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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看书 > 开局,从女帝做我舔狗开始 > 第64章 恒光钟穿梭时空

第64章 恒光钟穿梭时空 (第2/2页)

它并非普通乌鸦而是灵鸦,有灵力却不懂得克制,在白网中一直挣扎不停,因此灵力早已被吸光。

“小丫……呜呜……天杀的老匹夫,他日我必取你颈上人头!”庞海缆追上母乌鸦,抱着它号啕兼咆哮。

“臭狗子,十年之内,我必取你颈上人头!”白郎也随即咆哮道。

“好!庞道友,若你不反对,九年之后,让你曾侄孙上生死台,与我徒一战定生死!”乌庄主朗声道。

“好!好得很!”庞老头笑吟吟应道,“不过有个小小条件,就是双方都不得使用法宝,必须凭实力斗法!”

“好,一言为定!庞小子,你敢不敢应战?”乌庄主冷笑问道。

庞海缆已飞降地面,却硬是不吱声。他可不想将一根无形套索,套到自己脖子上。

再出色的天骄,也需要一甲子左右,才能晋阶灵王境界。哪小子不知天高地厚,纯粹就是在找死,他如何会不答应。

只是,身为上大灵王境的仙葫庄主,在曾伯祖言明不得用法宝后,为何如此爽脆答应?

这时,已有更多盟会高手赶来,却都在百丈之外刹住。

对于王境者来讲,百丈内是极具威胁的距离,光说话的话,还是在百丈外为好。

“好,此事由老夫做主!乌道兄,九年之后,在下曾侄孙必上生死台,向令徒挑战!”庞老头一口应承下来。

乌庄主拱拱手,“后会有期!不送了!”

庞老头忙也拱拱手,“后会有期!”

他刚侧转身,脚下大乌鸦已迫不及待,一头扎入阴霾中去。灵鸦一直生活在阴霾中,对阳光极其不适应,早已是百般难耐。

庞老头同样不好受,身为灵修,他同样是喜阴厌阳之身。暴露阳光下不足一炷香,浑身已是火辣辣般感觉。

这还是夕阳,要是日正当中,除非达到灵圣境界,否则根本不敢露面。

乌庄主不屑地一笑,这才徐徐降落。他当然也是灵修,但所习功法特殊,并不怎么惧怕阳光。

不过若在烈日下暴晒,乌庄主同样难以持久。

这是所有灵修的最大弱点,阳光会灼伤他们的元灵,导致灵力大减甚至被废掉。

仙葫庄就在下方,并且在阴霾之上。山庄不算大,全部是瓦顶木屋,简朴却不残破。

一对朴实的中年夫妇,两名年龄已不小的丫鬟,依照乌庄主吩咐,向白郎行礼,并称呼他为少爷。

白郎忙躬身回礼,却不说话,他对这种场面很不适应,显得很腼腆。见礼之后,两大丫鬟便带他去沐浴更衣。

其他庄人依然各干各活,显然除非有吩咐,不然不会围拢凑热闹。

从后堂进去竟是山洞,其实这山腹之中,才是真正的仙葫庄,或者叫仙葫洞府。

外面哪些木屋,只是提供给普通庄人居住,充当门面而已。

灵修洗澡不会用热水,但遵照庄主吩咐,两丫鬟将白郎当常人来看待,于是烧了热水,然后伺候他沐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64章 恒光钟穿梭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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