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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江小鱼:我只要我的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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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家已经知道会有长官来禅达招兵,但是像这样长官亲自来的情况,迷龙也是第一次看见。

其实,禅达这个地方,每年都会有几次招兵,因为这里的流兵流入的数量,每年都是居高不下。

不过,来这里招兵的队伍,基本的目标不是去北方战场,就是去南方战场,当然了,能从这里个地方再回来的人嘛...是一个都没有。

禅达虽然不是个好地方,但是有点钱还是活的很滋润的,毕竟属于三不管的地儿,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就是迷龙这样的土老板。

江小鱼径自的走到迷龙的身边,并没有露出胜利者的姿态来嘲笑他,相反江小鱼向地上的迷龙,伸出了友好的右手。

迷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接地气的团长,笑着拉着江小鱼的右手,一下子爬了起来。

“长官,有两小子啊!”自从逃亡到禅达,迷龙养成了对谁说话,都很硬气的口气。

“你也不差!”江小鱼笑着拍了拍迷龙的肩膀,然后回头看了看众人。

众人并没有从刚才的江小鱼摔迷龙的过程中回过神来,都在回味新团长刚才那一记漂亮的过肩摔。

车内的虞啸卿有些坐不住,江小鱼这个新团长必须要做的更有威严才行,于是他让手下两个人下了车。

这时候张立宪和李冰冲了进来,对着众人就是一阵喝令:“集合!集合!”

大伙还是一脸的不为所动,因这道久被遗忘的命令让他们觉得更加茫然,但是命令就是命令,所以大家走在一起簇拥成一堆,并没做集合的努力,实际上就这些流兵们五花八门的来路,努力也徒劳。

虞啸卿这时候也走了进来,像支会走路的枪,张立宪这伙子人是簇拥在他周围的刀。他看着众人,脸上全是不满意,但他不会暴露出他的不满意。

江小鱼知道师兄下车是为了给自己打气,脸上马上回复了一个军官该有的威严——其实第一次当团长,江小鱼经验值严重不足。

“我姓江!名小鱼,就在前几天,我的上峰告诉我,如果去缅电打仗,给我一个装备齐全的加强团怎么样!我说心领啦——为什么?”

江小鱼说道这里,视线扫过众人,除了事情打过招呼的孟烦了,其他人都低了低头,江小鱼甚至扫了眼人圈子之外的迷龙——迷龙此时已经回到自己的仓库面前,躺在椅子上悠闲的摇着扇子。

被新来的团长眼神这么一瞥,迷龙脸上露出了一丝害怕的表情,背着身子继续摇换着自己的芭蕉扇。

“因为我要的是我的团!我的袍泽弟兄们,我要你们提到江小鱼三个字,心里想到的是我的团长!我提到我的袍泽弟兄们,心里想的是我的团!”

江小鱼顿了顿语气,继续说道:“于是乎,我的上峰就生气啦,他说那给你川军团!他知道的,我也知道,川军团是已经打没了的团!我说好,我就要川军团,因为川军团和日苯人打得很勇很猛!川军团有人说过,只要还有一个四川佬,川军团就没死光!我是湖南人!我是一个五体投地佩服川军团的死湖南人!”

江小鱼话一说完,站在前面的不辣,就一脸得意向要麻挤了挤眼,“湖南皮嗳。”

要麻便报以极大的不忿,“不得了啊?”

情绪最激动的一个人,当属阿译长官,但见这个没上过一天战场的书生,脸上全是兴奋的表情——他也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动员词,很有感染力。

李乌拉,豆皮,康丫还有蛇屁股,也是一副面面相觑的表情。

川军团,一个似乎被人遗忘了的军团,没想到还会有长官惦记。

四川作为抗战时期,少数几个没有被日军占领的省份,其作用是全国抗战的大后方。

在抗战时期,大量的工厂,学校全都搬迁进四川,这里汇集着抗战时期,华夏一半以上的工业基础,为抗战取得胜利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而川军更是华夏抗战军人的支柱,在首长发出号召后,川军便出川抗日。

据不完全统计,在抗战期间,总共有350万川军出川抗日,其中大部分的川军战死沙场,最后回川的兄弟们只有区区的13w余人。

川军用自己的血捍卫了华夏民族的尊严。

江小鱼这时候也注意到大家脸上的表情,即便是没有任何的掌声。

“何书光!”江小鱼喊道。

何书光迈着碎步朝江小鱼这边跑了过来,他的步伐整齐划一,就像一个会走路的刀鞘,

江小鱼拔出他背上的刀,一柄极利于劈砍的扫刀,柄长平头,自刀锷延伸的宽刃,瞧起来能把马也砍成两半。

这是尼泊尔‘狗腿刀’,因为型似狗腿的造型而得名。

尼泊尔军刀原名叫作“狗腿刀”,说是军刀,其实更像是一把匕首,它最长不过40公分,刀肚较宽,刀身向前弯曲,在刀身与刀柄的连接处有一个V型凹槽,实战中用来导流鲜血,为的是防止鲜血流向刀柄,导致持刀者因血滑握持不住而被反杀。

这是江小鱼从李云龙兵工厂拿来的。

江小鱼拿刀在手上挥动了一下,“这是我们军工厂生产出来的匕首,我一直拿它砍小鬼子,小鬼子拿刺刀捅我们,我们拿刀砍他们,可这回你们用不着砍,你们有更好的。”

原来何书光还是个活动枪架子,江小鱼把刀插回到他背后的刀鞘上,摘下他背上那支AK47。

江小鱼现在的操枪动作已经很娴熟了,为了向大家演示这把枪的威力,江小鱼让一整匣子弹全部倾泻在迷龙头上几米的房檐上。

其实江小鱼也不想这样,毕竟迷龙也算是自己偶像,但这也并不能怪他,拒绝扎堆的迷龙实在给自己找了个太醒目的位置。

碎裂的砖瓦房檐落下,迷龙将胳臂交叉了护住头脸,就在大家都认为迷龙会被砸死的时候,很快烟尘散去后,迷龙和他的躺椅仍在瓦砾堆里,最牛的是迷龙拍掉胳臂上的瓦屑粉尘,根本罔顾擦出砸出的血痕——他仍躺着。

江小鱼和迷龙短暂地对视了一下,像是枪尖对上了一头睡狮。

其实,江小鱼很想对这位老哥说:这样的装逼毫无意义,因为大家现在的注意力全在自己手上这边AK47上面。

虞啸卿在旁边看的一愣一愣的,江小鱼手上的这把Ak47,威力远远超乎了自己的想象。

一开始虞啸卿准备的是汤姆逊冲锋枪,可师弟江小鱼觉得这枪不仅死沉死沉的,威力还不够。

于是出发前全部换了江小鱼身后爱国友人的装备,这也让虞啸卿大开眼界——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新式武器。

就江小鱼手上的这把Ak47,虞啸卿试用了一下,除了后坐力强,枪口容易上扬两个问题,其他方面都很优秀。

汤姆逊冲锋枪,优点是火力猛,射速高,可装弹鼓缺点是重,不易保养,故障多,准确度一直都为军队所诟病。

江小鱼觉得有必要跟炮灰团,解释一下自己手上这玩意儿是什么,“AK47冲锋枪,7.62毫米的子弹,连碗口大的树干都可以打穿都穿,去了就是你们的!——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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