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十四)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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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古上发现的属西周时期及以前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即“六十四画符号)的性质用途
我们已知考古上所发现的出现在商周时期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是“六十四画符号”(即后来被演变成卜筮上的符号工具而称之为“六十四卦画符号”),既不是数字组合,更不是“数字卦”,这是有这套符号的组合规律所决定的了。在后面的内容里,还要讲到这套符号产生时的组合方法,更进一步证明这种“六联体”的符号不是数字组合,而是一套新的符号体系。这里我们先来看一看,出现在商代及西周时期不同器物上的这些“六联体”符号是何用意。在前一节里对这一问题已有过涉及,如对“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见“引用资料(六)”)上出现的三个“六联体”符号和三句文字内容,一些学者(如李学勤、曹玮等)解释为“筮数”或“数字卦”与“卜辞”的关系。而我们所证实“卜骨”上的三句“刻辞”内容只是“许愿辞”(或称“祷祝辞”),而不是“卜辞”。由此而知“卜骨”上的“刻辞”(即“许愿辞”)与三个“六联体”符号也就不是卜筮的关系。即通过“卜骨”上的三句话无法证明三个“六联体”符号是卜筮的结果。也就根本无法证明出现在“卜骨”上的三个“六联体”符号已是卜筮(算卦)的结果,即没有证据证明这三个“六联体”符号已是卜筮符号或卦符号。那么,这些“六联体”符号出现在商代及西周时期的不同器物上,并且还有一些“六联体”符号与“许愿辞”(或称“祷祝辞”)出现在一起,而如何解释这些“六联体”符号出现的用意呢?
首先这些“六联体”符号,不能称“易卦”符号(即算卦的卦符号)。即在《周易》成书之前,这些“六联体”的符号,根本没有演变成“八卦”卜筮上的符号工具。因为“八卦”筮术还没有出现,这些符号自然不能称为“卦符号”。一些人把西周及其以前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说成是“数字卦”,正是在于以“卦”命名这些符号的错误性,即使这些符号是受“数字”的启发而组合成“六联体”的一套符号,既不能释成数字,更不能称“数字卦”称。因“卦”筮术,是有《周易》一书产生之后,才通过《周易》一书里所用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其六十四篇名称连缀在一起,后因史巫把《周易》逐步改变成卜筮形式之书,也就有了六十四卦画符号与名称。所以《周易》成书之前,这套“六联体”的符号,本身不是筮术符号,也不能称为“卦符号”。这套“六联体”的符号在《周易》成书之前的性质用途是什么?我们还是通过考古上发现的商代及西周时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来做分析,看这套符号初始形成及早期传播过程中的用途与用意。
前面我们所举西周时期以及西周之前商朝时期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刻符总共十二个图片(包括“摹本”),而在这十二个不同的器物上出现有“六联体”的符号,并且还有一些器物上出现“六联体”符号同时也出现有文字内容。我们就通过这些不同器物上出现的“六联体”符号以及同时出现的文辞,来分析这套符号在初始和早期传承过程中的性质及用途。
所举出现有“六联体”符号的这十二个器物,从材质来看,分别是骨头(牛骨)、龟甲、石头、陶器、青铜器。
从时间上来说,这十二个器物是上至商代晚期下至西周晚期。
而所举这十二个器物上只出现有“六联体”符号的分别是:
1.引用资料(二):“河南安阳苗圃北地遗址磨石”。此磨石上只有一个“六联体”符号。
2.引用资料(五):“陕西岐山凤雏村卜甲”。此龟甲上刻有一个“六联体”的符号,并无刻辞。
3.引用资料之一:“淳化县石板乡石桥镇出土的西周陶罐”。此陶罐上只刻写有十一个“六联体”的符号。
4.引用资料之一:“西周陶簋”。这一陶簋上出现有五个“六联体”的符号,同样没有文字出现,但这陶簋上却同时刻写有一幅图画和几组无法释读的刻划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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