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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大王饶命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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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自八岁初入江湖,我就知道江湖规矩这一说。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的规矩,乞丐也是一样。不去遵守,就吃不到口。锅就那么大,吃饭的人又那么多,如果你非要从里面抢饭吃,自然就会有人出来教训你。而好死不死的是,我就是那个从锅里抢饭吃,又不遵守规矩的人。

想必大家都看过金庸先生的《天龙八部》,里面乔峰统领几十万丐帮大众叱咤江湖,旗下分为几代长老、几代弟子什么的,绝非是空穴来风。丐帮内部不光有等级的差异,还有地盘的划分,以及形形色色各类复杂的规矩。我虽不是丐帮人,但每天都干着跟他们一样的勾当,自然与他们的利益起了冲突。这么多年来,我基本上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从来不跟任何的丐帮弟子发生矛盾。一方面是为了自保,另一方面也是觉得没有必要为口吃的跟他们过不去。要知道,得罪了任何一个民间组织,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还小的时候,我就曾亲眼目睹一个年轻气盛的倔强乞丐,因为坏了规矩,被丐帮抓了去活活挖去了一对招子。

要问我这么多年为什么不加入丐帮,原因很简单,就像现在的许多自由择业人一样,不想受拘束。一个人散漫惯了,突然有个组织对你吆五喝六的实在难受。要是受得了,还不如去工地找个小工或是保安干干呢。不要以为成了丐帮的人就是随便找个碗,想去哪里乞讨就去哪里,讨来的钱财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那是不可能的。无论是哪个地方,只要有丐帮存在,他们就早已把各自的分管领域划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各地成员们不能私自越界,越界乞讨而不报,即为坏规矩;当天乞讨的钱财也要悉数上交给当家的,再由当家的进行统一调配,如不上交,即为坏规矩……你要问我坏了规矩会怎样?那可老惨老惨的了,轻者断手、断脚、割鼻子、挖眼睛,重者被乱刀剁得稀碎小命都难保。

面前的这个干瘦的鹰钩鼻就是丐帮的人,我俩之间可谓是有着一段至死方休的仇恨。那是我刚到津城的时候,人生地不熟,肚子饿得溜瘪,自然先找个人多热闹的地方找饭辙。那天上午生意不错,没多久,饭盆里就有了二十多块钱,不由得感叹着还是大城市好。正打算去买碗牛肉面打打牙祭,没想到鹰钩鼻带着两个叫花子上来就把我的收入抢走,还骂骂咧咧地说这是他们的地方,让我抓紧滚蛋。

看到他们敢堂而皇之地在闹市中如此放肆,我就知道这是碰到丐帮的人了。有句话说得好,强龙难压地头蛇,虽然心里憋屈,我也没敢多说什么。树挪死,人挪活,我陪着笑脸抬屁股就走,寻思着换个地方再谋生计。谁知这几个王八羔子竟然一直跟着我,我走到哪里他们就轰到哪里,一点活路都不给。没办法,我只好乖乖地远离市区到边边角角的地方捡捡废品混点吃喝。

现在社会,对于收废品的人来说年薪百万并不是梦,可对于捡废品的就难上加难了。先不说马路清洁工人们有多勤快,小区里的大爷大妈也不是吃素的,所以我每天的生活着实不易,隔三差五就偷偷地去市区里乞讨些零钱花花。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一天傍晚,正当我讨了几十块准备收摊的时候,又被鹰钩鼻他们逮到了。这次,他们没跟我客气,借着天黑不光抢走了我的钱,还把我打了个半死,肋骨断了好几根。要不是过路的善良小学生及时给我打了个110,估计我就当场交待了。

后来,我苟延残喘休养了好一阵,才算是捡回来这条命。皮囊之苦可以忍,抢钱之恨也可以受,但夺命之仇我就不能不报了。我不是君子,自然也等不到十年。于是,我化身成柯南一般的名侦探,偷摸跟踪了他好一段时间,终于逮到了鹰钩鼻醉酒落单的时候,狠狠地报了仇。一直以来,我都不再去市区里,生怕被寻了仇。可没想到,今天我俩又冤家路窄,在这里相逢了。

鹰钩鼻见了我没客气,上来就叮叮咣咣地给了我几脚,踹得我蜷缩在地上直倒气。这时候咸带鱼说话了:“老八,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鹰钩鼻这才停了脚。

咸带鱼冲我拱手一抱拳:“在下南城老六,江湖人称鬼子六,你来津城也有一段时间了,想必听过我的名号。”

“是,是,六爷,您的大名如雷贯耳,小弟知道。”我赶忙应声回答。其实我哪里知道他是谁呀,但目前这个情况,可不是耍好汉的时候。

“既然听说过,那你应该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请你来了?”他问道。

我看了一眼鹰钩鼻,说道:“原来不清楚,现在明白了。”

“明白就好,大家都是出来混饭吃的,兄弟受欺负了,我这个当哥哥的也不能坐视不理。说吧,你打算怎么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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