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微看书 > 维纳斯之吻 > 维纳斯之吻 第29节

维纳斯之吻 第29节 (第2/2页)

余晚:“……”

“还是你觉得我伺候得你不够舒服?”

“……好了别说了,行吧。”

余晚松了口,厉深却愣住了,他过了好一会儿,才狂喜地看着她:“晚晚你答应啦?老婆!”

“……”

“啊不过虽然你答应了,结婚这么大的事还是要见家长吧?”厉深自己说着,又紧张了起来,“我一定要趁毕业前赶紧找份好工作,这样才能去见岳父岳母啊!”

余晚听到他提自己妈妈,眸色就沉了沉,她没给厉深说过,她来A市,是背着她妈妈自己执意过来的。

要是她妈妈知道她不仅在这边交了男朋友,还打算跟他结婚,会气死的吧?

厉深不知道这些,为了和余晚结婚,他全身心投入到了找工作之中。音乐学院出来的学生,不一定都会当歌手,有的可能会去教音乐,有的可能会当创作人,有的甚至可能改行。但厉深一直是想和唱片公司签约,正式以歌手的身份出道的。

因为他在学校里的表现和自身的条件都比较好,学校老师说会帮他留意这方面的消息,如果有合适的机会,会把他推荐上去,但同时也跟他说,这事儿还是要讲缘分,急不来。

厉深的那把吉他,几乎花光了他和余晚的所有存款,两人的生活也一下子过得紧紧巴巴——平时爱吃的零食都不能吃了,外卖也不敢点了,家里最多的口粮,就是超市里临期的方便面。

虽然余晚从来没抱怨过什么,两人在一起,就算吃泡面都很更开心,但厉深也没有一直在家等着老师的消息,他学着师兄师姐的样子,跑去酒吧,想找一份酒吧驻唱的工作先做着。

清南巷是A市著名的酒吧一条街,很多歌手最初的起点都是在那儿。厉深也去了清南巷,这里酒吧虽然多,但不是每一家都要歌手的,而原本就有歌手的,也不会再招聘一个新歌手。

厉深的运气好,有家原本是没要歌手的酒吧,因为老板喜欢他唱的歌,就让他留下试试。

第一天是试用,老板也不确定突然来一个歌手,酒吧里的常客会有什么反应,但厉深可能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他往那里一站,大家的目光自然就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这天晚上厉深演唱的效果非常好,客人都喜欢他,老板就让他留下来了,工资和其他大多数酒吧一样,十天结算一次。

厉深回家以后,兴奋地抱起余晚转了一圈,余晚也为他高兴,她煮泡面的时候,还奢侈地在里面加了一根火腿肠,以示庆祝:“恭喜你顺利迈出第一步!未来乐坛的新星就要了升起啦!”

“谢谢你晚晚!”厉深的眼睛里泛着闪亮的水光,看上去十分感动,“等我红了,我们就可以买丽泽公园旁边的大房子了,再养一条狗!”

“嗯!”余晚举起泡面,对着丽泽公园的方向,“我们总有一天会搬过去的,来,干杯!”

“干杯!”

酒吧的工作通常都是九十点才开始,要到凌晨一二点才结束。厉深开始在酒吧唱歌以后,余晚就都是一个人睡觉了。

晚上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会忽然听见浴室有水流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后,有人钻进被子里,贴着自己的背,从后面抱住自己。

余晚知道是厉深回来了,她在他的胸膛蹭两下,然后很快再次入睡。

在酒吧演唱的第十天,酒吧老板给厉深结算了第一次工资,工资并没有很高,但足够他和余晚两人改善生活了。

厉深拿到钱,第一时间把余晚约出来,说今晚请她吃饭。

地点还是定在了星光百货,两人开开心地吃了顿火锅,手拉着手在商场里逛了起来。

商场已经开始上春装了,很多冬季的衣服在打折,厉深说要去给余晚买一件,余晚考虑了一会儿,还是决定把买衣服的钱用来买吃的。

厉深拉着她的手,看着她道:“那我们去楼下的超市吧,买好吃的!”

“好!我要吃薯片!”

“行!每种口味给你买两包!”

两人嘻嘻哈哈地朝前走着,经过一家女鞋专卖店前时,余晚的眼光忍不住朝里面瞄了两眼。

厉深敏锐地察觉到了,他跟着她看过去,问她:“你想买鞋吗?”

余晚摇了摇头:“没有,这家鞋很贵的。”

厉深眸光动了动,余晚现在的神情,分明和他当初看见吉他时,想要却又要不起的样子如出一辙。

“我之前跟过的一个婚礼,新娘子的婚鞋就穿的是这个牌子的,这家店的高跟鞋真的好好看啊。”余晚又看了两眼,拉着厉深往楼下走了,“走吧,我们还是去买薯片吧!”

“嗯,好。”

后来厉深又自己来了这家店一次,店里鞋子的价位确实很高,他看了几双自己觉得不错的,价格都是五位数,最后只能对售货员抱歉的笑笑。

他一笑售货员的心花也跟着绽放了,漂亮的导购小姐姐主动跟他说:“这几双都是春季新款,如果你真的喜欢,我可以帮你申请折扣,最低可以八五折拿到。”

厉深心算了一下,哪怕是八五折,他也买不起的,他把鞋子放回去,对导购道:“我现在钱不够,不过我总有一天会买得起的,谢谢你。”

他说完就走了出去,导购看着他的背影,心想是哪个女人这么好运啊,找到一个这么可爱的小男朋友!怎么她就遇不到呢!

这以后,厉深每次拿到结算的工资,就会带余晚去星光百货腐败一次,剩下的钱一部分用来当日常开销,一部分存起来,想给余晚买高跟鞋。

虽然每次存进去的钱都不多,但中国人最不缺的就是恒心和毅力!厉深坚信,愚公可以把山移了,精卫可以把海填了,他也一定可以给余晚买到高跟鞋的!

他在酒吧唱歌的期间,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因为自己过于优秀,厉深没用多久便在清南巷唱出了名号,很多来这里喝酒的人,都听说这边有个男大学生在唱歌。

要在酒吧唱歌,唱得好肯定是第一先决条件,而厉深不仅唱得好,还是个长得帅气的男大学生,这自然吸引了更多的客人来看他。

酒吧老板自然是高兴,日营业额是蒸蒸日上,但厉深却被女客人骚扰过不止一次,还有大胆点的,直接给过他房卡。

厉深解释过很多次,自己是有女朋友的,可还是有很多女客人喜欢撩拨他。这些事厉深都没有跟余晚说过,只让老板想办法解决,直到有一次余晚偷偷跑去酒吧听他唱歌,差点以为这天是酒吧的女士之夜——厉深周围坐着的一圈,全是女客人!还是穿的特别性感的那种!

余晚自然不高兴了,晚上回家都不搭理厉深,厉深一脸委屈地看着她道:“晚晚,虽然有很多女客人对我有非分之想,但我一直很洁身自好的!”

“……”呵呵。余晚看了看他:“我妈妈就常说,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你现在当然这么说。”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