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仓库回八零(重生) 第14节 (第2/2页)
其实相对来说,刘栋的工作没有那么忙,但他的工作问题在于需要一直待在别人能找到的地方,这样才能在需要干活的时候随时都出现。
而洗碗洗菜的活,虽然忙,但早上的时间完全是空出来的,可以自由活动。
让她来选,她还是希望选择后者,至少可以有自己的时间。
出了饭店之后,林念没有去很远的地方,而是去了最近的供销社。
之前上午不用上班的时候,她早点晚点起来问题都不大,时间方面不需要特别控制,什么时候起来都可以,宿舍里能不能看到时间也没什么要紧。
但这几天上班,她算是知道了时间的重要。
特别是现在已经到了冬天,天亮的时间越来越晚,而她又要在六点准时到后厨,因为不知道时间,她这几天半夜都会惊醒,怕不小心起晚。
所以在发工资的第一时间,她还是决定要去买一块手表。
进了供销社,她直奔手表的专柜。
现在的手表比以前多,也不像早些年那么稀罕,手表柜台这边虽然有人在看,人却不多,偶尔站在柜台后头的人还能介绍两句。
林念倒是不需要介绍,而是直接去看手表的价格。
价格贵的手表她肯定是看都不用看,反正也买不起,倒是便宜的手表,可以挑一挑款式。
看了一圈之后,林念看中了三款手表,一款45,一款55,一款60,都是女式手表,样式也好看,只是最便宜和最贵的手表之间差了15块钱。
换成4毛钱一套的内衣裤,能买37套半。
但她是真的喜欢60块钱的这款手表,虽然比不上两三百的手表那么好看,但却是低价手表里最让她看中的。
“这个手表好看,很适合你。”站在柜台后面的人见林念犹豫,指着60块钱的手表说道。
“行,那就这款吧。”林念咬了咬牙,心里的天平彻底倒向一端,让对方把60块的那块手表拿出来。
手表从柜台里拿出来的同时,林念从口袋里掏出60块钱递过去。
接过手表,她直接在手腕上扣上了表带,然后转了转手表,心情一下子明媚了不少。
虽然花的不少,但她一想到自己之后早上不用再摸黑思考自己是不是起晚的事,心里就一阵松快。
买完手表,她又去买了个手电筒,配了电池和备用电池,一共花了6块钱。
她的手表晚上看不见,要是没有手电筒,黑漆漆睁眼,也看不到时间,有手电筒的话就方便多了,而且偷偷在被窝里看,也不用担心影响到别人。
在供销社逛的时候,她还看到了闹钟。
如果有闹钟的话……
林念想了想,还是摇了头。
不行,这个闹钟太吵了,她要是用闹钟,肯定会把宿舍里其他人吵醒,而且她最多顶替刘栋干一两个月,闹钟以后用不到,现在花钱浪费了。
路过买闹钟的地方,就到了食品区,绿豆糕、云片糕、江米条、豆酥糖、沙琪玛……一排排都是好吃的糕点。
林念闻着若有若无的香气,使劲咽了咽口水,想要硬着头皮离开,可心里还是痒痒的,想着这口好吃的。
最终,她还是屈服在美食下,称了2块钱的江米条和2块钱的豆酥糖,急匆匆花了4块钱之后,她不敢再在供销社逗留,拎着东西快步离开了。
走出供销社,她大大松了口气,然后从袋子里拿了一根江米条,咬进嘴里。
随着嘎嘣一声,她直接眯起了眼睛。
又脆又甜又酥,果然是她期待的江米条的味道,只咀嚼了几下,她心里就满足了。
连着吃了3根江米条之后,她把袋子收拢,连着小袋子一起都悄悄收到了仓库里。
江米条很容易潮,要是潮了味道会差很多,放在外头她一时间吃不完,潮掉的可能性很大,索性放在仓库里慢慢吃。
吃食之外,她买了手表,心情一下子定了下来,跟饭店里的人打了招呼之后,就开始忙碌了。
搬运的话不是一直都有,白天的时候要比晚上忙一点,刘栋的工作时间算是早上6点到晚上6点,这期间一直都要在饭店里,其余的时间可以回家,只是要帮忙的时候,还是要立刻从家里赶过来。
林念就住在宿舍里,比刘栋住的还近,更没什么问题,到了6点,她就回了宿舍。
她本来是想继续看书的,可6点之后天色越来越暗,她自己一个人在宿舍里,看书要开灯还开灯,未免太浪费了。
思考之后,她索性搬着凳子到了外头,在路灯底下看书。
路灯的灯光不太亮,写字也不太能看得清楚,好在她之前已经写了一个多月,这时候对本子的格子比较熟悉,只是写的慢一点,还能练一练字,倒也没什么问题。
写了一页字之后,林念屈起手,放在嘴边哈了口气,又使劲搓了搓手,感觉到稍微有点暖意之后,她才接着往下写。
一直写到八点,她冻得实在是受不了了,把本子和笔收起来,拿出语文书开始背书,然后把两只手都揣进兜里。
手不露在外头,果然比之前要暖和多了。
她低头看了眼面前的课本,伸出手往后头翻了两页,估摸着今天要背到的页数,才稳定下来继续背书。
晚上确实冷,但背书还得要背,不过她打算完全多背几篇课文,等明天去上班的时候,复习重背。
上班的时间长,她多背几次,肯定能把每一篇课文都背熟了。
九点钟。
林念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秒针正好落在九点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