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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桦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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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战鬼行的故事吗?

祁阜市发生了一起流传至今的事件,某日,一个无业游民来到一家大宅希望投宿一夜。旅途劳顿的他,受到了主人家的热情款待。然而没想到,当天深夜,由十余人组成的暴走族团队闯入主人家并与保安开始斗殴。哭嚎震天,尸横遍野——本来应该是这样的一场空前悲剧。事实上,主人家毫发无损,无一人受伤。其原因是——面对当天深夜的飞来横祸,那位无业游民虽然没有任何把握。仍然选择出场,没有携带任何物品作为武器,独自一人,面对成群的狂妄暴走族。

“从这里到庭院门口,有十米,如果我能成功走到那里,就请你们放过这里。”撂下这句话之后,他开始前行。

承受住拳头,以同样的拳头进行回击;承受住棒球棍,夺过来,以同样的棒球棍进行回击;承受住板砖,夺过来,以剩下的一半进行回击......淤青血口绝不下十处,直到最后,直到他抵达门口,直到周围所有人倒下,直到暴走族团伙退去,他仍然屹立不倒。

那时还是青年的林桦亲眼目睹了这一切,这直接促使了他不顾家人反对决定加入华安市的一个帮派林帮——因为那个男人就在那里。这便是林桦黑帮人生的起点。

林桦加入林帮那会儿,林帮还只是华安市众多小帮派里的一个,说是帮派,充其量只是帮街口的网吧撑腰的小混混,在那里林桦见到了自己的偶像,那个外号战鬼的男人,那时他已是林帮头目的左膀右臂,正是有他的存在,林帮才能在那个帮派纷争和相互吞并的混乱年代里立足。

最开始林桦是作为小弟投入那个男人旗下的,就是那种在街头斗殴时冲在最前面的炮灰,然而林桦凭借着自己年轻气盛,身强体壮,混战时冲进人堆里以一当十的血性,在五十次棍棒板砖拳头的洗礼后,他得到了那个男人的关注,再加之那时的他性情耿直讲义气,有着满腔的热血,很快就成为了那个男人身边的红人。

那一段时间对于林桦来说简直如鱼得水,他在帮派中有了地位,收入也随之增加,反对他的父母态度也不再那么强烈,在年轻的林桦眼中,只要讲求忠义,敢打敢拼,抱着坚定的信念鼓足劲往前冲,就没有翻不过去的高山,他已经预感到了他的人生将会是一片坦途。

变化很快就到来了,随着林帮在众人的努力下壮大,它也逐渐成为一些大帮派眼里的潜在威胁,针对林帮的袭击很快到来。当时林桦和那个男人正在帮派其中一个堂口休整,正赶上白马会的人前来进攻,他们和手下的几个小弟被两百多号人包围在一家餐厅里,而且他们没有援兵,因为林帮的其他几个堂口也在当晚遭到了袭击,根本抽不出人来协助,他们只能靠自己。

那一晚林桦才算是真正见识到了林帮战鬼的真实实力,他们在饭店的走廊和包间连打带跑,面对走廊黑压压的人,那个男人手持抢来的武器像是野兽一般厮杀,袭来的敌人像纸片一样被掀起,而敌人命中他的攻击他却仿佛感觉不到,带着伤痕累累的躯体继续冲杀,嘴里发出放肆的大笑,这样的场面甚至吓住了敌人,仿佛以为他是天神下凡,在他冲上来时都推搡着向后避让。

虽外号为战鬼,但他终究是人,在穿过一个包间时他被迎头而来的一棍打了个趔趄,露出了弱点,敌人立刻像是围猎的豺狗一样扑上去,在这时林桦挺身而出,为他挡住了劈砍向背心的两把长刀。

当他从医院的床上坐起来时,那个***在病房的床边,身上缠满傻逼,披着一件黑外套,亲切地邀请他出门吃晚餐。

于是林桦吊着受伤的手跟着他去了大排档,男人请他吃烧烤,从男人那里他得知自己的伤势,他用右手挡住了那两把刀刀刃撕开了皮肉伤到了肌腱,要是再深一点他的右手就废了。然而,这两刀给林桦带来的益处却远超害处,除了在右臂上留下了一道帅气的v字型伤疤外,也让那个男人彻底把他当成了自己人,用他的话来说,是过命的交情。

