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小时候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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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脖子后面长过脓疮?
她怎么不记得了?
宋晴听了慕敬骁这句话,下意识伸手在脖子后面摸了摸,但摸到的是非常平滑光洁的皮肤,并没有任何做过手术的痕迹。
“什么都没有啊。”宋晴摸着自己的脖子说道:“要不然你帮我看看?”
慕敬骁谨慎地摇头:“不用看了,我早就已经看过了,你脖子后面并没有留下伤疤,后来我问过医生,他说如果恢复得好的话,也有可能不会留下伤疤的。”
宋晴笑道:“既然脖子上没疤,那你怎么确定我就是我?”
慕敬骁严肃道:“我找了你那么多年,如果你站在我面前我还认不出你,那我不是就是一个傻瓜?”
“小时候的我是什么样的?”宋晴问。
慕敬骁说:“很霸道,很辣。”
宋晴道:“很辣是什么意思?”
“就是小辣椒的意思,小时候的你可是一个一碰就炸毛的小野兽,谁要是敢碰你一下,你那小白牙齿立刻就能把对方咬出一个血口子。”
慕敬骁想起小时候的遭遇就觉得自己很可怜,那个一见面就把自己咬了的小女孩,而他竟然想念了她那么多年。
他那时候因为身体虚弱,和大哥一起被送到了乡下的老宅静养。
那时候正是小妈最得意最嚣张的时候,老爷子是怕他们两个孩子会被那女人弄死,最后为了保护他们就只能送走了。
两个孩子刚到自己乡下的老宅门口,下车就被一个骑着小破自行车的女孩撞了一下。
慕敬骁那时候年纪小,还有一些少爷脾气在身上,于是狠狠推了女孩一下,正好借此发泄一下自己不痛快的情绪。
谁知道,本以为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小丫头,在被推倒后,竟然像一只迅猛的猎豹一样,从地上弹了起来,逮着他的胳膊就狠狠咬了一口。
小慕敬骁痛得太哭,反手又要去推,但小女孩灵活无比,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扶着自己的破自行车就跑了。
家里的佣人一看小少爷被咬了,吓得冷汗直下,立刻就把那小崽子给出卖了,说她是隔壁那个买豆腐女人的孩子。
那时候沈荷已经从宋元成身上拿不到一分钱,为了活下去,曾经的宋家大夫人只能委屈地做起了最下贱的工作。
她白天会在那里的小集市里卖豆腐,晚上则背着宋晴偷偷出来捡垃圾。
宋晴那时候还是附近最野的孩子,是个一碰就咬人的主,家里的老佣人让小少爷以后看见那孩子躲远一点,说是村里的人都说,那孩子是疯的。
慕敬骁不信,那小女孩瞪他那一眼不知道多聪明成熟,根本不像他们说的那么疯傻。
不过,老佣人后来也提了一嘴,说那孩子刚开始来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是因为母女俩被人欺负得多了,她渐渐的就变成了一只咬人的小野兽。
尤其,沈荷年轻时的长相还是很美的,自然会遭遇附近那些不轨男子的惦记。
如果不是宋晴,她的母亲还不知道要被怎么欺负呢。
老佣人后来说着说着就不愿意说了,只是给附近的医院打了个电话,让他们派人过来给小少爷打狂犬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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