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怕死 (第2/2页)
不要小看这手枪,正经的激光枪,除了威力小一点,其他性能远超高斯自动枪。
三爷也是垃圾场里讨生活的,至于说捡垃圾都要带激光枪……这很正常。
三爷从来都看不上曲涧磊,需要搬运货物的时候,从来不给钱,最多也就给一管营养剂。
他不高兴的时候,营养剂都不会给,就让傻曲白帮忙。
然而,曲涧磊也从来不白帮忙,宁可挨一顿毒打。
次数多了,三爷也知道这傻子就这德性,也就懒得打他了——打人也是要花费力气的。
反正他对傻曲的印象很一般,不过终究算是熟人,“傻曲,这几位可是猎杀者。”
猎杀者不是靠拾荒为生,而是猎杀各种野兽和变异兽,有时候也会接猎赏任务。
他们的地位比拾荒者高不少,算是废土的主要战力。
三爷年轻时也是猎杀者,后来是腿断了,战斗不方便,不得已来到垃圾场做了拾荒人。
他对曲涧磊态度不好,但是对猎杀者也没啥好声气。
那疤脸女人感受到了他的不友好,侧头冷冷地看他一眼。
曲涧磊耷拉下了眼皮,“我真没钱,平时就在矿场讨生活。”
想把我卖到垃圾场,那是不可能的,我本来就混那一片。
这不是说他在垃圾场的片区有多大面子,而是……谁想买他,就触犯了忌讳。
都混同一片的,今天有人能买傻曲,明天岂不是有人可以买三爷了?
疤脸女人闻言脸色一沉,“那么大的垃圾场,真以为所有人都会认识你?”
垃圾场真的很大,简直可以说无边无沿。
起码曲涧磊在废土生活了六年,也没搞清楚垃圾场到底有多大。
女人这么威胁他,他依旧不做声,就那么默默地待着。
曲涧磊有足够的理由反驳,但是他又不傻——跟一个带枪的人讲道理?
他相信,别人会给这傻女人提示的。
果不其然,三爷就出声了,“傻曲鼻子下面有嘴巴,他还会写字……”
“只要他说,自己在矿场讨生活,没人会买他!”
“不明白什么意思吗?可能买他的那些人,也不想自己哪一天被卖到别处矿场。”
三爷真不是要救曲涧磊,而是为所有拾荒人着想——这么做,垃圾场的秩序会大乱!
再坏的秩序,总好过没有秩序!
“白耽误时间!”女人抬腿又是一脚,将曲涧磊踹倒在地。
曲涧磊还是耷拉着眼皮不做声,这是他培养出来的“制怒”习惯。
“好了,这是KS16的绳子,先解开吧,”断了左臂的男人出声,“关起来观察两天。”
这是最正常的应对手段,此刻居然是最友善的言辞。
一名只带了长刀的男人上前,蹲下身去帮曲涧磊解绳索。
只看他的武器,就猜测得到,这应该也是一名拾荒人。
不过他腰间的长刀也不是普通货色,应该是超频振荡刀。
本质上说,拾荒不止是一个技术活,不但考验眼力,也很考验实力。
而装备,本身就是实力的一部分!
在他解开绳索的时候,还有两支枪对着曲涧磊,防他暴起难。
然而紧接着,长刀男人就轻咦了一声,“咦……你早就解开了?”
曲涧磊打绳结的水平很高,但是很不幸,他这次遇到了一个行家。
不过他没有什么社死的感觉,只是耷拉着眼皮回答,“想寻个机会逃跑。”
“这个……很难救活了,”女人拿脚尖挑一下罗杰斯的身体。
然后她很鄙夷地看一眼曲涧磊,“就这么看着他死去,连帮着止血都不做?”
曲涧磊不想回答,但是转念一想,不回答会加重自己“堕落者”的嫌疑。
所以他低声滴咕一句,“我怕死!”
“什么玩意儿!”女人气得骂了一句,转身大踏步走出了房间。
“你还真是不怕丢人!”长刀男人也忍不住说了一句,然后站起身来。
“既然你都解开了,那自己动手吧。”
曲涧磊无语地撇一撇嘴,你们杀良冒功都不怕丢人,现在好意思说我?
然而,其他人并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不过也没人指责他就是了。
杀良冒功也得有那本事……傻曲你倒是想杀良冒功呢,做得到吗?
正经是你有条件救助同类,却没有出手,被人说两句也正常了。
当然,也没谁指责他冷血,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废土的幸存者,就是这么现实。
倒是三爷又看了罗尹斯两眼,认出了此人,“这不是……洗矿的那个小帮派里的人?”
垃圾场里淘换出好东西,是要交给专门的人处理的,俗称洗矿。
洗矿的利润不是很高,但也不是单枪匹马能做得了的。
三爷甚至有印象,这个垂死的家伙,应该跟傻曲有点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