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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梦回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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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吹在脸上还有点刺痛的时候,晨曦照亮第一株小草破土而出,春天到了,又到了小动物那啥的季节,让我们把目光放到遥远的澳大利亚草原,那里的雄性袋鼠正……不好意思,串词了。

我们还是得把目光放到纽约,爱丽丝难得起了个大早,在厨房翻出了点昨天剩下的面包充当早餐,变质与否不重要,反正她又不会中毒。

汉克曾经说过这是她最不可思议的地方,她永远都过着敷衍又清贫的生活,哪怕在查尔斯的豪宅里住了半年也没能让她对荣华富贵产生半点欲望,在她看来豪宅名车还有那些叫不全名字的奢侈品加起来都不如森林里的清净,她没有开玩笑,她真的想去澳洲养袋鼠。

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到堪称简陋的愿望却那么难实现……关系熟络后他问起过人格分裂的事,进而了解到她的过去。爱丽丝无意隐瞒,轻描淡写的控制在二十句话内讲了出来,她从不在意这些事,反而是看客在替她唏嘘。

已经过去的事无法重来,再多的执念只是在折磨自己,何况很多时候就算重来也未必会有更好的结局,该放下的时候就放下吧。

这道理她一直明白,但是……爱丽丝抚上心脏的位置,她不会自欺欺人,人格融合后她得到的不止是记忆,还有一些与其说是补全,不如说是多余的情感,其中就包括对家人的恐惧与思念。

按理说人的大脑才是控制一切思考的中心,而心脏根本没有能够处理情感的复杂神经组织,它只是一个提供动力的类似水泵的东西罢了,但这世上的很多东西只用科学根本无法解释得通,就像她的大脑再怎么下达指令说自己不在乎,可是她的心还是会为此而悲伤。

就像是有一条线将她与那座雾气缭绕的城市相连在一起,动一下就会扯到心里的某个地方。

爱丽丝推开窗户,今天的天气不错,反正只要不是狂风大作,对于她而言就都不错。查尔斯和汉克至少还要一个小时才能起床,等到那时候他们就看不见她了,因为她要去一趟伦敦。

话说要不要留个字条什么的?纽约飞伦敦的单程都要八个小时,她至少要明天才能回来……转念一想还是算了,反正也没人管她的死活,就算她人间蒸发都不见得会有人报警。

说走就走,她坐了早上的第一个航班直飞伦敦,兜里就带了五百美元,洒脱得像是去市区吃麦当劳,这点钱买回程机票只够把她扔在格陵兰岛,不过没关系,她总能有办法去解决问题的。

经过八小时漫长的飞行,再加上两地有五小时的时差,爱丽丝到达伦敦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手表上的时间还是下午两点,而大本钟的时针已经到达了七的位置,她来的很是时候,现在正是伦敦夜晚最温情的时刻。

伦敦的气候比起纽约要温暖许多,湿润温和的空气扑在脸上,泰晤士河两岸的建筑灯火通明,映照在墨蓝的水面上波光粼粼,周围十分安静,河畔上散步的人三三两两,也有少部分独自一人看向水面,偶尔有游船经过。

不远处最为耀眼的地方是威斯敏斯特宫和塔桥连成一片的金碧辉煌,连夜空与河水都因此而泛着一层金色,这座灰色的城市在夜晚竟如此绚烂,那绵延至看不见尽头的光点又会到达怎样的远方?

不是她忘记了,而是因为那是她从未去过的所在,幼时七年,她对这一千五百平方公里的所有记忆就只有那一个小小的家。

她脚步未停,步伐散漫的向西方走去。

……

汉克一早上起来就没有看见爱丽丝了,她不是一个喜欢早起的人,更不是一个喜欢四处乱逛的人,这么早出去肯定是有什么事情要做。他看了一眼日历,今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她要干什么……

他抖了抖,真令人感到害怕。

查尔斯下来吃早餐的时候理所当然的没有看见爱丽丝,但他什么都没问,事情发展到这里还算正常,而当太阳伸了个懒腰后向西边移动的时候气氛就变得有些诡异了……

汉克当然注意到了,查尔斯在看午间新闻,这没什么,但这几个台已经被他翻来覆去的调十几次了,空气逐渐压抑、他在变得焦躁,也许下一秒他就会掏出一把AK向四周扫射……

汉克斟酌了一下,觉得自己有必要冒着被喷的危险说点什么:“查尔斯,今天是愚人节。”

“我知道。”十分冷淡的声音,还附带一句潜台词:所以呢?

“嗯……也许她是去买愚人节道具了,比如挤出来是芥末的牙膏、吃了牙齿会变红的口香糖之类的。”汉克努力想活跃气氛,说完还笑了两声,但这笑声很快遭遇冷空气冻成一团又碎了一地。

查尔斯看着电视,似乎毫不在乎:“是吗,跟我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那你在别扭个什么劲儿啊?汉克的眼角抽了抽,只觉得自己胃疼肾疼牙疼蛋疼……他实在不擅长应对心口不一这种设定,想了想还是别说话了,免得连累他被骂。

时间就这么一点一滴的流逝着,直到他该去准备晚餐的时候也没有人回来,汉克第一次切身感受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真实存在的,否则时间怎么会过得这么慢呢?

