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兔子阎王(下) (第2/2页)
韩氏自顾自继续往下说:‘在跟‘野驴脸’火拼之前,信和哥跟我说,他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家里一味老实忠厚,爱惜名声,不是这个祸害的对手,唯一的办法就是趁他还能动,想办法除掉这一害。后面的事不用我说,你们都知道了。
我来到人世一十八年,别人都不曾把我当人看,包括我那狠心的爹娘,我只是他们换钱的物件。只有信和哥让我活得像个人,像个女人,最后这几个月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我能正大光明地伺候他,我能为他生下我们的孩子,我很知足。他说过等他好了,要八抬大轿,把我明媒正娶,这辈子老天爷不让,我等下辈子吧!’
然后韩氏抬起头,喊道:‘爹,娘,今天我要走了,不能替信和在二老跟前尽孝,二十四孝里有斑衣戏彩,今天就唱几句茂腔,好歹算个念想。’说罢她整衣敛容,开口唱道:‘逃难逃到松树林,母子二人两离分,亲生的骨肉难离舍,怎奈我,生死关头由不得人。一件罗衫包儿体,一股金钗埋儿身,咬开中指留血书,字字行行写得真,上写着:张家拾去张家子,李家拾去李家孙,这孩本是忠良后,千万留住这条根。’正是‘罗衫记’问案一折,韩氏当时心情激荡,硬是把一段本来低徊凄婉、娓娓道来的唱腔唱得慷慨激越、穿云裂石。唱完韩氏长叹一声:‘孤身行路难,黄泉且相伴,可怜我,是见不到我儿长大成人了!’接着唱起最后‘公堂’一折,悲凉哀怨,一字三断,唱得是字字血、声声泪,铁石人儿也泪淋,道是:‘提起罗衫泪不干,不见我儿十八年,我儿若在娘跟前,为娘何至受熬煎。’声音渐行渐细,及至微不可闻。随着声音越来越低,韩氏慢慢垂下了头。你妈她们正在擦眼泪,见事不妙,抢上前去,抱起孩子,只见她藏在孩子身下的右手握了一把剪刀,已经插入心口,眼见得不活了。”
曹信玖听得毛发竦立:“想不到一介女流,刚烈如此!”
“事后,大家公议,尊重韩氏的遗愿,让她跟信和圆了坟,忠钺由爷爷、奶奶抚养。
等到忠钺八九岁上,爷爷、奶奶相继下了世,河东他大姑就把他接了去,就是在这期间你去了青岛。
忠钺在河东大姑家住了四五年,应该是在他十三岁上,初冬的一个下午,在学堂里跟表哥吵架,表哥骂他不是我家的种,跑到我们这里充大头蒜。
男孩家血气盛,被这没轻没重的话一顿抢白,一气之下,也不跟大姑告别,就决定自己走回丹山。从河东到丹山四十里地,初冬天又短,走到赵戈天就大黑了。
从赵戈到丹山都是平川大道,眼看家乡在望,忠钺摸黑继续赶路。正走得有劲,突然觉得有人拍他的肩膀,他刚要回头,突然想起老人说的老狼吃人的故事,说积年的老狼狡猾得很,在路上遇到独自赶路的夜行人,就悄悄用两只前爪从背后搭在人的肩膀上,等人一回头,它就一口咬住人的咽喉。
伸手一摸,果然是毛茸茸的大爪子,当时身上的寒毛都立起来了。急中生智,他也不回头,两手抓住狼的两只爪子往上一举,然后突然往下一拉,头就死死顶住了狼的下颚。狼的嘴张不开,两只前爪被悬空攥住了,只剩两只后爪支在地上,只能随着人的脚步一步步往前跟。等走到了北院庄,喊来了人,大家合力把这头老狼打死了。”
曹信玖长吁了一口气:“好一个忠钺,真有你的。”
“老狼打死了,就有好多人来看热闹,都啧啧称奇,说这么大个独狼没想到死于这个小孩子之手。有好心人就给他吃了干粮,要留他过夜。忠钺执意要走,他们就一起抬着死狼把忠钺送到了丹山。”
“世上还是好人多呀!”
