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十年前 (第2/2页)
起初,他还是自持身份,后来,在她盼望的双眸中,几不可见的点了头。
那时他就觉得她的眼睛很美,很清澈。
梨花树下,他陆成欢与她沈姝离正式的成为了朋友。
他是皇子,自持身份,在她面前高傲的姿态,哪怕他知道她救了他,哪怕他知道,她是他的第一个朋友,可在她面前,还是没有放下他那可笑的自持。即使她多次提出。
所以她那时并不知道他又多开心。
后来,他经常跑去找她,渐渐的,他在她多次抱怨下,放下了他的自持。和她聊天,与她游玩,散步,捉迷藏。
知道陆成欢与沈姝离的关系,除了他俩,就只有丞相夫妇二人。
他几乎每天都会跑出去找她玩。
后来,殿里的人知道了,他就晚上跑出来玩。还从宫里给她带各种各样的吃的。
他叫她,小离。
她叫他,欢欢。
那一段时光,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她是丞相的大小姐,她要知礼,所以她母亲经常让她看书,有时,她都没办法出来和他玩,他在找她的时候,有时,她是在庭院里看书,见他来了,就央求着他读给她听。
他拒绝了。
因为,十一年来,他不学无术,所识字不多,他根本就没办法读给她听。
她央求了半天,他依旧不为所动。
最后,她放弃了,心情不是很好,蔫蔫的趴在桌子上读着,没有理会他。
后来,他离开了。
从那之后,他便答应父皇,学习,父皇给他找了一个夫子教他学识。
他不是太子,已不是皇后所生,更不是准太子,本没有这个特权,可父皇宠他,见他愿意学习,很高兴,当天就给他找了一个人单独教他识字。
其他人都是学堂学习,只有他和太子是单独人教的。
那人不敢打骂他,只是因为他是皇上最宠爱的皇子。
所以他知道自己爱玩,所以也没打算一次上多久的课。
起初,他别无耐心,可想到沈姝离那失落的样子。他还是努力克制自己,认真努力的学习,他想快些识字,这样他就可以给她读了。
所以他学的很刻苦,除了吃饭全是和那人一起,识字。
那人一开始也没有多认真的教他,后来,渐渐的被他的认真努力,所感染,忘记了他是皇上最宠爱的皇子,他一旦读错认错,他就苛责他,他压下自己的娇气,忍了,他记的越来越快。
最后,那人住在忆欢殿,他也学到很晚,那人对他的期望越来越好,也越来越严厉,他的手经常会红,他依旧压下自己的高傲,放下自己的自持,忍了。
可些沈姝离并不知道,她以为他在生气。
当学会字之后,再次找她的时候,她扑入他的怀中,第一次在他面前哭了。
他慌乱的安慰她。
她问他,为什么这么久不理她。
他沉默,他的自尊心阻止了他告诉她那时不识字的真相。
他向她赔罪,给他读她要看的书,她就趴在桌子上,安静的看着他,听他读书。
她对他说,你长的真好看。
他第一次害羞了。
有一次,她看到他手臂上的红痕。
她说,很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