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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褪尽 第17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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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慑……”李归尘默念道。

蒲风赶紧掏出卷宗翻了起来,“此前在孙府查案的记录中从没提起过有这么一张条子,若是凶手真的递了条子意在震慑孙大人的话,他怎么会不知情?这么重要的线索,又如何会隐藏?除非……”

张渊敲了敲桌案:“除非孙大人不想让法司得知此事,这其中必然牵涉到他自己的利益。那这刘氏为何临死前要将这纸条吞了?她是不想让人查到这点还是说以死向我们透露这个消息?”

屋子里一时很静,没有人答得上这个问题。

而在他们说话的工夫儿里,刘仵作已检看了死者周身的衣物,在她胸口的衣襟里发现了一件绣着红鲤的绿肚兜,还差半朵荷花没绣完,一准是给孩子做的。

如今一对母子终能在地下团聚了。

蒲风叹了口气,见刘氏身上只有数处此前磕碰的瘀伤,一腕微微发红,是李归尘早上拧出来的。而除了颈上的伤痕之外,两颊无伤,双臂也没有与人大力撕缠的痕迹。所以说刘氏的死因应该是和大量吐血有关。

刘仵作以一略粗的长三棱针自刘氏左侧第四五肋间靠背部的位置进针两寸,拔出时身下以一小块白方巾垫着,便看到成股的血水自针孔源源不断而出,染红了白布。

蒲风问道:“这是为何?”

刘仵作擦了擦针,“你看死者口中含有碎瓷片,便有可能是吞咽锐物入内,割伤经脉所致。她若是因此而死,非但会口中吐血,胸廓中也极有可能存蓄了血液。因死者死亡不出半个时辰,那些血水便能通过针孔引出来。所以说,死者八成是死于自刑。”

“自刑?”蒲风大为吃惊,“刘氏若是想将那字条毁了,有千百种方法,可她偏就是先咽了一块锋利的瓷片,再吞了字条,后将一片碎瓷含在嘴里,生怕人发现不出来,其实她是以命相搏提供线索?”

张渊点点头:“也就这样解释得通了。可惜那字条看不出什么,我想遍诗句,也没有对得上的,看来这诗句是凶手自创的。它若是真的为了威慑,总得让府里人看明白是个什么意思。”

李归尘托起了那块覆着字条的白布,怎么也看不出里面的字哪个像“烹、杀、死”这类的字眼。若不是平铺直叙,便是用典了。

“中山,乐……”

李归尘与蒲风忽然四目相对,蒲风一拍腿低呼道:“乐羊!”

“《韩非子》书中说过这么一件事,魏国将领乐羊攻中山国时,中山君将他的儿子烹了做成肉羹送给他吃,乐羊为向魏国表自信和衷心整杯吃了,结果中山国被攻占后,‘魏王赏其功而疑其心’。”蒲风思索道,“烹子果然是有备而来的。”

张渊顺着蒲风的目光看去,那字条上写得似乎的确是:“中山乃……明,乐羊……之。”他揉了揉眉头无奈道:“猜谜语一向是恼人得很,哪怕错了一丝一毫,那意思可就全变了。咱们也不好乱猜,这字条便先暂且存疑留起来。

刘氏初验的尸检单子还请仵作抓点紧,死者自刑属实,咱们也不好再在王大人府里久留。大家一宿劳顿,稍事蒲风去请王大人的随从通传一声,咱们便先回去歇一阵子。此案重大,对外,切不可透露半点风声。”

蒲风揉着后脑勺应了,满脑子还都是字条的事,还有刘氏那句“两只眼睛,一明一暗”,挥之不去。

待到回家路上,她揣着手跟在李归尘后边,低着头一言不发。之后前面的人脚步一停,她满头满脸撞在了李归尘背上。

“抱歉抱歉……”蒲风退了两步,便看到李归尘转过头来一手举着一根冰糖葫芦。

一根是七八颗大红果从中剖开剜了核串在一起,另一根是截粗胖的麻山药,包裹着的冰糖发出了琥珀般的色泽,一大片糖风更是晶莹剔透。

李归尘见她看直了眼,故意撇着嘴道:“刚才问你想吃哪种也不理我,看样子是不喜欢吃甜食,那我便勉为其难都吃了罢。”

