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食人倾向 (第2/2页)
我又想到了他的尸体,也许我可以去把他尸体处理一下,做道菜来吃,对了,还有那两人,那么多肉,估计还得买个冰箱,不然还会变质,好像还得租个厨房,我什么都没有……】
王子明停下笔,舔了舔舌头。
也许这是个好主意?
“去尼玛的”王子明咒骂一声,滑动右手,将上面写的一段话涂成黑色,直到看不出一点痕迹才停。
他又写道:
【死得好,等着被野狗撕裂吧。
中午午休我睡了一觉,流了一桌子口水,恶心死了。
我做了个梦,梦里我正在啃食着叶雄伟的尸体。
这算是噩梦?其实算是好梦,我吃得还挺爽的。】
王子明又停下笔,看着上面的字许久,最后把第一句话与“叶雄伟的尸体”涂黑。
又写道:
【下午,上课一样无聊,不如出去站着,老师像蚊子一样嗡嗡响,真是烦死人了,真想一掌拍死。
最可恨的是英语老师,这个可恶的眼镜婊子,还找我回答问题,我特么又不知道,这里这么香,我根本静不下心。
我说我不会,就得狠狠批了一顿,还罚我站一节课。
周围人好搁那笑,真是一群智障。
玛德,我天朝那么牛逼,还学习外国语言,一群苟罕见,都该判死刑!
放学后,我没等郑俊这个叛徒,直接闪了。
之后,我去了】
写到这里,王子明停住了。
在放学后,他没有回家,而是去别的地方。
是哪里?
为什么想不起来?
明明就是离得那么近,不过过了几个小时,为什么想不起来?
王子明闭上眼睛,开始思考。
刚过一刻,他猛地睁开了眼睛,快速动手,在本子上写下自己想到的名字。
“无人城区”
他不只是想想,而是真的去找叶雄伟了!
记忆姗姗来迟,王子明提笔,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
【在无人城区,我回到了那个厕所,寻找着叶雄伟他们,却什么都没找到。只看到干涸的血迹,连电动车都没了,他们或许已经回家了,现在正在疗伤,我当时想,下次看到,绝对,绝对要宰了他们。在这之后,我回了屋子,在玩会手机之后,我开始摆弄起了日记,把今天的事情写完,然后躺床上睡觉】
王子明停了笔,思索片刻,又将提起笔来,将前两句涂黑。
他盯着上面的文字,喃喃自语:
“我也不能吃人,但是,我好像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
“是我自己在骗自己吗?还是那才是我,这只是我卑微良知的声音?”
“我该怎么做?我到底该怎么做?”
他回过头,看了眼床,眼眶微微发红。
睡什么觉?事情都没解决,怎么睡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