“到了丹山老宅,他大姑、姑父早就等在那里,说已经给他出了气,责打过表哥了,这就拉他回去。忠钺咬紧牙关,说什么也不回去了。最后他大姑没法,哭着跟姑父赶车回去了。第二天一大早送来了锅碗瓢盆棉衣棉被,替他收拾了屋子。忠钺借了把杀猪刀,把死狼剥了皮,做成了皮褥子,肉挂起来阴干了慢慢吃,这样算是安顿了下来。”
“那他的打猎本领是跟哪个学的?”
“那个‘鳖阎王’算是领路人吧。自从打死了独狼,他也知道了自己的胆气,盘算着还是打猎这事儿合算,不用本钱啊。于是他找到了父亲生前的好友‘鳖阎王’,‘鳖阎王’就把他介绍给几个朋友。其实他徒手打死独狼这件事使他早已名声在外,大家谁也不把他当孩子看,整天跟着东跑西颠的,干一个整人的活儿,有了猎获就分他一整份。那时忠钺年纪小,但是有志气,虽然人给他一整份,但他说自己光棍一条,每次都只要自己够吃用的就行了,所以大家都愿意跟他搭伙。这孩子确实也灵透,一点就通,等第二年的冬天,忠钺就学会了支夹子、做窝弓、下套、挖陷阱、投叉等全套本事,夏天还跟‘鳖阎王’练会了钓鳖,第三年上,又跟东关大财主曹仲民的家里学会了骑马、驯狗、熬鹰。到此时,他的捕猎本事在整个安丘东半乡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第四年,也就是前年,忠钺不顾曹仲民的挽留,从东关回了丹山。就在这一年冬天,他为自己挣了一个‘兔子阎王’的绰号。”
“这个外号我回家也听说了,只是不知道来历。”
“忠钺不打猎的时候,经常到我这里来闲耍,一来有老辈的情分在,二来脾气还真相投,他话少,但心里有事愿意跟我说。忠钺自己亲口跟我说的,说几年打猎下来,整日介窜山越岭的,身上攒了使不完的劲儿,眼力跟耳力也特别灵,冬天没有风的时候他能看见远处野地里兔子呼吸冒出的热气,夜里静的时候他能听见老鼠挖洞的声音。
常年的打猎生活让忠钺很熟悉野兔的习性,他说野兔跑的时候,如果后面追得近,它就拐着弯儿跑,离得远了它才开始跑直趟,另外野兔虽然跑得快,但没有长劲儿。
有一天早上,忠钺闲来无事突发奇想,就想试试能不能徒步撵上兔子。然后拎了根木棒来到野地,发现远处有兔子冒出的热气,就轻手轻脚来到兔子藏身地,兔子受惊跑起来,他就在后面撵,不一会儿兔子跑远了,觉得安全了,就又藏起来,但忠钺还是能看见兔子的热气,然后找过来,于是兔子又跑,他又撵,来回折腾了四五个回合,大约跑了七八里地,兔子就不行了,爬在地上光剩大喘气,被忠钺一把就抓来了。从此后,他抓兔子再也不用支夹子、下套子那些办法,清早带一根绳子出门,傍晚就拿一串兔子回家。
有一天丹山集,一个要好的朋友来赶集,顺便带了瓶好酒找到忠钺,俩人准备中午喝两盅。忠钺说:‘喝酒没有肴不行,你等着,我出去拿两只兔子下酒。’朋友说:‘我也跟着去看看。’朋友以为他会去集上买,没想到是到地里头徒手抓,不到半个时辰,两只肥肥的兔子拎了回来,朋友大为赞叹,说‘鳖阎王’钓鳖是一绝,你这徒手抓兔子更绝,应该叫你‘兔子阎王’才对。从此后,‘兔子阎王’的名号就叫响了。”
曹信玖笑了:“也只有这份眼力和腿劲才能挣来这个绰号。”抬头看了看太阳,又道:“这眼看晌午了,今中午就在这吃吧!二哥你慢坐,我去弄点现成的。”曹瑾言刚要开口,曹信玖做出了一个不容置疑的手势:“今中午二哥不能走,我还有事要请你帮着一块儿参谋。我这里好多从青岛带来的书,二哥先随便看看,我去去就来。”说完转身出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