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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校园文里开面馆[美食] 第64节 (第2/2页)

“真香呐……”

“要说这羊肉咋这么惹人喜欢呢,没有膻味之后,光这股鲜味就让人欲罢不能了。”

楚霜道:“都闻到羊肉的味道了,今天的新品还会远吗?”

江大爷摇摇头:“霜霜,你怎么也跟着学着这么皮了。”说完却又大笑起来。

其他人也被点了笑穴一般,在满室的笑声中,楚霜无奈一摊手。

忍冬过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副景象,她有些摸不着头脑,看向楚霜,楚霜嘟囔:“这是在取笑我呢!”

谁知看见楚霜这副模样,忍冬也忍不住勾起了唇角。

忍冬过来了,食客们也就不继续参与猜新品的游戏了。他们直接问忍冬:“冬冬老板,这是又要煮羊肉面呢?”

忍冬的嘴角还带着笑意,她晃了晃手上端着的碗,里面装着烤馍:“我是来问问大家有没有人不爱吃馍的,今天打算做羊肉泡馍。”

“羊肉泡馍!”江大爷一拍手,“我刚才就想说这个,话到嘴边一直没说出来。羊肉泡馍好啊!”

“这么说江大爷对这道新品很有研究咯?我这常年不出A市的人还真没听说过,江大爷来给大家伙讲讲呗!”

“讲讲,讲讲!”

江大爷摆手:“研究倒说不上,不过大家可以期待一下,这羊肉泡馍的好吃程度可不输冬记以往的任何一道菜。”

嚯,那得多好吃!

被众人眼巴巴看着,江大爷只好多说了几句:“要说这羊肉泡馍啊,那可有大来头,传说宋□□赵匡胤落魄的时候……”

在众人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忍冬安静地把烤好的馍分给了大家,于是在江大爷一番“传说”讲完,低头正准备喝水的时候,就见听众们也没闲着,他们面前的碗底已经堆了厚厚一堆碎馍。

江大爷呷了口水,接过了自己的碗,又开始继续刚才停下的话:“……掰馍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这有啥不简单的?”那人手上拿着馍,轻轻一掰,又干又脆的外皮裹着内层就被分成了两半,馍香四溢,“冬冬这馍烤得好,外酥里嫩,好掰着呢。”

江大爷无语:“我说的是掰馍的方式,你可看好了。”

只见江大爷两手握着这块圆饼形状的馍,他左右手一起发力,先把馍掰成了均匀的两块,又把这两块从中间分成了四块。这还没完,每一块还得再分,掰成了两层后,最后才是掰成小粒儿。

众人目不转睛的看着,手上拿着馍也随江大爷的演示而动作。

“不愧是江大爷,这样掰掉的碎片确实少了许多!”

“哈哈哈哈没想到掰个馍也这么讲究。”

江大爷漫不经心喝了口茶,颇有世外高人的风范,他慢悠悠地又道:“这东西要做的好吃,从材料到手法缺一不可,就说这掰馍,掰,撕,掐,揉,搓……手法不同,味道也千差万别。”

“就连羊肉泡馍,吃法也有四种。”

第63章 羊肉泡馍(三)

一番单走、干拔、口汤、水围城讲下来, 众人听得早已口水泛滥,更别说碗里的碎馍还在源源不断散发着馍香,诱惑着众人本就不坚定的心智。

于是在碗被拿到厨房加汤的时候, 看见碗里只剩下一半的碎馍, 忍冬也丝毫不感到意外了。

似乎每一个自己掰馍的食客最终交上来的馍都不完整。

厨房重地, 闲人免入。

——楚霜除外。

在楚霜走进来的时候,忍冬刚好把汤锅的锅盖打开。浓郁的骨汤鲜味扑面而来, 即使昨晚已经吃了一碗羊肉泡馍解馋,对这种鲜美的香味, 楚霜觉得自己依旧难以抵抗。

她是来和忍冬说食客的口味的,有人不喜欢吃香菜,送上去的配菜便会把香菜这个小碟拿开。

“饿了?”忍冬抽空回过头看了一下楚霜。

楚霜摇摇头,又点了点头。

“快好了。”

在说着话的时候,忍冬正好把羊肉锅打开, 煨了一晚上的羊肉,早已被炖得十分软烂。面上看着还是纹理清晰,但只需轻轻用筷子一撇, 红褐色的肉质就会随着纹理被分隔开, 筋膜相连, 甚是诱人。

比脸还大的一个汤碗,亲手掰的碎馍垫底,细白的粉丝覆于其上,佐以葱花、香菜。红褐色的羊肉、黄色的金针菜、黝黑的木耳丝, 最后一大勺奶白的骨汤一浇, 冲起了碎馍的同时, 也激起了阵阵香味。

羊肉泡馍满满一大碗, 与之一起端上桌的还有三个伴碟。

色泽鲜红、油光发亮的辣椒酱, 能充分调动食客的食欲;酸甜爽嫩的糖蒜呈好看的半透明状,腌渍得十分入味;再配上一小碟香菜,真可谓是气味炸弹。端上桌的那一刻就引得食客们纷纷喉头涌动,口水直流。

“先别管什么单走、干拔了,看到这么一碗热气腾腾的骨汤,谁不想先喝上一大口解解馋啊。”那人说着,端起碗就是一大口,在触碰到碗沿的那刻还无知无觉,待热汤一进口,顿时把他烫得“嘶——哈”直叫。

“鲜,太鲜了。”即使是这样,他也不舍得吐掉。吞下肚后,嘴里被烫得发麻,却依旧掩盖不了余留在舌尖上的羊骨汤的鲜味。

满室飘香,交谈声都很少听见,只有“咕噜——咕噜——”的吞咽声不断,以及时不时传来的难以自抑的喟叹。

所有人都完完全全沉浸在了美食的世界里,共同沐浴在羊肉泡馍带给食客的极致享受下。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平静——

“咚咚——”拐杖敲地板的声音。

“这里就是老程推荐的吃面线糊的地方?”

门口,一个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男人被四个黑衣保镖围在中间。在这个温和的冬日阳光下,男人还戴着墨镜,一手拄着拐棍,另一只手拿着本应戴在头上的黑色礼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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