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师父一笑,生死难料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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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窃窃私语,眼神之中充满看好戏的戏谑。
少年要么自罚一杯,承认技不如人,在场的所有人都是见证,要么上台出丑,让众人看个笑话,选哪一个都会被他人耻笑。
这么多双眼睛,都盯着这个小少年,就像一群饿狼,盯着一只小肥羊,恨不能吃了他。
江狐不卑不亢,神态自若起身进入舞池。
所有人都开始交头接耳,
这个长公主的徒弟,以前流落街头,说他是个流民乞丐也不为过,不知道谁给他的胆子,竟敢走入舞池,难不成真能弹诗唱词?
恐怕会沦为笑柄罢了。
进入舞池,江狐摸了摸这个世界的瑶琴,瑶琴古朴而沉静,轻轻拨动,声音悠扬余音绕梁。
琴声起,
却没有原力附着,十分干脆且简洁,就只是纯粹的琴音,令众人不由竖起耳朵。只有普通人,才不用原力注入琴音之中,但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因为普通民众几乎不玩这些。
这种乐器,也只有达官贵人才能摸得到的玩意儿。
现场所有人耳目一新,仔细聆听。
灵祝惊呆了,因为曲音变了,全然不是那首桃之夭夭的调调,难道他会其他的诗词?
更令人吃惊的是,这小家伙竟然会琴艺,而且造诣不浅。
琴音乃纯粹天然之美,不加任何修饰,竟也能扣人心弦,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悠扬婉转。
这声音就是大自然亲自雕琢,没有原力的成分却袅袅入耳,干净整洁,平淡朴素。
所有人都惊呆了,因为他们从来没听过这么干净的琴声,而且动听的令人陶醉。
“野有蔓草......”
前有悠悠苍天的高扬,现有野有蔓草之朴素,如此巨大的反差,简直让人大开眼界,这首诗歌就是和高兰儿对着唱的。
众人不由睁大眼睛,洗耳恭听。
高兰儿没想到竟有人能和自己对着唱,眼睛惊疑不定,不可置信,刚才那首诗并不是她临时发挥的,而是这几年的结晶,想着某时某刻可以拿出来一鸣惊人,现在是自己证明的时刻,而这首悠悠苍天,也达到了惊艳全场的效果。
可是,这个少年却能临场作诗,和自己对着唱,其才华简直是经天纬地,绝无仅有了。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如果前面高兰儿那首,是激情高亢为我独尊之霸道,体现了只身一人披荆斩棘终成大道。那么这首诗词,平平淡淡,写的就是率真的爱情,字字珠玉,如歌如画,更能让人融入其中,平淡且欢乐,让人充满了幸福感和满足感。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一个与子偕臧,与高兰儿的归于其皇可谓针尖对麦芒,不相上下。
众人眼中十分震惊,不可思议的看着舞池之中的少年,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高兰儿的眼睛露出精光,此人竟能现场作诗,与自己对着吟唱。
世界上竟有如此惊天之才,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平平淡淡才是真,爱情是人类的共鸣,因为每一个人都想拥有一个美满的爱情,这样人生才最为完整。这首诗让现场所有人得到了共鸣,深深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如同身临其境,在蔓草丛生的地点,邂逅了一个美丽女孩。
高峰眼中充满惊异,他本是文宗之人,常年沉浸于文墨之道,腹中更是炼成一股符文之力,知道这首诗词在火潮绝无仅有,文采华美而古朴,沧桑而唯美,竟有绝贯古今之势。
此诗理应天上有,人间哪的几回闻!
这就是他对这首诗词的评价,即便他与长公主不合,可不削减不了他对这首诗词的好感。
灵祝微微红了脸颊,这古诗好像......
好像......真的是写给自己的!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这不是在正应了自己和他在荒漠之中相遇的场景吗?
野草蔓蔓连绵不绝,草上露珠闪闪发光。有位女孩出现眼前,眉目清美丽动人。不期而遇相互遇见,正好适合我的心愿。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这不就是自己和他一起徜徉深林之时的场景吗?
野草蔓蔓连绵不绝,草上露珠晶莹剔透。有位女孩出现眼前,眉目清容颜秀美。不期而遇相互遇见,与她相会两心欢喜。
灵祝又联想到桃之夭夭,蓦的恍然大悟。
他那首桃之夭夭,就是为自己而写的!绝不是像他所说,是他大郎所写。
这该死的徒弟简,直是大逆不道!
小混蛋!小畜生!小禽兽!他竟然......喜欢自己?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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