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三十九) (第2/2页)
而恰恰希夷与刘牧的“图”说皆来自胡渭所认为圣人之《易》里的《系辞》与《说卦》中的内容,只是把文字意转换成图式表示而已,又怎能用种田比喻,圣人之《易》是五谷,而陈抟《易》说是夷稗呢?
而胡渭《易图明辨》也实难辨明宋时产生的“图式”真假与对否,更无意于揭示《周易》之本义。不过胡渭还可归为象数义理讲《周易》的,还是有别于象数筮术之说的。
在《易图明辨》未尾,胡渭质疑:“圣人岂专为卜筮而著一书,使天下后世之人日日端策拂龟,听命于鬼神而不务民义也哉,亭材论卜筮十则,可以箴宋人之膏盲,余故备录之而缀以管见如此。”
看来胡渭还是反对把《易》讲成是占筮的东西,但胡无法弄明白先秦筮卜与《易传》里的象数卦术理论根源,又以象数卦学之说去说《周易》,同样就陷入了传统象数释《易》的泥淖里去了。这也是以象数义理释《周易》的通病,关键是在于今本《周易》的结构体式误导的根源。
本身胡渭的“体用”易学论,也是有渊源的。
早在宋时的程颐就用“体用”关系以释《周易》里的象与辞的关系。但程颐可是被后学界里公认的里义理派释《易》者。
程颐的《易传序》里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得于辞不达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程也强调自己在书中解释的是《周易》的辞语,从辞语中领会圣人之意。但程已然并没有摆脱《易》象占的说法,程已然是遵循《易传·系辞》里的“易学”谬误,并认为是孔圣人的话,“《易》有圣人之道四焉”,即观象与玩占,并且强调“作为本体的理和行为功用的象在根源上本是一体的,在呈现在外的象和隐微不见的理之间并没有一点点的间隔。”
这种理论本没有错,而错在人们理解与适用在《周易》里的辞与八卦卦术上的象错合一起,把“体用”之说变成了《周易》里的辞是为了占问吉凶的道理上去认识了,那就失去了对《周易》义理探讨的意义了。这无疑成了“哲学变成神学的婢女”,换言之“哲学成了筮术的婢女”,即哲学成为诠释占筮的理论了。
程颐无论如何释之《周易》里的“卦爻”辞之理,但终不抛弃象数之说,又不抛弃占筮《易》之说,可想他的义理与《周易》本义,岂不是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吗?故他释出的《周易》义理,与《周易》一书之意不是一回事。
到胡渭的“体用”《易》说,只能成为清朝时期里算命的“技术之书”在“用”学上才发挥,故清后期与民国初的数术有如此的蔚然大观。清朝越来越多的算卦(算命)之书,层出不穷,恐怕是得益于哲学上的“体用”理论的诠释吧?
无论清朝时期复兴的汉象数“易学”,还是所谓的考辩“易学”,都无法离开“象数”而说《易》理,但都不是《周易》里的义理。象数“易学”在清代是蔚然大观,至清未尚秉和与杭辛斋为止,终于在复兴的汉象数“易学”与新兴的考辩“易学”影响与应用于筮卜术(算卦)是越来越紧密了。
而尚秉和(1870-1950)却主张“象”为学《易》之本,曾全面考究汉《易》象数学的特点,使西汉象数易学“复明于世”。
尚认为学易必须寻根溯源,只有先明《周易》的占筮方法,方能进入《周易》之门。他说:“易本用以卜筮,不娴筮法,九六之义即不知何来,而《系辞》大衍一章尤难索解,春秋传所谓某卜之某卦莫明其故。故学易者宜先明筮法。”(《周易古筮考》)
尚的《周易古筮考》一书是“上自《春秋左传》、《国语》,下迄明清传记所载,凡以辞象为占而存有本卦者,概为辑录,凡得筮案一百有六则,一百一十卦,依类排列,逐一剖析,揲蓍之法遂昭然若揭。其或词义,怪奇,深奥难知者,则推求本卦,章解句释,以俾学者,洞明筮辞及旨趣,而有所遵循。”(《周易古筮考》)
“读易者须先从六十四卦象动手,弄清诸卦得名之义。而卦名皆因卦象而生,卦名者不解,因此卦爻辞亦不解”。(《周易尚氏学》卷首说例)
“读易者欲明诸卦爻辞之含义,须先知卦爻辞从何象,而生,然后象与辞方相属。辞而吉,象吉也。辞而凶,象凶也。”(《周易古筮》卷首说例)
尚秉和的以上诸说,无疑是同春秋史巫一样是阉割《周易》哲学的刀斧手。
尚通过对象数的阐发和筮法的研究提出了解《周易》的新说,推崇“未学易,先学筮”。尚的象数易学,对民国影响很大。其著《周易尚氏学》,《周易古筮考》,《易筮卦验集存》,《洞林筮案》等。尚完全是以一个筮术者的身份研究《易》学,并完全走向《周易》的反动,即将《周易》引向筮术之学的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