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牵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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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眨眼的工夫,上元佳节就到了。
苏锦绣要带着一家子去逛灯会,赵秀秀就找了林虎帮忙卖灯。
要说平川县上元节的习俗也不少,除了晚上的灯会,还有白日的社火,既有那舞龙舞狮的,还有戴面具扭秧歌的,亦或是踩高跷,总之花样多得不得了,不止是小馨儿这样尚在懵懂之中的小娃娃喜欢,就连大人们忙碌了一年,也爱跟着凑热闹。
“姐,敲鼓我也会哩。”
苏淮北指着锣鼓队中那领头的,满脸兴奋,倒没了同人谈生意时的稳重,真真是一股儿少年气了。他以前是最爱捣鼓这些玩闹的东西,往年的上元等会,他可从来不挤在人群里看热闹,而是跟着表演的队伍忙活,一场下来,还能赚几个银钱。
如今馨儿同他熟了,一点也不见外地嚷嚷着要学,万雪琴就笑着数落,“你瞧,好端端地说什么敲鼓的事儿,把好好的小姑娘都带坏了。”
她羡慕同龄人可以带孙子,自己的儿子不肯成亲,于是就把软软糯糯的小馨儿当成了自家儿女,抱在怀里那叫一个宠。
苏锦绣笑,“敲鼓也没什么不好的,就当多了项技能,再说,人家战场上那敲战鼓的,鼓声如雷,能让士气大涨,可是制胜之关键。”
万雪琴哪懂打仗的事啊,只是摇头不依,说是姑娘家就得安安静静的,学些女工,将来嫁个好夫君。
“就比如含章这样的。”她很是感慨,当
初丈夫选这个人给女儿做丈夫时,谁也不会想到赵家会有如今的造化,当然,她一直以为苏锦绣那些奇思妙想都是读了书的缘故,而这读书之事自然是认字的赵含章教的。
苏锦绣看着此刻要追着人家那社火队朝前走的小馨儿,莫名有些头疼,这孩子这辈子怕是和淑女两个字无缘了。
而另一边,被丈母娘夸赞了的赵含章弯了弯嘴角,他如今已经能走了,只是较寻常人慢一些,不过逛灯会嘛,也不急在一时半刻,大家都跟着人潮慢慢地朝前移动。
当然,除了社火和灯市之外,街上摆摊的也热闹的紧,一年到头,甭管是穷人家还是富人家,只有这时候花钱是一样的大方。
比如眼前这家摆摊卖元宵的,一粒粒冻好的馅儿就这么放在搁了糯米粉的簸箕里滚啊滚,就成了小馨儿拳头大小的元宵。
“嫂子,这好吃吗?”小馨儿没见过,好奇地问她。
这个问题的答案宋嘉文也很好奇,他虽然是见过元宵的,可这东西要比南方的汤圆看上去大多了,即便是热爱美食,他也不敢轻易尝试。
在苏锦绣生活的那个年代,元宵几乎成了稀罕物,根本不似现在这样随处可见,大部分人正月十五都选择了煮一碗汤圆替代,事实上,汤圆和元宵不仅做法不同,烹饪的方式也有差别,比如作为北方人的苏锦绣,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道菜就是炸元宵。
怀念起小
时候的味道,再看小馨儿那眼巴巴的眼神,苏锦绣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笑着让摊贩称一斤。
那摊贩说,“客人要什么馅儿的,有黑芝麻的,红豆沙的,还有枣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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