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那是一个字 (第2/2页)
牡丹停下手中的笔,翻转手腕活动活动筋骨朝药儿甜甜笑了笑,便继续书写。
药,继续贩卖着,城内的药铺也陆陆续续开了张。
衙役一到,伴随着几道敲门声以及那自报身份的声音,大部分药铺的郎中们很快的就将屋门打开。
一小部分的药铺门内空无一人,早早的便收拾细软趁着天亮便出城而去。
郎中们背着重重的药匣子,里边装着各种的行医工具。
衙役们将来意与郎中叙说,郎中们纷纷无奈的摇头说道:“药材被人早早的收购去了,一克不留。”
衙役们一时间拿不准主意,只得分出一人前往县衙汇报情况。
余下一人负责记录求药人的住址人数。
只需简单的记录即可,毕竟衙役也不识字。
衙役从怀中掏出纸币就打算跟着求药人们一同归家。
柳树巷子就画棵柳树,有多少人便在纸上画几个一。
跟着求药人们来到巷子中,用着那毛笔在家门的墙上再次画一,用来记录位置。
一人当先再者落后半步,身后跟着百人身穿蓑衣。
十七八岁的衙役很享受这种感觉,自己就像是那赶赴战场的将军一般,身后是自己的士兵,气势汹汹。
衙役姓陈,那死去的父亲是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在这永安城当衙役。
跟着上一任县令。
五六年前的永安城是没有这么多衙役的,毕竟不远处就有驻境的士兵。
县城的安危也不归县令直接管辖,县令的上头其实还要算上一个城主。
城中的安危通通归城主管辖,至于这永安城因为某种特殊的缘故,城主的位置一直空缺。
守城的将军暂时负责城主的一切事宜。
永安城内加上城外人数不足十万,也就六七万人规模,年税不足六万石,只算的上中等的县城。
作为一个中等县城且还是再有军队驻扎的边陲小县,官方标配是十二人的数量。
上一任县令很好的贯彻了朝廷的准则,上报十二人,实收两人。
至于多出来的月钱那自然是落入县令的腰包。
一人一月四钱银子,十人四两,年余四十八两。
击鼓鸣冤者,不问缘由以藐视公堂为由杖责二十。
因为这个的缘故,县令一年到头升不得几次堂穿不得几次官府。
可,许是县令倒霉,城中不知哪儿来了一疯子,大白天的杀进县衙。
手里握着一把一尺半的染血杀猪刀,衣裳上染着血渍,不知是人血亦是猪血。
衙门那三十来岁的两个衙役,随着县令一同去了,而凶犯却不翼而飞至今未成逮捕。
那是五六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城主还在,治安不是很好。
一人离去另外一人补上,靠着那多出的二百二十两,县令自行招募了八人,将衙役的队伍扩充到二十。
一人阵亡抚恤一两二十,十人二百两,多的二十,权当手续费。
郎中跟着衙役一同来到那患者家中,每有一个人衙役便在那装订成册的书上画上一笔,一下一下成了个字。
郎中有些好奇,因为那瞧着像字但是自己却认不出。
衙役扬起账本透过裸露在外的眉眼,可以判断他很得意。
陆远带队的衙役都是带着厚厚的口罩的,安全第一,陆远可不希望回来的时候又躺着几个。
虽然这“口罩”可能不太管用,但也聊胜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