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看书

字:
关灯 护眼
微看书 > 离婚后我成了万人迷 > 离婚后我成了万人迷 第3节

离婚后我成了万人迷 第3节 (第2/2页)

凌子霄睁大了双眼,满目不可置信的盯着朝雾,仿佛朝雾疯了般。

可朝雾没有疯,相反的,她从未像现在这么清醒过。

“恩。”朝雾垂下眼帘,又长又密的睫毛遮住了满目的疲惫,“反正不卖朝氏企业过不了多久也会被霍司辰吞掉,与其白送给霍司辰,我不如把它卖了。”

凌子霄瞳孔微颤,那一瞬间,他眸底涌动出无数复杂的情感:震惊,疑惑,痛心……这些情绪掺杂到一起,令他心底五味杂陈,很不是滋味。

其实凌子霄早就提醒过朝雾,霍司辰狼子野心,暗中在朝氏企业安插了不少眼线,并大面积的换掉了企业的老员工,在朝氏企业明目张胆培养自己的心腹。

他正在一点一点的吞噬朝氏企业,一点一点的侵占属于朝雾的资产!

可朝雾不在乎,无论凌子霄怎么说,她总是站在霍司辰那边,说霍司辰是她老公,她和霍司辰是一家人,她的公司就是霍司辰的公司,她的财产也是霍司辰的财产,让凌子霄以后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而现在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

比如朝雾不再像以前一样称呼霍司辰为“司辰”,而是点名道姓,而且她提起霍司辰的时候,以往语气里的痴迷和陶醉也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无数次失望后的疲惫和厌倦。

她开始反抗霍司辰了,虽然手段有些极端。

片刻的沉默后,凌子霄收敛起心底澎湃的情绪,沉声劝谏道:“朝总,我和朝氏企业的大多数员工都一直相信着,您不是斗不过霍司辰,您只是不想跟他斗,所以……”

“没错。”不待凌子霄把后面鼓励自己的话说出口,朝雾便干脆利索的打断了他:“我不想跟霍司辰斗,所以我请了个外援。”

她忽而笑了,这一笑,霸总的威压稍减,显出几分女性特有的妩媚与温柔来:“放心,陆景睿不是别人,他是我弟弟!你可能不知道,陆家和我们朝家是世交,我爸爸和陆景睿他爸爸是拜过把子的好兄弟,陆景睿他们一家没搬去M国的时候,我妈都把陆景睿当亲儿子养。”

“朝氏企业交到他手里,我爸妈肯定不会有意见的。”

“可是……”凌子霄还想再说些什么。

朝雾却伸手做了个“打住”的动作:“不必再劝我了,我已经做好决定了。”

她扯了扯唇角,一笑倾城:“再说了,我弟弟难得回国,作为姐姐,我不得给他备份儿大礼吗?”

这其实是个一箭四雕的办法,对谁都有利。

陆家家大业大,陆爸爸当年虽然带着陆妈妈和陆景睿去了国外扩展业务,但陆景睿的祖父和姑姑们还留在国内,主要经营地产行业和珠宝行业。

陆景睿有足够的资本来购买朝氏企业。

而现在的陆景睿也需要购买朝氏企业,因为他在M国主要经营的是IT和传媒,这生意在国外做的虽然大,可在国内却是没有任何根基的,现在他回国扩展市场,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购买国内小有名气的IT和传媒公司,以此为基础,打开国内市场。

而十分凑巧的是,朝家主要经营的就是IT和传媒。

把朝氏企业卖给陆景睿,相当于给了陆景睿他想要的根基,他可以尽情的施展才华,横扫国内IT和传媒产业,岌岌可危的朝氏企业也能得救,而朝雾……她也总算能解脱了。

摆脱不幸的婚姻,甩下扛不起的公司,带着她的亿万家产,自由快乐的度过自己所剩无几的时光。

这是前三雕,至于第四雕嘛……

朝雾很想知道:陆景睿接手朝氏企业后,霍司辰还敢不敢再在她面前叫嚣,说他不到三个月就能拿下朝氏企业!

作者有话要说:陆景睿,一个只能出现在回忆和别人对话里的男人。

鹿鹿委屈。

陆景睿:是我给的赞助少还是怎样,为什么还不让我正式出场?

And……老子没长残!!!!!!!!!

咳咳,鹿崽淡定,下章就让你正式出场,并洗清长残的谣言!

第5章 我的小狼狗

凌子霄跟了朝雾五年多,对朝雾的性格非常了解,看她的眼神,他便知道她已经拿定了注意,不会轻易改的。

也罢,凌子霄垂下眼帘,在心里默想:这本就不是他能管的事,多说无益……事后,还是请教下那位大佬,再做定夺吧。

于是他也不再劝了,收敛了情绪,微微弯腰,摆出他惯有的沉冷与专业来:“这如果是您的意愿,我一定会尽力去办的。”

他顿了顿,腰板又微微挺直了些:“那第二件事呢?”

提及第二件事,一向矜贵冷艳的朝雾脸上竟渗出几丝绯红来,她好似害了羞,头微微偏了下,目光也飘向别处,不敢去看凌子霄:“帮我找只……鸭!”

凌子霄愣了愣,一时没反应过来朝雾的意思:“……北京烤鸭?”

朝雾冲凌子霄翻了个巨大的白眼,脸憋得通红,咬着牙一字一顿的纠正他:“少!爷!”

凌子霄一寸寸石化,若说第一件事宛若万里晴空的一道惊雷把他劈了个里焦外嫩,那第二件事则直接把他劈成了灰。

他的老板,他一向清心寡欲不食人间烟火的女老板,他那个已婚的,对自己的渣老公死心塌地忠贞不二,除了她的渣老公以外对任何男性都不感兴趣的女老板……居然让他去给她找鸭?!

地球是要毁灭了还是怎么的?

眼前这个老板该不会是假的吧?

凌子霄还在风中凌乱,朝雾已经开始提要求了:“我要刚入行不久的,身体一定要干净,最好还没接过客……我有洁癖,长相嘛,只要五官端正即可,但身高一定要高,要在一米八以上,要温柔体贴,会哄人开心。”

“对了,还要会演戏,演技要好到能让我忘了他是个少爷——我不想花钱买包-养的体验,那没有意思,我想要……恋爱的体验。”

说起来挺可悲的,朝雾都二十四的人了,却一场恋爱也没谈过。

她把所有青春全挥霍到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身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