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错位人生 第73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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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到什么程度呢?来弟抬头看到胖嘟嘟的甄珠, 瞬间放弃了对大佬的敬意, 直接开怼:“你爸回来了, 还不赶紧回家去!”
甄珠本来挺好奇的,奇怪为啥都是屁点儿大的孩子, 她的堂妹甄美是个爱哭爱闹爱吵吵的烦人精,而来弟却永远都是乖乖巧巧不搞事的模样,甚至偶尔还会露出大人的表情来……
结果,没等甄珠开口发问, 来弟就蹦出了这话来, 乐得她瞬间忘了想问的问题, 一蹦三尺高:“我爸回来了?真的吗?太好喽!!”
转瞬间,甄珠就窜出去老远。瞧她这速度这架势, 感觉都不用再过两年, 提前入学的她就能制霸校运会了。
甄卓凡今个儿学校有事,因此没跟她们一起回来。毓秀几个在目送甄珠远遁之后,就陆续进了家门。小学放学还是很早的, 这个点下地干活的人正忙活着呢,招娣和盼娣倒是熟门熟路的开始干起了家务活儿, 淘米洗菜切好下锅。
结果, 来弟抱着盼娣的大腿说什么都不松开, 还嘤嘤嘤的委屈起来了。
“干啥干啥?哪儿凉快待哪儿去!”盼娣老不耐烦了, 自打她妈去年断了一条腿后,家里就少了个整劳力,为了尽可能的多挣点儿工分,哪怕眼下并非农忙时节,她爸和她奶也忙得很,“你走开,我要生火做饭,不然今晚吃啥呢?”
来弟不走,她就抱着盼娣继续嘤嘤嘤。
盼娣大声喊毓秀,已经拎着书包进了堂屋的毓秀听到外头的动静又出来了,顺手拉过了来弟:“不要闹,姐姐带你看书。”
说看书就是看书,毓秀直接把人拎到饭桌旁的长凳上坐下,随后从自己的书包里掏出一本书,啪的放在了来弟跟前:“看吧。”
来弟低头,一脸冷漠。
《算术·小学三年级下册》。
其实,依着正常情况,穿书女要么抱女主的金大腿,要么就是跟女主抢机缘。然而,这俩选项来弟都不想要,因为她要不起。
瞧瞧这是啥玩意儿?!
现在已经是1977年6月中旬了,来弟清楚的记得自己是1974年7月生的。因为他们这一代还是习惯用农历,直到这会儿来弟都没弄清楚自己的阳历生日究竟是哪一天。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哪怕按照虚岁来算,她也才堪堪四岁而已。
给一个四岁的小孩儿看小学三年级的数学书?
这是生怕她不够自闭吧?
——姐姐你真秀。
来弟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随后认命的拉过课本,托着腮帮子看了起来,边看边开始思考,自己要不要干脆九月份就去上学好了,反正待在家里也没啥意思。
虽然去学校也没啥意思……
就在这时,刚拿出本子准备开始写作业的毓秀突然开了口:“来弟,你要不要去上学啊?上学可有意思了。”
来弟被吓得打了个磕绊,差点儿就把下巴磕到了饭桌上,她以为毓秀领悟了读心术,懵了一瞬后才结结巴巴的问道:“啥?上学?”
“对,就是上学。跟大姐二姐还有我一起去上学好不好?”毓秀放下铅笔,满脸认真的看向来弟,一副打算好好给来弟洗脑的模样,“上学就可以背小书包,发新课本,还有铅笔橡皮本子。老师会教同学们认字读书,特别特别有意思呢!对了,上学还有一件特别好玩的事儿……考试!”