“小林啊,你还年轻,血管里奔涌的都是灼热的火焰,相信未来一片光明,相信能用自己的拳脚打出一片天地,”那个男人望着用左手拿着烤串大快朵颐,又因为不小心碰到右手的伤龇牙咧嘴的林桦,缓缓地说:“真好啊,让我想起了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的样子,嘿,也是个野小子呢。”

“但是现实远比我们想的要复杂,无论是什么职业,做什么,都不是那么简单的,帮派有帮派背后的事情,做人也是,每个人都有别人看不到的一面,我们无法揣测他人的思想,只能管好我们的。”男人的目光突然变得很遥远,他喃喃地说:“冲劲固然是很好的,但有的时候也需要静下来,仔细思考一下,什么事可以怀着决心一往无前,什么事需要沉稳,毕竟一味地横冲直撞,即使是你是石头做的也会开裂。”

那个时候的林桦还不懂男人话里的意思,只是用啤酒下着烤肉,含糊不清的说:“放心吧头儿,我可比石头还硬。”

男人只笑笑不做声。

时光流逝,混战斗殴的时代已经过去,而林帮也从纷争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华安市最有影响力的地下组织之一,从小混混到江湖大枭,林桦和那个男人这一代人可以说是鞠躬尽瘁,如今的林桦手里管着三四个组,部下也已有上百,但即便如此,他和那个男人的交情依旧没有变化,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称呼他为“头儿”,依旧跟他一起去吃烧烤喝啤酒,天南海北的胡扯。

只有一点让林桦不解,作为林帮飞黄腾达的大功臣,男人本应该掌管更多的组织和人员,但他手头的工作却逐渐下降,虽然身份地位更高,被大家所尊敬,但在林桦看起来却像是徒有虚名,他作为功臣应该分得更多才对。

然而林桦所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男人对林帮的贡献巨大,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在林帮发展期间男人可谓功不可没,他展现的才能也让老板感到忌惮,因此也让他成为了老板的眼中钉,而现在林帮的壮大已成定局,老板要开始杀功臣了。

对于这件事,那个男人也已经隐隐有所感觉,在一次任务中老板故意设计,让男人犯下了可以称之为背叛的错误,老板让他去暗杀敌对组织首领的女儿,一个不到八岁大女孩,以男人的性格自然无法下手,他放走了她,整个过程被老板安排的人录下,男人成了组织的叛徒,老板正式对他动手,同时肃清他手下的势力,其中也包括了林桦。

林桦找到了那个男人,要求与他并肩作战,推翻老板,然而男人却拒绝了。

“我早就料到了这一天的到了,所以我也已经做好了准备。”男人说:“帮派也好,社会也好,远没有你想象的那样美好,忠心与信任只是利益的谎言罢了。小林,我已经老了,打打杀杀已经不适合我了,也不再适合这个时代,这就是我的结局,我可以平静地接受,但你还年轻,我不想你重蹈我的覆辙,也不希望你受到牵连。”

林桦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忽然发现当林帮战鬼这个光环褪去时,他只是个已经开始谢顶的、对首领和帮派失望的老男人罢了。

男人冲他微笑,而后表情突然变了,他从抽屉里取出两把刀,将其中一把扔到林桦面前:“来吧,杀死我!”

林桦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杀死我,与叛徒划清界限,这样老板就会相信你,相信你与我毫无关系,你是我的敌人,这样你才能活下去,老死在病榻上。”男人大吼着,变回了当年在餐厅里一夫当关的模样。

林桦想要拒绝,男人却不给他机会,他如一道惊雷般跃起,手里的尖刀仿佛头狼的獠牙划向林桦的咽喉,他是认真的,他在逼迫林桦应战,不然他就会杀了林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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