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女配拿了好人剧本[快穿] 第28节 (第2/2页)
到后来,他的官越做越高,整个人也失去了当初的才华和灵气,早就已经不再是原身喜欢的那个清俊才子了,更不要说他后来还贪腐,跟那些暴发户出去喝酒唱k玩女人,原身早就已经不爱他了,只是因为生活,不得不继续维持婚姻。
而易子轩也是一样,年华渐渐老去,即使原身依旧美丽和优雅,可对于男人来说,她老了就是老了,再也没有鲜嫩的小姑娘那么讨人喜欢了,易子轩对她只剩下尊重,没有爱了。
这也是为什么,苏北摇绝对不会选择继续跟易子轩在一起的原因。
这个男人就是一个臭茅坑,谁稀罕他啊!
苏北摇自从跟易子轩撕破脸皮之后,就再也没有去过中文系听课了,也没有再像从前那样,整天在一起谈诗论词,没见面不会提,见了面,看都不看对方,就当对方不存在,用实际行动告诉同学们,她跟易子轩割席断袍了。
至于诗社那边,她最近要翻译资料,时间都不够用呢,也没有新写什么诗歌,所以就请假了没去,几次之后,诗社那边就明白了,苏北摇应该是不想再跟易子轩见面了,所以干脆就不去了,于是便没有再叫她了。
苏北摇还没有自己的英汉词典,只能先去图书馆那边借了一本,先把所有跟医学和机械相关的专业名词抄录下来,然后再一句句的进行翻译,翻译完成之后又校对修改了三遍,确定翻译好了,这才抽了个下课时间去找陈教授,把翻译好的稿子交给陈教授。
“陈教授,这是我翻译好的稿子,麻烦您先过目,要是有哪里翻译的不好的,请您跟我说,我来修改。”苏北摇眼圈红红的,眼睛水漉漉的,撑着一脸认真的说。
就,言情小说里的那种女主角,长得特别柔弱,却又特别的坚韧,比她之前单纯的柔弱可怜更加吸引人了。
陈教授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好,我回头再看。”
“好的,那辛苦您了,我先走了,再见,教授。”苏北摇礼貌的告辞出来。
交了稿子,苏北摇暂时也没有其他事情做,就干脆一边读书,一边抽时间摸摸周围的环境,看看周围哪里有房子可以租,哪里有幼儿园可以让小孩子读书。
她想要离婚把韩斯时带到身边来,肯定是要先做好安排的。
回头在校园里遇到诗社的人,逮着她问:“苏北摇同学,你最近怎么不去诗社了,也没见你写诗了?没了你,我们诗会都黯然失色了呢!”
说是这样说,脸上的表情却不是这样的。
带着那么点轻蔑是什么鬼?
苏北摇看到她一脸陶醉的说:“幸好还有易子轩同学,他最近又写了一首诗,叫做《谎言》,……”
对方声情并茂的朗诵了易子轩的新诗,苏北摇一听,哟呵,还谎言这么含蓄呢,你还不如直接叫《女人,你的名字叫做谎言!》,老娘还敬你是条好汉!
“同学,你口水喷我脸上了。”
女生声情并茂的念完了易子轩的诗,挑眉看向苏北摇,正想讽刺苏北摇几句时,苏北摇一脸难言的开口,把对方给噎得脸青。
“苏北摇,你别以为这样就能岔开话题,你这根本就是羡慕嫉妒恨了吧?”女生恼羞成怒。
“我羡慕?我嫉妒?我恨?”苏北摇一脸惊奇:“同学,我发现你易同学真的很像哎。”
女生眼睛一亮,露出几分羞涩:“我们真的很像吗?”
苏北摇严肃的点点头:“真的!”
看着女生容光大发,苏北摇笑眯眯的接下去:“你们都这么普通,却都这么自信!果然是像啊!”
