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六)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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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资料(三):“河南安阳殷墟孝民屯村陶范二,商代晚期”
八
∧
大
∧
∧
这上面的一组符号是出土陶范上刻写的符号,同样是个“六联体”,即有六个刻划符号组成的。因没有条件把《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的这一所谓“数字卦”图片上传到网上,笔者也没有发现网上有此图片,否则上传到网上更能直观地看到陶范上的刻画的摸样。不过陶范上的刻画符号大致如上笔者所举的那组符号,只是“六联体”里排第三第四的刻划符号连在了一体,像是个“大”字,实乃是“十”与“∧”连带一起所形成。这种刻写法如同下面器物上刻画符号里的“大”字:
《楚竹书周易研究》“第三章考古易的发现”中所收录的“河南安阳殷墟孝民屯村陶范”上的刻画符号,释文为“八六一六六六”数字。在释文里出现了“一”的数字,那是把陶范上排在第三的像是“大”字符号,而释文为“一”和“六”。实乃那组符号里的同样是有两个基础符号所组成,即“十”与“八”。在引用资料(一)和(二)里,《楚竹书周易研究》的作者是将像“十”的符号释文为数字“七”,而对“河南安阳殷墟孝民屯村陶范”上出现的刻画符号里像“十”的符号却释文为数字“一”,实际那还是像“十”的符号,只是与下面像“八”的符号刻写时搭在了一起,这是刻写时不规范所致,如同不同人所写汉字是不相同的笔迹字形的道理那样,因出现在不同器物上的刻画符号,并非一个时代,更非是一人所刻写。实乃这陶范上出现的刻画符号里的两个基础符号依旧是像“十”与“八”。可《楚竹书周易研究》的作者将陶范上的刻画符号释文为数字“八六一”的组合,还错误认为是“数字卦”。
引用资料(四):“陕西长安张家坡卜骨,西周时期,现藏陕西省文管所”
这则“卜骨”是照片,“卜骨”上清晰地看到有两个本属“六十四画符号”里的两个“画符号”,因每个是“六联体”的组成。“卜骨”上的符号是并列出现的两个,也是上下排列的“六联体”。“卜骨”上右边的“画符号”为“—、八、八、八、八、—”组合,而左边的“画符号”为“八、八、八、—、—、八”组合。在“卜骨”照片一边是作者的释文,释文数字为“六六八一一六”、“一六六六六六一”。通过《楚竹书周易研究》作者对“卜骨”上的“符号”释文来看,《楚竹书周易研究》作者对这标明为西周时期的“卜骨”上的“符号”,已然释读为“数字”。实乃这“卜骨”上的两组“符号”的写法与出土的楚竹书《周易》(战国末期)里的“符号”写法完全一样,也与出土的“楚地祷祝简”(为战国中期)上的“六十四画符号”的写法完全一样。??我们来看出现在战国时期竹简上的本属“六十四画符号”的写法,举例如下:
(因图片无法上传,故略)
我们从前图上看到箭头指向并列的两个符号与下图划圈里(这是写在竹简上的《周易》)竹简上的一个符号,其写法完全一样,也与引用资料(四):“陕西长安张家坡卜骨”上并列出现的两个符号的写法完全一样,无疑问这些“符号”就是《周易》一书里所用的那套符号。即“六十四画符号”里的符号而已,岂能释成“数字”?又焉能称为“数字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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