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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们的死后生活 第169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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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难道你才看见她的美貌?突然为之心动?这可不好呦~你看那些贪欢好色的皇帝,一个妻子都没留下。”譬如说你自己。

“飞龙在天,上古时期天上常有龙行天上么?”嬴政生前就笃信神仙,临死前因为没能长生就稍微不信了几天,死后又信了。对于神龙说不上是崇拜还是贪欲,反正挺喜欢的。

妇好拎起煮熟的龙虾看了看,认真思考这东西是不是和河蟹河虾一样,煮熟了会变色:“没有。我死后这么多年,才见过三次龙。”

“哦?”始皇瞬间来了兴趣:“请细说说。”

“第一次呢,是我刚死的那年。这条河流经天子镇和帝镇,算是额外的福利,唔,说错了,天子镇和帝镇选址在河流旁边。那年河水断流,路过了一条青龙,不久之后河水又续上了。那时候天子镇里殉葬的官员、奴隶侍奉天子,犬马也都在,我驾着战车追出去,追不上。”妇好有些怅然:“再见龙形时已是物是人非,只因一时不忿,说实话就是谋反,所有殉葬的人和马牛猫狗都被夺走了,看到白龙落在阎君殿前,送了婚礼请柬。阎君乘白牛车,前后扈从百人,出了鬼门。第三次就是这次。”

嬴政格外温柔的问:“我素来喜欢龙,你们还知道关于龙的事么?”他每次向人询问事情时,语气就格外柔和,以便让对方放下戒心不再害怕。

妇好想了一会:“听说他们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和物件。看到美人就很高兴。”

说实话,这一点都不特殊,以貌取人的人多得是,长得丑的即便出身好有才华也难当官,长得漂亮的容易平步青云。始皇对此表示理解,没有雄心壮志的人,总得有些自娱的东西。

虞姬又喝了两盏茶:“我当差这些年,听说过一些关于龙的传闻。”

“请讲。”

“快说啊!”

虞姬放下杯子,捋了捋思路:“龙王的职务代代相传,不分男女,只要有官职就都称为龙王,大多住在海里,但山河湖泊中若有空缺,也请他们去代劳。龙只有在施法时变回原形,平日里来往天上人间地府时,都是人形,只是格外的美貌,打扮的华丽繁复不嫌累。听说有一位龙王睡在一池子珍珠里,头发里挂满了珍珠,赫赫生辉。”她的同僚们闲聊时也只能说说这些事。

吕雉打听回来了,一路上都觉得好笑,不仅是这件事好笑,就连一路上见到拿着筐逮龙虾的、满地捡海带的人,也很有趣。回家来听见满院燕语莺声,熟悉的声音聊的热火朝天。

进屋一看,祖龙神色淡然不动如山的坐在主位上,十几名绝色美人分做在两边。

郭圣通也看到了龙,捡到一个脸盆那么大的大海蚌,带着自己收留的皇后和其他才貌双全的美人来拜会老师,觉得这海蚌里能开出大颗的珍珠,问题在于,怎么弄开这海蚌?

美人们头戴珠翠,身穿绫罗,一个个美的像是画一样,说说笑笑好不快活。

妇好靠在凭几上,不知道和谁聊,聊得眉飞色舞。

嬴政看她走进院中,格外高兴,和这些女人一对比,显得吕雉越发好。她们也漂亮,也聪明有文采,和吕雉相比她们的才略逊色很多,她们只想写一篇‘神龙赋’,想不到更深的地方。笑着伸手:“过来,外面路滑么?”

“好多了,住家和商铺都在收拾那些东西。”这样的场景让吕雉有种不太好的联想,表情稍微僵了僵,笑道:“我难得不在家,你们怎么都来了?”

