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铁拳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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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第二波颁布的法令,当然会让子岸震惊无比!
因为这,才是变法真正的精髓!
它的第一条法令,便是直指秦国的要害,即秦国宗室和世家大族的根基。
这条法令规定了:
如果秦国宗室以及掌握着特权的世族,在三年内挣不得半点功劳,就取消他们的一切特权!
这特权中,自然包含了最重要的一项,那就是封地。
这些封地将收归国有!
然后全面取消井田制,将土地授予无地的百姓和奴隶耕种,直接向国家缴纳赋税。
其实秦国宗室势力经过前几代的高层内斗已经伤筋动骨,已构不成威胁,但为什么也要将他们牵扯进来呢?
便是要为清除更大的内患世族而树立榜样。
宗室子弟作为表率都身先士卒了,他们那些为臣的,跟国君血缘关系更疏远的世族,还好意思不去执行国君的法令吗?
以后谁想拥有好处,都必须给国家立功,获取功劳来说话。
当然,嬴渠梁和梁元也不想做得太过分,给所有世族留下了三年的缓冲期。
三年之内,世族可以保留部分资源,但若是三年之内世族仍然寸功未立,便彻底剥夺他们的一切。
梁元制定的法令稍微不同于商鞅变法。
对于土地,梁元是将其收归国有,而不是归私人所有,不允许土地自由买卖。
即得赏土地者,无权将土地传给下一代或以各种形式转手给他人。
这是为了避免土地这种事关民生最重要的资源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汉朝和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土地最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民众无以为生,最后起义掀翻王朝了呀。
而第二条法令,就是取缔世族私兵,解散贵族们的私人武装。
自穆公去世以后,随着秦国政治的逐渐混乱,世风日下。
各个世族为了争权夺利,广泛招募私兵,扩充武装势力,相互之间明争暗斗。
这些私兵不归秦国官府管,成分参差不齐。
有为世族世代做事的家仆,也有归顺世族的游民,其中不乏强盗之属。
而这些私兵有什么用呢?
不过在内逼迫封地百姓缴纳重税,在外以身家性命给世族间的私斗做炮灰罢了。
私人武装存在于国君眼皮子底下一天,那就是在向朝廷的权威示威……
这种私兵,这种私斗,早晚会逼得百姓起来造反啊。
有了世族私斗做榜样,下层百姓有样学样,加上民风尚武,也是为了蝇头小利而大打出手。
现在颁布法令取缔私兵,禁绝私斗,就是要在法律层面禁绝世族实力派拥兵自重,禁绝那些私兵欺凌百姓,制造社会矛盾。
这第二波法令的第三个方面,便是施行连坐法。
当然,梁元的连坐法和商鞅变法中的连坐处罚是不同的,他的连坐法只罚钱而不施以肉刑。
当然,如果违反连坐法者交不起钱,则以劳役或鞭刑来抵扣。
处罚都采用轻罪重罚(就像新.加.坡一样)。
罚钱,当然是一大笔钱!
劳役或鞭刑,当然必须足以让任何违法民众谈虎色变!
在第一波法令中涉及的编订户籍,到了这里,就变成了实行连坐法的有力工具。
连坐法的内容是什么呢?
伍家为伍,什家为什,互相监督,告奸自然有赏。
这个所谓的“奸”字是什么呢?就是邻里的不法事件。
邻里中间互相监督,互相检举。
不仅能让家家户户不敢犯法,而且还能起到一个最基本的自治作用,维持秦国基层的高效运转。
在连坐法这套系统里,作为直接管理秦国家家户户的伍长、什长,就是秦国连坐法系统中最小的行政长官。
其实对于连坐法的压力,首当其冲的便是那些伍长、什长。
这套法令,将以连坐的最强压力,逼迫这些人认真管理好秦国最小的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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