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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做大佬[穿书] 第24节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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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则仁望向门外,周双莺的身影早已跑远,瞧不见了。他便又低下头,看着手中的烤红薯,接着说:“上回的鸡蛋,这回的烤红薯。她都说让我们放心,家里人不知道。可这些东西,她一个小娃娃,家里人不给,她能从哪里弄来?指不定是偷拿的。

周家那一群,尤其向桂莲,若是让她知道,还不得把咱们这牛棚给掀了!就算这事没被她知道,不来闹。就凭东西是偷来的,这孩子心性……”

钱则仁摇头,对这种做法很不赞同。即便对方偷这些是给了他们。也正是因此,他才更不能收。

温学义看向他,“那这烤红薯,你打算怎么办?”

钱则仁一时犯了难。

温学义拿过来,掰成两半,自己一半,另一半递给温学义,“吃吧!”

见钱则仁不接,温学义叹道:“老钱,我们这几天吃的一直是稀的跟水没多大区别的粥,别告诉我你不饿。你要是不饿,今天干活的时候怎么还差点晕过去?我知道你有原则,有骨气。但现在是什么时候,把你的原则和骨气先收一收,吃饱肚子要紧。你若是不想这么快没命的话!”

说着,温学义看向天边,目光幽怨,但他的语气无比坚定,“老钱,我想活着,多活几年。我相信这样的日子不会一直持续下去。”

钱则仁回头,“都这么多年了,你还认为国家会记得我们,会给我们平反,会让我们回去吗?”

“会!”温学义咬牙,“一定会的!只要我们坚持,光明总会到来!老钱,你想想以前,霓虹国占领着我们的土地,欺压着我们的百姓。那时的情况不比现在要艰难?可我们熬过来了,等到了新种花的成立。我相信,如今也一样可以。老钱,你就不想活着看到那一天吗?”

钱则仁沉默好一阵,低下头,吃起红薯来。

村里刚分粮没多久。他们虽是坏分子也是有的,只不过比别人少。但也不至于刚发粮就没得吃。是他前阵子病了挺久,欠下不少药钱。村里李大夫肯用心给他看病已是不错了。李家人口多,也不容易,经不起一直拖欠,老温只能拿着两人的口粮抵债。如今日子才尤为艰难。

牛棚十米外的树后,周双莺一双眼睛弯了起来。

太好了,他们终于接受了她的好意。

转过身,周双莺哼着歌,脚步轻快。她的计划总算前进了一步。

正好出来提水的沈煦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他和周双莺不同。自有了空间后,他的五感就比别人要灵敏些,加之,提水的小河就在牛棚下方。牛棚内的谈话,他尽收耳中。

周双莺太急切了。牛棚里都是些人物,这些年也算尝尽了人情冷暖,怎么会没半点怀疑呢?

记得书中,她并没有这么快对牛棚里的人出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分家和刘萌的提早到来让周双莺产生了危机感。心中越急,做起事来便会越生纰漏。尤其,此时的周双莺不论眼界还是手段,都很不够格。

周双莺虽比别人多了一辈子的经历,但重生不涨智商。她资质本就不算出众,上一世又没能上个好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在社会底层艰难求存,所见所闻桎梏了她的思维,造就了她的目光短浅。

小说里,她靠着对三娃和周双燕的几年“殷勤”,跟着他们去了京城。自那以后,她见识了广阔的世界,认识了优秀的人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才明白自己以往的想法是有多狭隘。

她在京城得到了蜕变。

也正因为如此,她更加不愿意放手这份荣华。享受过富贵的人,如何能再忍受贫穷?

她更加明白抓住三娃的重要性。那时,三娃早已经知道二人不是姐弟,对她的感情也在长期的相处中变了样。周双莺看在眼里,并没有戳破,用各种手段吊着三娃,一边死死捂着这层窗户纸,一边适时地给点甜头,让三娃觉得他是有希望的。

她借三娃的关系得到了许多优渥的资源,在上流社会混得风生水起。也因此认识了男主,等到成功与男主定情后,便以“只是把你当弟弟”为由打发了三娃。

后来与男主闹了矛盾,又跑来同三娃诉苦。三娃为她各种抱不平,甚至在她有意无意的明示暗示之下,与男主正面杠上,斗得你死我活。

结果她竟然和男主解除误会,冰释前嫌,重新在一起了!而就在这之前,她已经多次表露出被三娃感动,愿意接受三娃爱意的想法。

心上人再次抛下自己投入他人怀抱,三娃痛苦难当,跑去一个人喝闷酒,自酒吧出来神色迷蒙,撞上飞驰而来的汽车,英年早逝。

葬礼过后,律师找到周双莺,交给她一份偌大的财产。

书中是这样写的:周双莺此时才知道,原来三娃爱她如此之深。他已准备好和她求婚,并为此签下协议,不论生前还是死后,他名下所有财产都过户给她。

周双莺抱着男主痛哭流涕,诉说着自己的歉意和愧疚,然后在男主花式安抚下,几日后逐渐走出“悲伤”,带着三娃的大笔遗产与男主举行了世纪婚礼。

沈煦:……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第32章 032【修】

五天后。沈煦拿着介绍信去运输队考试,一切顺利。招考的见了介绍信, 又看了他的开车技术, 当场拍板,让他直接去办手续, 给他安排的师傅也确实是霍东升。

“咱们队里都是两人一组。一个师傅配一个副驾。你新来, 不会安排跑长途。队里会给我们短途的任务,基本这个月就在本市活动。

过一阵,等你把各项情况都熟悉了,会安排小长途, 行程一般三四天,最多不会超过五天。要是你干得好, 之后会再安排大长途,那就跑得远了。到时候不再是你我固定组合, 大家轮流按排班来, 三人一组换着开,也便于休息。”

循序渐进, 让新人能有时间一点点适应不同的工作强度,合理合情。

霍东升一路说, 一路介绍运输队的情况, 带着他和运输队其他人打招呼,等把运输队都逛了一圈才放他离开,“行了, 今天就这样吧。明儿你休息一天, 后天来上班。”

回村的时候, 沈煦提了一块五花肉,两根筒子骨。这次他没在空间里拿,而是去了肉联厂买。肉票是上回卖鞋的时候,有些人钱不够,用票抵的。

这年头骨头不要钱,一般都是买肉搭着送。即便骨头上粘着的肉被剔得干干净净,烧一锅水熬上两个小时,汤也是又浓又鲜,很划算。

沈煦大摇大摆进村,容光焕发的模样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呦,三子今儿真舍得!这块肉可不轻呢!得有一两斤吧!”

实下买肉半斤买的多,按两买的也有,一两斤买的少见。

沈煦满脸堆笑:“我这不是考上运输队了嘛!喽,买点好吃的,回家和老婆孩子庆祝庆祝!”

众人皆惊。

刘大花本是路过,听到此话停住脚步:“三子,你进运输队了?”

“是呢!后天去上班!”

刘大花一拍大腿,竖起大拇指,“婶就知道你是这个!运输队可比你之前那印刷厂的工作强多了!有出息!”

有人羡慕,有人嫉妒,也有人打趣说:“三子,这是大好事,你可得请客!”

“行!”沈煦答应得爽快,解下身上的布袋子,一个个发糖果,“早预备着了!我也没别的好东西,索性之前还存了些糖票,就买了这个。大家别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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