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二十九) (第2/2页)
再看王弼对《履》中所谓的爻辞的注释:
(《履》):“初九,素履往,无咎”
(王弼注):“处履之初,为履之始,履道恶华,故素乃无咎。处履以来,何往不从?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
那么,《小象文》又是如何说的呢?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而王弼对“初九爻辞”的解释,是按“爻象”来解释“爻辞”。
“处履之初,为履之始”。这是通过“初九”爻象数的说法引出“为履之始”的,又通过爻辞“素履往”来玩文字游戏,即变成了“处履以素,何往不从”的注释。而最后的“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是从“《象》曰独行愿也”的转换而来。这一段里的注是通过“爻象”、“爻辞”字意,以及结合《易传·象》文之意综合而成。是“象”、“辞”、“意”的结合,又不违背《象》文里的说法,继承了先秦“易学”(即《周易》之学)思想宗旨。
(《履》):“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王弼注):“履道尚谦,不喜处盈,务在致诚,恶夫外饰者也。而二以阳处阴,履于谦也。居内履中,隐显同也。履道之美,于斯为盛。故‘履道坦坦’,无险厄也。在幽而贞,宜其吉”。
附:“《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履》):“九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大君。”
(王弼注):“居‘履’之时,以阳处阳,犹曰不谦,而视以阴居阳,以柔乘刚者乎?故以此为明眇目者也。以此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见咥者也。志在刚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于人,为于大君,行未能免于凶,而志存于五,顽之其也。”
附:“《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履》):“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
(王弼注):“逼近至尊,以阳承阳,处多惧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阳居阴,此谦为本,虽处危惧,终获其志,故‘终吉’也”。
附:“《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履》):“九五,夬履,贞厉。”
(王弼注):“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故曰‘夫履贞厉’也。履道恶盈而五处尊,是以危。”
附:“《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履》):“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王弼注):“祸福之祥,生乎所履。处履之极,履道成矣,故可‘视履’而‘考祥’也。居报应说,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附:“《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我们可通过以上王弼对《履》的注释看到,王弼注《周易》的方法,已然是以取象为主的。并没有离开“卦象”、“爻象”来注释《周易》里的所谓卦爻辞。这里出现的“阴”与“阳”、“逼近至尊”、“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无不是从“卦象”、“爻象”中取来的说法,这都是“象数”学里的东西。当然王弼也结合《周易》里的文字,并参考《易传》里的《象》文说法来注释。其表现的思想宗旨是儒家的道德政治价值观。但还是那句话,若想通过王弼注说来理解《周易》一书文辞的含义是不可能的,虽然有些句子是看似解释句子的字意,实际是说了等于和没说一样。总体是以“象数”之说,加《象》文之思想宗旨,通过《周易》里的文句中一些文字而发挥、阐述了一凡儒家的道德政治观。这道德政治观当然符合帝王专制里所标榜的王道政治思想了。但决不可认为王弼所对《周易》文辞的注释,就是《周易》原创文辞里的思想,那就错了。王弼注释《周易》并没有走出“象数易学”的窠臼,并且把“象”、“辞”、“意”的关系给于理论化。王弼不但不反对“象数”,而且充分地肯定由《易传》最初建构起来的“易学”,即象数义理合一不二,互诠互释的学说,并且王弼又进一步给于理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