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六章 回乡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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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六章 回乡
宁武王府二少爷的抓周宴很快别传了出去,长子抓了长枪弓箭显然是要继承父辈的职责。可小儿子抓了手帕玉佩外加毛笔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又是什么操作?
与白家合得来的人家自然是忽视了绣帕,只说二少爷日后一定能成为文坛大家。
而合不来的自然就要编排宁武王府二少爷日后肯定是个胭脂水粉里厮混的纨绔。
然而只有叶安安知道这些东西的共同之处,绣帕之上绣的乃是白莲出水,玉佩的形状亦是莲花,而那狼毫笔,好巧不巧,笔杆之上乃是青色水纹。
在小麟儿拿这三样东西的时候,叶安安就知道,她的葫芦娃要回来了。
他也许并不知道为什么想要这些东西,但潜意识里是喜欢的。
在两个孩子五岁的时候,叶康高中探花,家里人决定一起回一趟河沟村。
荣归故里的同时,秦氏和叶山决定在村里住上一年两载的,回去看看老朋友,也重新回归平凡的生活。
你不得不承认祸害遗千年这就话真是没错,好几年过去了,叶老爷子却依旧坚强而痛苦的活着。
家里的那几亩地还是有用的,至少靠着这几亩地和红薯的高产,叶大宝和何氏并没有饿死,而老爷子也活了下来。
“河沟村里正吴方山拜见锦王爷锦王妃,拜见荣泽公主宁武王爷,拜见……”
“吴爷爷快起来吧,我们回来就是想回到以前的生活,你要是这个态度面对我们,村民们只怕都要有样学样了。”
吴里正被青竹扶起来,颤颤巍巍的。
“公主说笑了,以前都是草民不懂规矩,望王爷公主勿怪。”
十几年的岁月似乎一晃而过,吴里正已经老了,在明年他将卸任里正一职,由吴四叔的哥哥吴三叔接任。
并不是他不想将里正的位子传给自家人,儿子或者孙子。
但他的儿子实在确实不是这方面的料,且还大字不识。他的孙子倒是秀才,只是年纪小资历排不上,再加上读书人在河沟村已经不那么稀罕,他依旧被放弃了。
族老们最开始希望的是吴四叔,毕竟村里他家和叶家关系最亲近。
叶家离开的这几年,家里的咸鸭蛋生意也都是他们再做,几年下来,吴四叔家已经是远近有名的大户。
但正是因为吴四叔家很忙碌,所以他没有办法把心力都放在村务上,接受里正一职并不合适。
于是吴四叔推荐了他的哥哥,因为家里的儿子孙子都去过学堂,所以他也跟着认了不少字,这成为他的优势。
族老们经过慎重的考虑同意了他的建议,不是吴四叔至少还是吴三叔,有那么一个有本事的弟弟,应该能给村里带来好处。
“唉,还以为回来就能回到以前的日子,结果竟然比在燕京还累。”
秦氏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实在是没想到几乎半个村子的人都来拜访了他们,以至于五六日下来她连睡个午觉的机会都没有。
“娘早该想到的,您和爹改变的不止是身份。”
“是啊,不止是身份。”
什么都变了,本以为燕京的日子累,却现回到河沟村她竟然一时没有适应。
秦氏甩甩头,仿佛这样就能把全身的劳累赶走一样。
“你爹呢?半下午就不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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