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新译——罗织经(节选)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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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者,人莫离也。取之非易,守之尤艰。
假天用事,名之顺也。自绝于天,敌之罪也。民有其愚,权有其智。
乱世用能,平则去患。盛事惟忠,庸则自从。
名可易,实必争;名实悖之,权之丧矣。
机为要,无机自毁;事可绝,人伦亦灭。
利禄为羁,去其实害;赏以虚名,收其本心。若此为之,权无不得,亦无失也。
…………
权力,是人们不可以缺少的。获取权力不容易,保住权力更加艰难。
要借用上面的名义行事,才能做到师出有名,符合正义的样子。逆天而行,自作自受,这是敌人的罪名,自己千万不要这么做。让老百姓保持蒙昧无知,这才是掌权者的聪明之处。
动荡的时代要使用有能力的人,天下平定了要铲除他们以绝后患。太平时期要用忠于自己的人,平庸无才的人最易掌握和归顺。
名称可以改变,实权必须力争;光有名称没有实权,那实际上就丧失了权力。
做事一定要抓住时机,抓不到合适时机的话,事情就会失败。愿意为了权力做到极致的话,就别畏首畏尾讲什么人伦。
高官厚禄都是虚名,不要被其捆绑住了,一定要去除其中对自己造成妨害的地方。可以拿一些没有实权的虚名赏赐给下属,这样就能牢固的约束他们,消除潜在危害。
如果这样行事,没有什么权力是你拿不到的,也没有什么权力会从你的手里溜走。
…………
致人于死,莫逾构其反也;诱人以服,非刑之无得焉。
刑有术,罚尚变,无所不施,人皆授首矣。
智者畏祸,愚者惧刑;言以诛人,刑之极也。
明者识时,顽者辩理;势以待人,罚之肇也。
死之能受,痛之难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亲,罚人伐其不甘。
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证不可得,伪其证率真。刑有不及,陷无不至;不患罪无名,患上不疑也。
…………
想要将一个人置于死地,没有比构陷他谋反更能奏效的事了。要想诱导人们做到服从(认下莫须有的罪名)的话,就得靠重刑,不刑罚他们就达不到目的。
刑讯是讲究方法的,责罚贵在有所变化,施行的手段没有限制,人们就都会伏法认罪了。
有智慧的人畏惧祸事,愚笨的人害怕刑罚;用言语来杀人,这是刑罚中最高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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