蒲风咽了咽唾沫:“这都是小孩子家的吃食,您一表人才边走边吃怕是要失了风度……”

李归尘抿唇一笑:“你就直说想不想吃罢。”

蒲风倒也不客气,小胳膊一指:“我要红果的。”

大冷的天儿里,果子冰凉酸甜,咬一口糖风含在嘴里,满是甜蜜的麦香味。李归尘将她手里那串吃了一半的冰糖葫芦拿过来,撅掉了上面多余的竹签子,又递给了她:“一看你就没经验。”

蒲风一嘴角的糖渣,笑起来自是格外地甜。

二人回到家中时,水缸里一层薄冰,屋子里阴冷刺骨。蒲风抱了很多树杈秸秆之类添在了炉膛里面,李归尘生着了火,灶上架了一大锅水。

两人坐在炉子边的竹凳上暖和暖和,李归尘手里还抱着一大一小两个红薯。

蒲风心中还是一直想着案子的事,压低了声音道:“在发现刘氏死之前,门口来了一对送菜的兄妹,我总觉得可疑。”

李归尘专注于把红薯扔到火堆哪里比较合适,附和了一句道:“怎么个可疑法儿?”

“刘氏说的那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两只眼睛,一明一暗’。这阴阳眼当然是不太可能了,不过是不是指的独眼龙呢?送菜来的那个妹子,叫瞎姑,他哥哥说她两只眼睛都瞎了,可惜我扒开她眼上蒙的布时只露出了一只眼,的确是瞎了。”

李归尘轻描淡写道:“那你为何不再扒一次?”

蒲风睁大了眼:“我如何做得出这种事来,再说那哥哥嘴上说是多疼妹子,可我看他就是拿他妹妹发财,说什么又瞎又哑不生是非,官家才爱订他家的菜……那百八十斤的担子就瞎姑一个人挑着,看她哥哥都胖成什么样子了。”

李归尘终于挑了两个好位置将红薯放在了火堆边,问道:“你是说他们挑着担子给好几个官家送菜?”

蒲风坚定地点了点头:“你也觉得可疑是不是?我看门口有骡子拉的板车,他们这一趟的确是要送不少家。”

“朱印胡同住着很多权贵,”李归尘似乎陷入了什么回忆,“那儿离皇城近,上朝方便。而且住的高官多了,便自成了一派架子,风水好官运亨通什么的,都是胡诌罢了。”

“怪不得……我记得之前出事的郑大人府邸也在那一带。”

锅中水底已生出了一层银白色的小气泡,李归尘的眸色比水面更平静,“你还看出什么了?”

蒲风挠了挠头,每次李归尘问她这种问题都让她觉得自己似乎是在受考核。她挪了挪屁股,小声嘟囔道:“你不觉得是因为朝堂党派纷争吗?”

那“朝堂党派”四个字的声音压得极低,混在烧火的噼啪声里几乎听不清楚。

李归尘看着火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

蒲风瞄了眼门外,挪着凳子到李归尘身边道:“咱们这乡下的总不会有锦衣卫的探子罢?我在书院里听说,现在朝中的大臣们都极力举荐西景王,请求废太子……四处传闻太子优柔寡断,而西景王多年征战历练得已是自有气象,你说那乐羊的典故里,魏国和中山是不是指代的这个……”

李归尘不动声色,垂眸将那小的鼠尾山芋抠出来晾了一小会,隔着衣服剥了皮,吹了吹便塞到了蒲风嘴里,“你先尝尝这个。”

“烫烫烫……”蒲风仰着头张着嘴吸气,过了一阵子才咕咚咽了下去。

“这便是烫手山芋。还有,再敢去什么野鸡书院,立马打断你的腿。”

蒲风看着李归尘危险的笑意,后背的汗毛立了立。

明明他身姿这么单薄,冬天穿了八百层棉衣别人早肿成球了,他看起来还是很利落的样子。今天他去抓刘氏的腕子,明明没用什么力,可那胳膊便像是细草茎似的一下便脱臼耷拉了,他若单是个读书人,怎么还会有这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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