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食人倾向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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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电视里,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桥段。
野兽与怪物喜欢生吃,有些咀嚼都不用,直接一口吞。
妖怪喜欢整只清蒸烧烤,不过他们往往都吃不到嘴。
而人们喜欢做成包裹型食物,比方说包子之类的。
现在想想,那些相当有槽点。
生吃,王子明想想就恶心,至少先处理一下吧,就算不处理,那也得先把人衣服扒了吧,要是混着吃下去,还不如去吃其他的。
而清蒸烧烤,别的不说,开膛破肚总要的吧,连着屎尿混着一起烧,简直是侮辱美食。
至于包子,连包子都能做,却处理不了毛发,在火中过一遍很难吗?很难吗?很难吗?
想起这些脑瘫剧情让他气不打一处来,他一口吞下如手一般大小的包子,狠狠咀嚼。
如果让他来做的话,他会清理干净表面,再开膛破肚,将里面什么乱七八糟地全取出来,然后切块,块不能切得太小,拿在手里啃才舒坦,紧接着用水简单清洗一下,开大火猛煮,过冷水,再然后就是最重要的一步,重料腌制。
人类有种奇异的香味,但那是人肉自带的,除此之外,在日常生活中,人类还有很多的异味,平常时候,香味盖过了异味,但当吃的时候就不行了,王子明可不喜欢吃带馅的肥肠。
腌制完成之后,刷上一层油,放在火炉上炙烤,再准备一碗自己喜欢的小料,等烤熟之后,淋上小料,放在嘴里,咬上那么一大口。
想想就觉得幸福。
回忆过往,王子明直觉得脊背发凉,他想怎么吃人倒是其次,重要的是那时候的他根本没察觉出不对,直到现在,夜深人静时,他才明白过来。
他的自我意识似乎被扭曲了!
“真的是”王子明干笑两声,喃喃道“我也没办法,我连自己的情况都不明白”
他提起笔,继续写道:
【我想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吃光了买到的包子,来到了超市门口。
我等了郑俊很长时间,期间还去超市买了包薯片。
天慢慢地亮了,郑俊迟到了,还连累了我,可惜昨天的电动车不知道被我扔哪里去了,不然我自己一个人就去了……
其实坐公交车也能去,我只是怕他问为什么不等他。
万幸的是,他来了,没有像以前“忘了”我。
他的第一句话是:“小巴,你昨天走那么快干嘛?”
语气里还有有责备的意思。
我有点生气,昨天叶雄伟是怎么知道我位置的?大概就是他说的,不,是绝对。
“我有点事”我随口回道,坐到了电动车上。
我不想听他说话,于是戴上了耳机,放了首歌。
就这么来到了学校。
因为迟到在外面站了一上午。
对我来说还算好事,不必去闻那种味道了,倒是郑俊,站得脸都白了。
哈哈,该!
中午食堂,我已经明白了,里面的任何食物对我来说都一样。
虽然点血食能让郑俊难受,但我不准备再点血食了,我讨厌这种垃圾替代品。
于是我点了几道素菜,绝对不会分他一点!
吃饭可真难受,必须得想些别的事情,不知不觉地吃下去,如果要是为吃而吃,那这饭就跟吃中药差不多了。
这里明明有那么多美味,我却只能吃这个,就是这个感觉,并不是这些食物不美味了,而是我的世界出现了一种更美味的食物,和这种食物相比,我以前吃的简直就是草根树皮!
在吃饭的时候,我想起了叶雄伟,今天,他没来学校。
或许死了?
死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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