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内容 (第2/2页)
被告:张伟,男,汉族,身份证号码:262389196705263516 地址:复州金干镇丰源村,联系电话:13696623459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还返198000元 2.许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020年1月11日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经被告要求,媒人在场,父母同意 3月11订婚请客,几天总计转账 17万元礼金给被告其他费用28000元。及后原被告各自回家,后续按习俗请求被告在我家住,被告不愿来我家,后面女方去她妈那里上班,答应来我这边一拖再拖,期间并无矛盾,但是女方多次暗示要贵重物品。爱马仕包包(上万),钻石戒指(几万),等等此类,见面时间一个月花费也有一万多,但是本人无力承担更高消费,埋下祸根,因一些小事彻底闹僵,期间经过一个多月无数次诚恳挽回,但是被告态度非常差,连我父母都骂,感觉并无希望,被告不愿结婚,原告只能罢了,即不能成婚;请贵院根据原告诉讼,判如所请
此致复州人民法院
诉状人: 徐繁 2020年7月11日
张春梅看到内容差点没撅过去,好一个徐繁,不但倒打一耙指控她拜金,还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他的所作所为。
并无矛盾?暗示索要贵重物品?辱骂她妈?
起初她身上发凉,汗毛直竖,后来又觉得实在可笑。
她把诉讼状转发给了李雪,李雪第一反应:“图片这么模糊,你手机是不是该换了。”
张春梅解释道:“这是我爸拍的。”
“难怪不怎么清晰,你订婚对象他好会扯。”李雪一脸鄙夷。
“他说我骂了她妈啥的,还有说我在我妈那边找工作没打算去他那啥的。”
“你真的爱计较这些小事,没什么说的,你俩都小肚鸡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