“苏北摇!”女生一愣之后明白自己被嘲讽了,脸都憋青了。
苏北摇摇摇头,“春光易逝,容颜瞬老,年轻人,不要把时间都浪费在这种无聊无用的事情啊,要多努力学习,将来才好为国奉献啊。”
“年轻人,加油,努力,我很看好你哦!”苏北摇挥舞了两下小拳头,喊了一通口号就走了。
路人听了苏北摇那一番话,竟然也很触动,苏北摇离开后,对方竟然还举起拳头给女生鼓劲:“同学,加油,努力!”
“神经病啊你!”女生脸黑,骂了一句就跑了。
这苏北摇简直是有毒。
路人不高兴了:“哎,你这人怎么这样没礼貌啊!”
苏北摇走远之后摸摸下巴,这易子轩居然还敢写诗内涵她,真是死心不息啊。
行吧,既然你这么喜欢出风头,那我就成全你,让你好好的出个风头!
苏北摇回头模仿易子轩的笔迹,给他在乡下搞大肚子的那个村长女儿写了一封声情并茂的信,告诉对方自己从来都没有抛弃过对方,分开的日子从来都没有一刻都没有分开过想念对方,只是家里人坚决反对他娶她,为此还将他囚禁起来,他为了他们的未来,忍辱负重参加高考,终于考上了首都大学,本来是想早点去接她过来结婚的,可想到囊中羞涩,所以才一直都没有跟她联系,现在他通过写文章写诗终于赚够了钱,他才敢写信给对方,让对方在年后带着孩子到首都大学来找他,他到时候会跟她结婚,他们一家三口永远在一起。
苏北摇还在信里夹带了五十块钱,给对方做路费。
苏北摇这样做虽然有利用一个弱女子的嫌疑,但是她看过原剧情,她知道,那个村长的女儿当初被易子轩骗得很厉害,易子轩走后音信全无,她依旧相信易子轩,坚持把孩子给生下来,正是因为她生下了这个孩子,她在村里的名声彻底的坏了,想要嫁人很难,但以她爸当时的身份,嫁给稍微差一点条件的也不是不可以,但她傻乎乎的,就是要等易子轩,要养大她跟易子轩的孩子,为此,她过得很辛苦。
直到后来易子轩跟原身生的儿子得了白血病,需要换骨髓,易子轩才想起那个女人,派人去调查了一番,知道那女人把儿子给生下来了,他就把那儿子给认回来了,原来是想着给小儿子捐骨髓的,只是做了检测发现不匹配,这才让原身去找韩斯时。
那个傻女人因为易子轩这样的渣男,把一辈子都填进去了,即使后来易子轩找到了他们母子,易子轩也只认儿子不认她这个妈,一生可以说都是悲剧。
既然如此,那苏北摇就让她提前十几年来找到易子轩,当着全校所有师生的面揭穿易子轩的真面目,彻底对易子轩失望,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或许会有一个更好的未来呢?
哪怕她不来吧,那五十块钱也足以改善一下她的生活了。
就当做是,前世原身对他们母子的利用的一点补偿吧。
办完这件事之后,苏北摇就把这件事给抛之脑后了。
苏北摇思考另一件事,之前一心想着翻译,倒是把原主的正经职业给忘记了,现在看来,想要赚钱,还是得广撒网勤投稿才行!
写作创作难不倒她,毕竟她前世做了一辈子的随军记者,发表了无数新闻稿,报告文学,以及创作了大量军旅小说,几乎有八成被搬到电视荧幕上,拍摄成为家传户晓的军旅电视或者电影,影响力深远,可以说是军旅小说领域的王!
给她一支笔,她三天时间就能创作出一部精彩绝伦的军旅小说,但是没有必要,她这个人,不喜欢炒旧饭,更何况,原身一辈子也没有跟军旅方面有过接触,写出来只会叫人怀疑。
苏北摇思来想去,诗歌不能放弃,毕竟原身在诗歌方面的天赋才华是有目共睹的,要是她从此放弃写诗,不符合人设,也会被人嘲笑她江郎才尽,更何况,易子轩都用诗歌向她开炮了,她要是不迎上痛击,她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除了诗歌之后,她还可以写一些短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