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终于成了熟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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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齐半蹲着身子,手揪着绒线球放在身后,用别扭的姿势蹦蹦跳跳。
心都碎了。
那几个变态班的变态,不好意思当着老师的面欢呼。但他们鼓掌了。
兰泽乱写的十几道题,居然还都是对的。甚至一点不规范都没有。
但对不对的,并不影响代写作业这件事本身的性质。而且令恪齐修改起来格外艰难。不过,他就算提交修改了前面几道题也没用,老师反正早都知道了。
按理说,代写作业不是一个人的事,两人都该受罚。
但是,变态班的班主任老师基本不管事。主要负责给全班泡茶,向同学们传播茶水的好处;在学生忙正经事的时候,他坐一边品茶。
变态学生们清闲得很。从一开始就不正经上课。他们的考核标准也和别人不一样。
第一个学期,老师只是让他们互相教会“任何东西”。什么都行。反正教不会别人,就算不上有本事。
他们整天喝茶,乱七八糟地上课,然后开会,制定各种关于“上课”、“开会”和“教会别人”的规则。
恪齐的好朋友王二是个高人。虽然总是很没存在感,但在这个学期,他简直是超新星爆发,表现得比任何人都耀眼。
他只看了一眼恪齐爸爸送给儿子画笔上的绦子。自己找资料瞎琢磨了几天传统手工艺,就开始一步步教会全班同学编绳子。他的课上得很成功。是男生里唯一的考核满分。
从第二个学期开始,老师让他们全班找个大家都想做的东西,自己开会讨论怎么实现。然后把涉及到的任务拆分成任务小组,小组内每人负责一小块知识内容。全班继续学生教学生,最后想办法把东西做出来。
之后,老师又让他们琢磨,找一件大家都想做的事情,怎么才能实现。
学习效果怎么样不知道。至少这些熊孩子都挺团结的。大概他们的智商终于用在了互相说服上面,慢慢地也掌握了谈判和妥协的艺术。
每年调整分班,廿六变态班也有人进进出出。但大多数人,一直都在里面。
当年的无数事实证明,小屁孩确实变聪明了。他不但没有中途掉出变态班,后来更是开挂到起飞。
说好了跑步厉害,未来要当体育生的呢?
兰泽每年参加运动会,总能拿到奖励的代金券。但他每年也都没有刻苦训练过,完全就是靠天赋。
路程越长,他的优势越明显。
反正别人跑不过他……
但想到这货是变态班的,人人就都释然了。
后来,大家到了十五岁,集体升上了高年级。
变态班中的一些人,被选拔出来,开始和学兄学姐们一起,每天上午到附近大学城通勤;另一些人和两个天才班的八十个人一样,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课。
兰泽早上坐校车去通勤,中午才回来。每天只有半天在本校。
有一天,他和另一个变态炸了学校礼堂。
屋顶掀飞了,扣在小树林上。
作案动机是什么?校园传说可多了。恪齐反正一个都不信。居然还有人绘声绘色地说,他的好朋友王二是给两个主犯望风的。呵……怎么可能?
两只熊孩子各自被流放到外国继续上学。或者叫做……流学。
兰泽出国流学回来,已经是二二三〇年的夏天。他在恪齐眼前一闪而过。夏天结束,就正式去上大学。
到了恪齐上大学的时候,兰泽同时在读两个专业的博士,还当着高等数学大课的助教,耐心负责地辅导生命学院的几十个新生。恪齐作为新生之一,开始叫他小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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