轮椅碾过地板的声音传来,在空旷的大房子里格外清晰,虽然只是少了一个人,却给他一种突然安静下来的感觉。

因为没有人再挑战查尔斯脆弱的神经,又在他快要翻脸的边缘时神奇的将人哄好,可是曾几何时,谁还记得她才是最孤僻的那一个。

原来你一直在用这样的方式去帮助他吗?

汉克知道查尔斯就在自己斜上方的走廊处,他依旧决定闭麦,奈何对方主动开口了:“汉克,晚餐不用给她带份了。”

“好。”他可不打算问为什么,他的情商还不至于那么低。

“她离开了,显而易见。就像艾瑞克和瑞雯一样。”查尔斯

。根本不需要别人提问什么,他只是需要发泄一下心中快要溢出的情绪,“如果你也想离开就走吧,不需要跟我说,这一点她做得很好。”

他的语气有些淡漠但很冷静,如果可以忽略那一声门被摔上的巨大声响。

结果还是被殃及了啊……生活不易,汉克叹气。

……

周遭的环境逐渐变得寂静而荒凉起来,这是一个有些年头的住宅区了,一排排矮层的复式房屋伫立在瘦高的木棉树下,此时正直花期,如果是在白天,这一树殷红的木棉花应该会为这里增添不少颜色。

相比残留着黑色焦痕的深棕墙体而言黑色的柏油道路应该是近些年翻修的,而那些没有被完全掩盖的焦痕不难辨认,只可能是二十年前那一场惨烈的大轰炸所留下的伤痕。时过境迁,这片区域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的原住民了,大部分的房子都被租给了那些早出晚归的人,所以零星的几块亮起灯光的玻璃在这样的夜晚中显得格外孤单。

爱丽丝看了一眼手表,没有调整时差的指针依旧兢兢业业的遵循着纽约的时间,下午三点二十分,也就是说她花了大概一个小时从泰晤士河畔走到了这里,回头看去时还能看到伊莉莎白塔明亮的塔尖。

夜不深但人已静,放眼望去四下无人,所有的房子长的都几乎一模一样,但她还是准确的找到了……曾经的家。

只从外面看就知道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花园里杂草丛生的景象看起来无比荒凉,屋子内被深色的窗帘遮得严严实实,门前是一把老式门锁封闭了大门,看起来很不可靠,但没有人会担心房子会被偷,因为里面什么都没有了。

爱丽丝的脑海中被勾出久远前的回忆——在父母死后,叔叔一家收养了她,自然理所应当的得到了属于她的遗产。谁也不能否认他们最主要的一个目的确实是为了钱,但很遗憾的是由于她的父母死因离奇,这房子被认为是凶宅,一时间很难卖出去。紧接着二战爆发,整个欧洲沦为战场,逃都来不及,谁还买房子?后来她离开了美国,可能是处于内心的恐惧,他们还是没能卖掉这幢房子。

“女士,你在这里做什么?”

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爱丽丝看过去,是一个身材匀称、头发银白的老妇人带着疑问与关切问道。

这位妇人至少要有六十岁了,老花镜片后的绿眼睛仍旧有着温和的光,爱丽丝还记得她烤的饼干很好吃、她的儿子是个小胖墩……她是格林太太。

“我想在这附近买一处房子,夫人您认得房子的主人吗?”

“房子的主人早就不在了,当年房子里发生了很可怕的凶杀案,仅剩的小女儿很久之前就去了美国,再也没有回来。”年迈的格林太太哪里能认得出这个紫色头发的女人就是当年的zero,她好心的劝说着:“女士,我不得不告诉你,自从那之后这房子里就没人住了,但不止我一个人在晚上听见过里面有一些声音……”

“谢谢您,夫人。”在格林夫人离开后,爱丽丝轻易地破坏了门锁,进入其内。房子里很黑,制造灯光会带来麻烦,而她只想静静地待在这里。

随着她的进入,首先是灰尘消失了,有着花纹的淡蓝色地毯铺在地板上,田园风的碎花布艺沙发与水晶桌一同出现在墙边,接二连三的摆设逐渐将房子的空缺填满,回归记忆里最初的模样。

还差点什么?她走上二楼,环顾一圈,太安静了不是吗?

对了,应该有一条狗,棕色的泰迪犬——她的脚下,一团色块模糊的东西不稳定的闪烁着,与此同时她的脸色肉眼看见的迅速凝重起来,可就在它即将清晰的最后关头却霎时间消失了。

脱力的爱丽丝跌坐在床上,一手缓缓抵上垂下的额头,剧烈的疼痛撕扯着她的大脑,警告她放弃尝试无法做到的事,本就苍白的脸此时似是失了所有血液一样,在黑暗中像是一个半透明的幽灵。

良久的寂静,在精神恢复如常后她抬起头,看向黑暗中两道若隐若现的黑色影子,无论那是什么,都不该是存在于人世间的东西。

她没有什么情绪起伏,像是闲聊家常,带着一点未褪的疲惫:“我不怪你们,你们怪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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