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娇妻古代来 第6节 (第2/2页)
周志平松开手,诧异道:“昨天不是已经做过了吗,怎么今天不舒服了。”
林宝珠看他一脸疑惑,今天早上也没问,猜测他昨天喝断片了,估计以为他们两昨天就已经洞房了。她便壮着胆子,理直气壮地说:“没错!就是你昨天,把我弄疼了……我今天就不舒服了。”
周志平看她捂得紧紧的样子,只好作罢,便收回手。
林宝珠看他被她唬到了,便赶紧盖住被子,躺好闭上眼睛睡觉。
但是被窝里伸来一只手臂,周志平把她搂到怀里,对着她耳朵哑着声音说话:“那你给我摸摸。”
他不等她同意,又扳过她的头,亲她的嘴,一只手还伸到她衣襟里去。
第11章 读书 你不是爱看书吗,不如就尝试着考……
第二天回门,周志平又是一大早就睁开眼睛。
林宝珠睡在他怀里,枕着他的手臂,一双杏眼阖着,脸颊红扑扑的,一缕乌发黏在她微肿的嘴唇上。
他伸手把她凌乱的发丝挽到耳朵后面去,又盯上了她尖尖的耳朵。她的耳朵应该是全身上下最有棱角的地方了,不是一双圆圆的耳朵,反而是一双尖尖像鹿耳朵一样的耳朵,耳垂更是小巧可爱。
他掀开被子起身穿衣服,脱下背心的时候,看到自己左胸膛上一个小小的牙印。昨天林宝珠抵着他的胸膛,像小狗一样在他胸前咬了一口。他飞快地穿好衣服,走到床前,喊她:“醒醒,今天早上要回门。”
看到林宝珠半睁着眼睛,一只手臂搭在被子上,慢慢地从床上坐起来。他把衣服从椅子上拿过来扔到她被子上,示意:“快穿上。”
林宝珠倚着床架子,嘟着嘴:“周志平,我好困。”
周志平铁面无情:“不行,你得起来了。”
林宝珠坐在床上可怜巴巴地,使唤道:“那你给我接水洗脸。”
周志平一听下意识要拒绝:“不行,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给你端盆送水。”他瞥了眼林宝珠,她脑袋一点一点的,从他居高临下的视野,可以看到领口下面还有淡红色的痕迹。
他穿上鞋,往外走:“仅此一次。”
洗漱完,他提着回门礼,林宝珠的脸上是明显的欢呼雀跃,他摇头失笑:“真是个奶娃娃似的,多大了还离不开家。”
林家今天为了等他们两,特地没去上工。林妈先是接了周志平提过来的袋子,然后仔细端详林宝珠的气色。看到她面色红润,笑嘻嘻地抱着她的手臂,露出颊边的一个小酒窝,便放了心。
林宝珠扭扭捏捏地要拉林妈到房间里说话,林妈关上房门,问她过得怎么样。林宝珠噘嘴道:“妈,他们家那个周老婆子欺负我。第一天早上就给我分水那么稀的粥。”
林妈点头,抚着她脑袋安慰她,又压低声音问她:“你们两怎么样了?”
说起这个,林宝珠咬牙切齿道:“他是个流氓,动不动对我动手动脚的。他亲我的嘴不说,还要扯我衣服,摸来摸去的。”她说完,兴冲冲对林妈说:“妈,让哥哥把他打一顿!”
林妈看着她笑,拿出手指点她脑袋:“你真是出嫁了还和小孩子似的,真是家里哥哥把你宠坏了。”
她眯着眼睛笑:“他是你男人,夫妻之间这种事都不算什么。”她又追问道:“你们两,那个了没。”
林宝珠本来是想骗人,但是看着林妈清凛凛的眼睛,她嗫嚅道:“还没,那天他睡着了。”
她飞快地加了一句:“我不愿意,我没做好心理准备。”
林妈看她讨好的脸,吩咐:“你得把他抓在手心里知道吗,这样子才不会被那个周老婆子欺负了去。”
林宝珠不情愿地点点头,她又忍不住道:“当初都说了不想成亲了,他又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就这么待在家里不好吗。”
林妈又点点她的脑袋:“人家可是军人,工资可是铁饭碗,以后他当了官,你就是官太太,享福。男人要那么好看干嘛,对你好就完了。”
林妈想起周志平勤劳肯干的样子,又满意地点点头,当初周婆子来找她的时候,她一口就答应了这件事。其实是因为,她去大队长家借牛车的时候,经过他们两屋里,就听到大队长和他老婆谈论起这件事情,她就听了一耳朵。
当时她听得清清楚楚,队长其实已经选好人了,交上去的人就是周志平。周志平她知道,死了娘,有个继母。虽然人高马大又能干活,一把子好力气,也不是个笨人,但是就看到他那么一大家子要养,她就看不上眼。
要不是听大队长说他要当兵了,她可不会答应周婆子的婚事呢。
周婆子不知道周志平早就被队长选上了,后面公榜一出,知道周志平有入伍资格了,以为是她去队长家说好话了,是她的功劳,对她感恩戴德。
虽然她根本没出力气,只是正好知道了这件事。但是林妈非常理直气壮,怎么了,她闺女长得那么漂亮,不该当个军太太吗?
等到吃完饭回到家,周志平下午又要去田里干活,等他回来已经是晚上了。今天晚上吃完饭,他洗好脸,走进房,就看到林宝珠拿着周红芳的课本看得津津有味。
看着她坐在板凳上看着书本,手指时不时点点样子,他心里一动。他用毛巾擦了擦手,问她:“你在看什么?”
林宝珠抬起头看了看他,又低头下去:“我在看数学课本,以前我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书,只是在家里没事做打发时间。”
周志平虽然不怎么识字,但是不可否认他喜欢认真好学的人。
他扭头鼓励道:“既然你喜欢看书,就好好学学。”
看林宝珠疑问地盯着他,他一边脱衣服,一边慢条斯理道:“就像我在部队一样,经常早起练拳跑步,所以力气比他们大、跑得也比他们快。”
他挑起眉毛,得意洋洋道:“我可是我们连队里跑得最快的人。”
林宝珠偷看了一眼他身上流畅的线条,转过头。周志平确实力气蛮大,而且每天早上起来,还要在院子里练拳。
周志平解释道:“是因为我在跑步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个星期我得跑到多少米。每天都要跑多少圈,算得清清楚楚。等到明天了,我要跑得比之前多,还不能把速度降低。可能明天跑的时候,身体会难受,但是坚持下来,我就成为跑得最快、身体最好的人了。”
林宝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他说:“以前在村里大队干活,或者以前我和爹去镇上帮人家建房子,无论做得多还是少,都得一样的公分。在部队里面,可是越努力,得到的军功能够越多。那我就定着一个目标,要比别人肯吃苦,肯干,更加勤快。”
周志平说起部队的时候,两只眼睛好像在发光似的:“我刚去的时候,周围很多人穿得比我好。有许多人是城市户口的子弟兵,有许多是读大学的时候入伍的文化兵。我一个从农村来的,没见识没文化,我的心里也害怕,想,这里这么多比我强的,我该怎么办。但是,我比人家更加肯吃苦,一有任务,我就请示去做。久而久之,我比他们做得更好。”
他的那种好强和向前争的神态,感染了林宝珠。林宝珠之前生活在扬州,从来没听过兵营里的故事。她自小养尊处优,学过认字,读书也是半斤八两地学,只为了能够识字。离开扬州来到这,她才发现,自己要是离开了父母,可真是什么都不会做。
听到他说这些,那种人生脉络清晰明了的感觉,不觉有些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