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校园文里开面馆[美食] 第33节 (第2/2页)
自从面馆里的面品种多了以后,忍冬便每天挂五个小木牌上去,看见小木牌,食客们就知道今天能点什么面了。
只是今天的小木架上,居然空无一物。
忍冬抱歉道:“今天只能点一种菜。”
她走到前台, 握着毛笔的姿势异常标准,挥毫间,今天的菜单就写在了小木牌上:
排骨炖豆角盖被 88元/份
字迹潇洒, 字体和写字的人一样清新秀丽。
“嚯!”李大爷惊呼出声, “这可是道大菜啊。”
其他人都很好奇, 纷纷叫李大爷多讲讲:“李大爷,您吃过这道菜?”
李大爷脸上露出回味的表情:“那还是年轻的时候了,退伍回来去探望东北的战友,招待我们的菜里就有这么一道, 也是这道菜让我印象最是深刻。”
“炖得软烂的排骨、豆角、土豆, 汤汁嘟嘟得冒着响, 再往上面盖上一层面被。咬一口, 这面被上满满浸的都是汤汁, 吸收的全是酱汁的精华你们晓得吧?那滋味,啧啧。”
一番话把众人听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李大爷这边还在回想呢,睁开眼一看,大家都下好单在各自的座位上坐着了。
他赶紧找个位置坐下,朝后厨叫了一声:“冬冬啊,给我也来一份盖被!”
忍冬把排骨炖豆角盖被端上来的时候,大家才真正感受到这道菜让李大爷念念不忘的魅力所在。
展开的面团像一张被子盖在最上面,四周塞得紧实,密不透风。
掀开盖被的那瞬间,被压抑许久的香气才突然爆发而出,红烧排骨的肉香、被酱汁渗透的豆角香、土豆香,混合在一起,扑面而来,那种美味实在难以言喻。
豆角一看就被煸得十分软烂,皱巴巴的模样,嚼起来丝毫不费劲。土豆块被一夹,筷子就陷了进去,露出内里嫩黄的土豆泥,在汤汁上沾一沾,满是汤汁的咸香,入口即化。
排骨就更不用说了,忍冬精心选用的精排骨,切成小块,炖到肉稍紧缩,用筷子轻轻一撇,便能把骨头脱去,软烂入味,满是肉香。
屋外寒风阵阵,吃着热气腾腾的大锅菜,时不时和周围的食客聊几句。
李大爷觉得那段和战友一起谈天说地的时光仿佛又回来了。
排骨实在太入味了,李大爷咂吧了口白开水,这才咬了一口盖被,淡淡的麦香顿时中和了排骨的咸鲜,紧实的面团一入口,让人充分感受到了粮食带来的满足感。
经过慢火炖煮收汁,面团吸足了汤汁的精华,口感紧实,丝毫不噎,又十分解腻。
李大爷吃一口排骨,肉质软烂,好嚼,再咬一口盖被,当两者混合下肚,他才真正理解为什么他的南方战友遇到有滋味的好菜总想就着大米饭吃。
对排骨炖豆角盖被来说,盖被就是这道菜不可或缺的灵魂所在。
若说排骨、豆角的咸香是来势汹汹的强力军,盖被就是它的最佳辅助,两者配合之下,成功把食客胃里的馋虫勾起,一边叫嚣着“好吃”,一边催促人们加快进食的速度。
李大爷吃得头冒热汗,筷子正要往碗里伸,却遇到了一股不可抗力。
他抬起头想看看是何方神圣阻拦了他进食的脚步。
这一看,筷子差点没拿稳。
“老……老婆子,你怎么在这里?”
“好啊你李志国,叫你去接孙子你接到面馆里来了?”刘兰花怒气冲冲地瞪着他。
要不是她见爷孙俩这么久还没回来,去孙子的幼儿园看了一下,否则还不知道孙子被接到哪里去了呢。
“这……”李大爷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他本来的确是要去接孙子的,但来得太早,还有时间他就寻思来冬记面馆聊聊天,谁知道被这个排骨炖豆角盖被一香,什么事都忘到脑后了。
他的小孙子李明明站在一边,扯了扯他奶奶的衣角:“奶奶不要骂爷爷了,我们去吃汉堡。”
“呃……”这下支支吾吾的人变成了刘兰花。
为了哄孙子,她不得已才答应带他去吃汉堡,这下孩子不哭了,她就想不认账了,谁知道李明明还记得。
刘兰花使劲给老头子使眼色,谁知道李大爷见没自己什么事了,又开始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别吃了,这东西有这么好吃?”
刘兰花的手还没碰上自家老头子的耳朵,被香味一熏,在中途转了个弯,抢过李大爷的筷子,吃了一口:“好像确实还蛮好吃的。”
嚼了嚼,排骨的肉香充斥在嘴中,汤汁四溢,确实好吃。
刘兰花还想再夹块土豆,浸满了酱汁的土豆一看就很绵软。
谁知筷子还没碰到碗,孙子又在一边哭闹起来了:
“奶奶,别吃了,明明饿了,明明要吃汉堡!”
眼看着孙子嘴巴一张,就要开始嚎哭,刘兰花眼疾手快,夹了块土豆迅速塞进了他的嘴里。
“汉堡……唔。”
吧唧吧唧,好吃。
李明明不哭了,他踮起脚,让自己的小脑袋可以看到桌上的菜:“明明还要吃土豆泥!”
土豆块太过软烂被认成土豆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