妇好伸了个懒腰:“哎,没办法,有人摔在海带上,只能带她们过来借屋子收拾收拾。”

郭圣通很有礼貌的站起来,她现在穿了一身男装,腰间佩剑:“老师,我拾到一只海蚌,内有珠光,特意拿来送给老师。”按理说应该把贝壳弄开,把珍珠拿来,但是她的剑戳进去之后,海蚌紧紧夹住宝剑,戳不进去拔不出来,只好拎着剑直接送过来。

吕雉并不吊人胃口,坐在他身边:“你们一定想不到,洛水龙王有孕在身,憋着不生,等着辞官回家再生。我在阎君王妃处见过她,并未深究。龙王要选一个容貌不逊与她的继任者,就选中了甄姬,对她苦心孤诣栽培了三年,这才合了心意通过考试去上任。洛水龙王回娘家生产,她兄弟高兴,又怨阎君过于严苛,耽误小外甥出生,故而来淘气。王妃那里丢下的海蚌格外多。”

嬴政:我常常因为太严肃而和他们格格不入。

蔡文姬有点伤心,这知道事情的始末缘由之后,神龙赋写的心虚。

“哈!”妇好扶额喃喃:“原来不过如此。”

吕雉欠身问:“姐姐,你说什么?”

“这小怪物好吃吗?是煮熟之后变红么?”

“好吃,肉味甘甜,晶莹肥厚。”

“哇,夫人您太厉害了。”

“老师,它长得这么丑,您居然敢尝尝,真勇猛。”

吕雉笑看这些没见过带壳河虾的小丫头:“君子远庖厨,自然不知道食材长得有多丑。”

嬴政对此不感兴趣,离开这里去书房补充自己的资料库,在新的几只大龙虾蒸熟时回来了,也尝了一只。

美人们小心翼翼的掏空那近乎有手大的龙虾大钳子,肉夹碎了也在所不惜,只想用酒煮一煮这个硬壳,干干净净的保存起来。生前没见过,死后也是第一次见。“不知道有什么用呢。”

“倒像是犀角杯,可以拿来喝酒。”

“我觉得可以当笔山。”试着吧筷子放上去,滚落了。

“嗯……我倒觉得可以做墨床。”墨块研磨之后要晾干了才收起来,穷书生直接搭在砚台边上晾干,讲究的人家有专用的物件,大多是铜或玉的质地。

……

曹操发现了曹丕除了性格问题之外的另一个缺陷,这小子不会自己梳头。

大部分人,小时候不留头发,等到四五岁开始留头发之后,被疼爱的有祖母、母亲给梳头,不被疼爱的有乳母丫鬟给梳头,除非母亲早逝家里还穷的没有下人,要不然真不会梳头。出门游学之前也得单独学,打仗的时候甭提,虽然没有丫鬟,但严格来说不能卸甲,不严格的来说也没机会解开头发睡觉,发髻一扎上十天半个月不解都是常事。像曹丕这种身份,他上一次亲自梳头是二十多年前。

曹操上一次亲自梳头是三十年前,但是他练习了两天就找回了感觉。

曹丕自己扎了一个松松的歪包包,觉得也挺好看,被亲爹暴力镇压了。

文人的风流不羁,曹操有点欣赏不来。

刘启晃悠过来打算用甄姬的事嘲讽他,刘邦打算问问曹丕的具体寿命嘻嘻嘻,两人看到曹操给他亲手梳了一个扯到要秃、扯到吊梢眼的发髻:“哈哈哈哈哈都快扯秃了!”

“好一位慈父啊。”

曹丕的心在滴血,头发是现在唯一让他高兴的事,奈何父亲不喜欢那些放浪形骸的隐士,自己又不会梳头。

给自己梳头和给别人梳头不一样,拉扯的轻重和扭动的松紧都感觉不到,看脑壳也看不出合适不合适,他哀求:“我回去练习,头发梳不好誓不出门。”

“等会儿~”刘邦笑眯眯的问:“你寿命几何?”

曹丕黑着脸先盘算了一番汉朝皇帝的平均寿命,嗯,还行:“虚度三十九个春秋。”

“阿瞒的儿子也不诚实啊,你若是虚度,那全镇子里都是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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