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王桂英反悔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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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不合就渐行渐远吧,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称之为朋友的。
……
沈如花一家人这段日子过得并不如意。
前几个月全家人无心工作,忙着为沈如花和袁永华离婚打官司,那时正逢沈富贵开发五重山之时,他们一家听了第一反应是“一个残废还能折腾出什么花样。”然后笑笑了之。
离婚后过了没几天,沈复兴的老板在苏省接了个工程,希望沈复兴带一帮人去帮他。于是沈复兴带着母女俩去了苏省,一来是散散心,顺便看看能不能在那边长久发展下去。
前些日子,工程完工了,老板却失踪了。沈复兴虽然是小工头,但认识他带去的,所以也背上了一大笔工人的工资。
在找不到老板的情况下,沈复兴忍痛取出二十多万存款,才把工友们的基本生活费解决,这还是大家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才没有闹得狠。
等事情稍稍平静了一些,沈复兴去劳动局,去警察署报了案,然后带着一家人灰溜溜的回家。
出去了大半年,刚刚回来就听到了关于沈富贵的一切。
于是王桂英满是懊悔。
可是这世上什么药都有卖,却就是没有后悔药卖。
现在想来,懊悔当初不该放走沈富贵这个金龟婿。甚至懊悔当初不该把茶厂那块“宝地”让给沈富贵,要不然发财的事就是自己一家三口了,哪还有沈富贵的什么事
王桂英懊悔了很多事,唯独没有懊悔自己当初是那么的刻薄。
她这种性格,说白了,就是眼红别人发财,见不得别人好。
“花啊,跟我去一趟沈富贵那个白眼狼那里瞅瞅”
王桂英很担心,这一趟回来以后,沈如花一段日子来一直不肯去上班,每天窝在家里刷手机。
“不去,要去你去!”
沈如花一边刷手机,头也不抬的回道。
“花啊,沈富贵发达了,听说每天能赚上万块钱,可不能便宜了那个大脚寡妇!”
王桂英见沈如花毫不动心,不由得更急了。
“他赚多少钱跟我有什么关系还不是瞎子一个,瘸子一枚!”
沈如花不屑地撇撇嘴。
“哎呀,花啊,你这几个月都没见过他,那是老黄历了。你表舅说了,他眼睛好了,腿也不瘸了,还赚了很多很多的钱。我和他也没怎么见过。哦,对了,还有你今天这个样子,都是他害的,可不能便宜了他,要让他负责!”
王桂英越说越激动,满嘴唾沫横飞。
“这……还是算了吧,我不想见他!”
沈如花迟疑了一下,还是拒绝道。
“她爹,你哑巴了!你就不会开口说一句话!不抽烟你会死呀!”
眼见女儿油盐不进,沈复兴却在一边抽着闷烟也不来帮腔,不由得火冒三丈。
“咳!咳!”
正躲在一边抽烟的沈复兴想不到火力突然转到自己身上,惊慌失措之下,被一口浓烟呛着了。
“她娘,我嘴笨,还是你跟花儿去一下吧。嗯,花儿,去吧,一日夫妻百日恩,这事总归要一个了断!”
沈复兴神色复杂的看着这母女俩。
“那好,我去看看当初那个孬种变化多大”
沈如花不情不愿的合上手机,站起身。
“那我去叫你表舅,一起去!”
王桂英喜笑颜开的迈开肥硕的大腿,向外跑去。
……
沈富贵在后院池塘边上放上了一块硕大的青石,表面光滑如镜。为了下雨天也能坐在青石上修炼,沈富贵用几枝原木做了个小小的亭台,刚好可以遮住整块青石。
这几天公司的事情渐渐步入轨道,沈富贵也就偷了个闲,整了一根钓鱼竿坐在青石上垂钓。
有时候不一定是整天埋头修炼就好,就如同现在“一丈竹竿三丈线,何处鲤鱼来上钩”,也何尝不是另一种修炼。
“不事输赢,手无钓竿新有钩。”正是心境的一种修炼。
偶尔,沈富贵钓到一尾三五斤重的草鱼,会给卧坐在一边的‘星星’当零食。
小土狗星星自从进化以后,不但块头大了,力量增强了,胃口也随之变大了。
如果沈富贵外出时,会留下星星看家。
一般时间段,星星都是待在沈富贵帮它建造的“小别墅”内,“小别墅”足足二个平方的面积,没有物业,还不用交交房租,不用交卫生费。里面铺盖还相当豪华呢。“小别墅”门口还有“餐厅”(一个硕大的不锈钢饭盆);还有“卧室”—一张沈永平家软磨硬泡买来的兽皮。
据沈永平说,这张兽皮还是当初他爷爷上山打猎得来的。为了纪念那一场“英勇”的狩猎,就将这张皮子留下,作为传家之宝。
沈永平父子两代即便日子过得再艰难的时候,也没有将它卖掉,最后还是便宜了这条土狗。
那个年代,不像今天这样禁这禁那,还怕流行病传出来。那时候的人,吃饭都成问题,只要有吃的,哪管什么流行病
有时候它的伙食是沈富贵买来的肉食,或者是黄老太拎过来的饭食,没有沈富贵允许,星星是不准下池塘捉鱼吃的,毕竟吸收了灵气的鱼儿可不是凡物,池塘面积太小,数量也不多,可养不起这个大胃王。
只有像今天沈富贵闲来无事钓钓鱼时,会扔个一两条鱼给星星打打牙祭。
……
“呜——”
星星刚吃完鱼,还在舔着嘴角的血迹之际,听到了茶厂外的脚步声。
“吼!吼!”
星星听出来了,是那个它最讨厌的人的脚步声,于是一声怒吼。
“好了,星星!”
“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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