦干手,边说边上楼换衣服。
“不用那么急,我送你。”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
“不用,如果赶不上班车我会打车去。”她边说边换好衣服,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
“走吧,我也想出去兜兜风。”他说。
一路也是无言,安若打开车内的音响,罗大佑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大师潇洒地唱着:“眼光在慢慢地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嘀嘀嗒嗒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听得人胸闷气短的。安若正想把声音调小,却听程少臣说:“大概是1998年,为了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打了半个学期的工,那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疯狂的事了,结果最后也没去成。”
“他好像第二年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的是。”听程少臣回忆往事是十分稀奇的体验,安若也忍不住参与一下讨论。
“当年并不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也见不到了。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我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很难得到,但每天都怀着希望。”
“阁下竟然是哲理诗人,恕我眼拙,之前一直没现。”安若说。
程少臣板着脸,“您每回非得扫兴泼冷水才成吗?就不能真诚地回应我一下?”
他板着脸时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地深,安若忍不住笑了,但她想了又想还是不知该如何正经地回应程少臣突如其来的文艺范儿,只好转移话题:“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酒驾入刑什么时候写进法律才好,把你们这种人都送去坐牢。”
“我没那么无畏,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助手去夜总会?你这老板也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的,程夫人,你为什么总要把每一件正常的事情都往奇怪的方向去想……你怎知我们昨天去的夜总会?”
聊天时真是不能随便卸下心防,这不,一不小心就说漏了嘴。安若不想就昨晚的情况多作解释或者听他解释,只想尽早结束这话题,便敷衍道:“我会卜算。”
“昨天看见我了?为什么不打招呼?”程少臣却不肯随便结束这个话题,继续追问。
安若无奈地作答:“看见你的车了,但是没想到你已经回来,所以昨晚吓了我一跳。”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十一点十五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所以没听见。看来是冤枉他了,可她也没质问他什么呀,幸好幸好。
“既然看见我的车了,难道不应该给我打个电话询问一下吗?我都半个月没回家了。”程少臣说。瞬间将沈安若从准受害方变成施害方。
瞧,这就是程先生的本事,从来不轻易放过对手,一定要全盘获胜才成。“我们换个话题如何?”安若说,“比如,今天的天气看起来很不错啊。”她如愿地换来了程少臣的沉默。
这段车程挺长,而且本不该在周末的早晨拥堵的路,因为一起小车祸,还是塞车了。沉默了足够的时间后,程少臣又话了:“前阵子你说去学车,驾照考出来了吧?”
“嗯。”其实是三个月前已经拿到了。
“挺厉害啊。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和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真不具备谦虚的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家里那辆车都不见你开,是不敢一个人上路,还是不喜欢旧车?”
“……”
“找个人陪你练一下?”
“不用。”
“那就去换一辆新车。你喜欢哪个牌子哪种车型?什么时候有时间去看一下?明天?”
安若突然就有点不耐烦了,“我们再换个话题怎么样,今天晚上到哪儿去吃饭?”
“刚才还好好的,这突然之间闹什么情绪啊?”程少臣顿时也觉得无趣了。
“早更。”沈安若还打算让他再无趣一点。
“什么?”程少臣听不懂这个时尚词汇。
“早、期、更、年、期。”安若老师尽职地解释。
“哦,那记得按时吃药啊。”少臣同学很关切地叮嘱。
总之,每次斗嘴基本上都是她输就是了。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安全带,半天没解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这样就生气了也真是小气,但是自己气量也不大,所以,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安全带终于解开了,她开了车门正要走,程少臣却打横伸手递过一个盒子挡在她面前,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以后还能不能好好地吵架了?安若瞅一眼盒上的标志,兴致缺乏地说了声谢谢。
“你就不能装得真诚一点吗?”
安若挤一个笑容给他,“下次干脆直接折了现金给我,你也省得麻烦,我也更高兴。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这个感谢是真心的。”
转身又要走,却听得程少臣在她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那副腔调十分可恶。
安若猛地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看着她,薄唇微抿,似笑非笑,一时搞不清他是在调戏她寻开心,还是气急反笑装淡定。她脑中快闪了一下刚刚过去的十几分钟,自觉理亏,转身看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探身上前在他脸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可以趁机弄脏他的脸。已经坐到办公桌前的安若坏心地想,心情又变好了。最近果然是喜怒无常,或许真的该吃药了。安若边想边打开盒子,经典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挺大,款式也十分适合她。
只是,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也没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就没有耳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