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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穿成女主闺蜜 第13节 (第2/2页)

等林燕和陈霞下工回来要六点多了,林余余担心小温礼饿肚子,所以就先拿了一个菜包、夹了两块鸡肉、两块萝卜,让他先填填肚子。

小温礼吃到香喷喷的肉,那小表情可丰富了:“好吃,真好吃。”要是每天能吃到就好了。

李秋红:“这孩子……也是太久没有吃到肉了。过年那会儿分了点,到现在也有两个月了。”

林余余:“好吃就多吃点,咱们明天还做。”

小温礼摇摇头:“姐姐和奶奶吃,吃了身体棒棒的,就不会生病了。”

等林燕和陈霞下工过来,看到餐桌上的鸡块萝卜,都惊讶极了,没有想到林余余还拿鸡肉招待她们。她们的第一个想法是,林余余把李秋红家的母鸡给杀了。

陈霞还拉着林余余道:“余余,你是不是把婶子家的母鸡给杀了?咱们都是认识的人,你不用杀母鸡招待我们的。”

林燕也跟着道:“可不是,那可是下蛋的母鸡,婶子怎么会舍得啊?你刚住过来,不能这样啊。”她也担心好友被人家嫌弃,担心他们相处的不好。

林余余赶忙解释:“不是不是,你们别误会,这不是婶子家的老母鸡,我今天运气好,去山上捡到了野鸡。”接着她就把跟李秋红说的借口说了一遍。

林燕:“这运气也太好了吧?这野鸡好笨,竟然被草藤缠住了。”

李秋红听到了:“你可不要小看草藤,你们上山的时候要注意,有些草藤如果绊倒你们,你们一不小心就受伤了。”

陈霞:“婶子说的

对,我记得早些年,有人被草藤绊倒滚下山的都有,所以小心点准没错的。”

林燕吐了吐舌头:“知道啦,我以后会小心的。”

这顿晚饭,大家都吃的很开心。尤其是陈霞和林燕,陈霞下乡好几年了,除了过年的时候大队里杀猪,知青能分到几两肉,平时真的没有开荤的机会。可那几两肉太少,一人一块就没有了。而今天,就算肉才吃上两三块,可是蘑菇、野生春木耳,还有鸡汤,都跟肉一样的好吃。

林燕也吃的高兴,下乡两个月,就一个月前她和林余余去县里吃过肉包子之后,就没吃过肉了。可是肉包子的肉都不够塞牙缝啊,哪有今天吃的爽。和陈霞一样,今天肉虽然也就吃了三四块,可是鸡汤更好喝,很鲜美。蘑菇也好吃,软软的,还有萝卜,甜滋滋的。

李秋红倒是没喝鸡汤。她生了一个月的病,还不能吃油腻的东西,所以她吃了几口萝卜,虽然萝卜也有油,但是不会像鸡汤一样油。

小温礼吃的最爽了,林余余把鸡皮撕下来,把里面的好肉都给了他,不过也没纵着他吃太多,不然吃撑了也不好。至于林余余自己,倒是吃了撕下来的鸡皮。吃鸡皮可以美容皮肤、延缓衰老,林余余很爱吃。当然,这个脂肪含量高,是不能多吃的。不过在这个年代,想要多吃也是做梦。

饭后,陈霞和林燕高高兴兴的回去了,林余余收拾厨房。鸡汤在开锅的时候被林余余盛出来一小碗,她打算明天熬粥用。不过,洗碗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油腻的碗非常难洗,所以林余余去灶头里淘了烧柴下来的草木灰洗碗,这一洗,碗里的油渍没了,还洗的非常干净。

小碗里:“哇,这个可以洗碗吗?好干净啊。”

林余余:“是干净,就是废水。”

小温礼:“是啊,用了好多水,唉,水又没了。”

林余余:“那待会儿姐姐去挑水,你要一起去吗?”

小温礼:“好的呀。”

林余余去挑水的时候,小温礼拿着打水的小木桶。打水的小木桶的确小,因为要扔进水井里打水,如果太大的话,

不好打水,所以小温礼拿着也不会吃力。他们打了水回来,看到大队长在院子里。大队长看到她便问:“林知青,今天去报社的事情怎么样了?”

林余余:“我把稿子给报社里的人了,希望挺大的,我看对方好像是报社领导。”她把今天的事情说了一边,“不过也可能是我想多了。”

大队长听了心里高兴:“估计你没有想多,如果不是报社领导,那门卫还能不说话?哎哟,你这孩子,人家让你不报社上班你都不去,你们高中生在这里真是浪费了。”

可不是浪费吗?知青嫌弃这里,村民嫌弃知青。所以就是相互嫌弃。

林余余笑笑,也许人家是客气话呢?再说了,她得看着小温礼。如果她去县里了,并没有好的理由能把小温礼带走。

接下来的两天里,林余余每天上山采药,不过她会带上小温礼。因为自从知道小温礼要自己去割猪草之后,她就不放心了。但是,她也没有理由让小温礼不去割猪草,然后自己代他去。

而且,小孩子在能力范围内的劳动,也能锻炼他,所以林余余就自己带上他了,她采药,他割猪草,挺好的。

这天早上,两人起床后,吃了颗水煮蛋,喝了碗番薯粥,就去了山上。家里剩下的那半只野鸡在第二天就吃了,所以也有两天没开荤了,林余余有点意动了。于是,她用异能观察了野味的位置所在。

不得不说,植物系异能是真的好用,能利用植物传递信息,而这种信息只有她知道。

察觉到野味了,林余余就瞄准了其中的野兔,所以,她特意带着小温礼去那边割猪草。然后悄悄用植物绑住了野兔的脚,然后道:“啊呀,小温礼你快看,是野兔啊。”

小温礼也看到了:“哇,可以吃肉了。”

林余余:“……”这孩子不是应该说,小兔子很可爱,我想养着吗?

事实上,这种小说里的桥段在现实中,是很少存在的。

抓了野兔之后,两人还挖了野菜、摘了野生春木耳,然后采满药、割好猪草就回来了。因为都是草系,所以背篓还比较轻的,林余余背着自己的背篓,又拎着小温礼的背篓。

回到李秋红家,李秋红赶忙道:“余余,刚才大队长来找过你,说有事情要告诉你,好像跟镇上卫生所的事情有关,你快去找大队长。”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前五十给红包哟!

第22章

林余余听了, 也不急:“那我这就去。对了婶子,我们捡了一只野兔,麻烦您处理一下, 兔毛得处理好,等天冷了给小温礼做鞋子的时候垫在鞋底, 然后再补上一层布,人家也看不见这是兔毛了。”

李秋红:“啊哟, 还捡了野兔, 余余,你这运气真是好。”在老人看来, 运气跟福气差不多,运气好,也是福气好。

林余余笑笑:“然后您帮我剩一个兔腿出来,得风干, 我想给我妈寄去。”去掉一个兔腿, 他们两大一小也够吃了。只是风干肉这种事情她有原主的记忆也不会做, 但是乡下妇人很多都会做, 李秋红也会。

李秋红:“哎, 好,你放心。”她吃了四五天的药了, 现在人很有劲,做家务都没问题了。本来她急着想要上工了,但是林余余说,既然养病了, 就干脆养的好一点,不然后发了问题会更加严重。她听着有道理,就没去上工了。

所以这几天, 她在家里,就帮林余余整理药材、晒药材、木耳、野菜、还有蘑菇。这林知青真是个孝顺的孩子,还想把蘑菇和木耳晒干,给城里的妈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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