毓秀是真的喜欢上学,发自内心的那种,她两眼锃亮的给来弟发洗脑包,努力告诉来弟,上学是多么的有趣,考试是多么的振奋人心。
“好,我去上学。”
纠结了几秒后,来弟从善如流的答应了毓秀。只因为她真的真的不想再听毓秀说读书考试有多么棒了。
毓秀高兴了,连自己的作业都顾不上了,忙拿了草稿本,主动教来弟写字。
基因的力量是无比强悍的,此时的毓秀像极了几年的甄卓凡。
……
与此同时,甄家那边也是热闹非凡。
甄兴华这一趟出门的时间可不算短,差不多得有两个月了。
上次回家,他统共也没在家歇上两天,几乎把时间全砸在了为儿子跑前程这事儿上了。或许在别人看来,小孩子加入少先队不算啥大事儿,可甄兴华却不是这么想的,他对儿子抱有很大的期待。要知道,哪怕他现在跑长途车工资不低,却依旧羡慕在县里国有厂子里上班的三弟。正好,他儿子打小就聪明,又很能念书,他是无论如何都要将儿子供出来,让儿子跳出农门。
谁能想到,从入学就稳拿第一的甄卓凡,一直到小学四年级了,才不曾加入少先队。这年头,光成绩好有啥用呢?政治面貌才是顶顶重要的。这要是连加入个少先队都那么费劲儿,将来的入团入党可咋办呢?
甄兴华一路上都在想这个事儿,想着怎样拧一拧儿子那性子。
结果,好消息倒是有的,还是双份的。
只是应了那句老话,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毕竟只是小孩子的事情,甄兴华托了人情找了关系,甄卓凡本身又不差,顺顺利利的戴上了红领巾。可他没想到,才上三年级,还是提前两年入学的胖闺女,竟然一声不吭的也被选上了。
“爸爸爸爸爸爸!!”甄珠还没进院门就大声的嚷嚷起来。
她还不止是嚷嚷,连蹦带跳的模样差点儿让院坝都跟着震三震。自然,她很快就如愿的看到了从屋里出来的甄兴华,以及放在堂屋桌上那一堆的东西。
甄珠太高兴了,不过哪怕再高兴,她还是满脸的警惕,手脚利索的开始归置东西。
已经长大了的甄珠当然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因为她爸帮别家带东西而哭闹了。因此,她提前问清楚了哪些是别人让带的,哪些是自家的,只将自家的东西尽数收拢起来。给她妈买的东西放到东屋那头去,给她的好吃好喝的全锁到她那屋的木箱子里,还要狡兔三窟的藏好。至于给她哥买的书就无所谓了,因为整个生产队里,除了毓秀之外,压根就没人会惦记那些书,甭管是以前最爱捣蛋的甄伟,还是现在那烦人精甄美,都对书籍没有半点儿兴趣,搁眼前都不带抬下眼皮的。
话是这么说的,甄珠还是利索的把东西分门别类的归置好了,前后不过才半刻钟。
甄兴华目瞪口呆。
讲道理,甄兴华算是乡下少见的疼闺女的家长了。可疼闺女是一回事儿,关键是他太忙了,跟媳妇孩子相处的时间太短太短了。再一个,他是疼闺女,可他也疼儿子,横竖胖闺女只要给吃的就高兴,更多的时候甄兴华是把精力放在更为内敛的儿子身上的。
结果,暮然回首,他才发现胖闺女早已不是以前那个啥事儿不会做只要哇哇大哭要吃的肉球了。
这个发现,愈发的让甄兴华笃定要跟儿子好好谈谈。
人呢,是群居的,想要获得成就,绝对离不开群众的。他自己忙忙碌碌一辈子都在被别人管,自然寄希望于儿子将来能够成为管人的干部。
“爸爸,我跟你讲啊!你不在家的时候,咱们队上发生了好多的事情啊!那个刘家的,农药洗头!不对,是杀虫剂……还有何家的……”甄珠归置完了东西后,就自动自发的搬了条小板凳,挨着她爸坐下,俩嘴皮子上下一秃噜,就开始叨逼这两个月来队上发生的事情。
该咋说呢?特有农村劳动妇女闲暇时拉着人唠嗑的架势,看得甄兴华一脸恍惚,很想问问胖闺女到底是跟谁学得这一套。
能跟谁学啊?当然是李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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