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107章 家务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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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情况复杂极了,我爸领来的流浪汉和司马庆领来的花魁大姐竟然彼此认识。
这本身并不算什么问题,北台很小的,哪怕是当年的鼎盛时期,也不过是一个靠着钢铁企业和洗浴保健文化作为经济支柱的小小乡镇而已。人口不算多,地界不算大,在某些环境中圈子里,人们彼此之间十分熟悉。所以两个看起来毫不相干的人,其实是某个圈子里的熟人,这不足为奇。
流浪汉怎么就不能认识舞厅花魁了?我爸和司马庆不都给出了合理的怀疑,比如流浪汉找花魁扯过蛋,比如花魁被流浪汉要过饭。
可他们都否认了,然后问了彼此一个非常有内涵的话题。
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
什么样的关系能问出这样的话来?只有一种可能性,要么是少年初恋,要么是夫妻离散。
少年初恋的可能性不大,看看他们都多大岁数了,隔了几十年不可能还认得出彼此。这种感受只要是参加过同学聚会的人都深有体会,尤其是那种十几年没见面的,当初的暗恋对象心上人的变化之大足可颠覆三观,摧毁一切美好回忆。
所以说他们是离散夫妻的可能性更大,而且离的概率大于散。
散伙分居不是离婚,俩人还时常能见面,具有夫妻之名。这样的关系之下将会是持续的相见两厌,互相嫌弃。但离了婚的则不同,距离产生美,距离使人遗忘,慢慢的两个人会彼此相思彼此记挂,这样的心态之下,慢慢的就会产生一种惦念——他(她)过得还好吗。
心怀这样的惦念,一旦发生预期之外的偶然相遇,就难免会情不自禁的将这个问题问出口:“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
四个人彼此之间第二次问出同样的问题,将我从复杂的脑补分析中拉了回来。
我连忙走出柜台,隔在他们两伙中间,先对我爸道:“我记得你说过这几个流浪航都是离过婚的。”
我爸点头。
我又问司马庆:“你也说过花魁大姐是被抛弃的。”
司马庆的大脑袋上下起伏,也是在点头。
我这回才去问流浪汉和花魁大姐:“所以你们就是彼此的前任夫妻?不是这么巧的吧?!”
他们没有理会我的问题,一名流浪汉很激动,就称之为浪一吧,浪一对花魁大姐问:“你竟然对外人说是我抛弃的你?我都穷得要饭了,有什么资格抛弃你,分明是你嫌弃我!”
两位花魁中比较性感的一位,我称之为一姐,一姐道:“你还知道自己那时候就穷的像个要饭的一样,现在我真得感谢当初的自己,要是没有离开你,现在也变成要饭的了。”
另一名流浪汉,我称之为浪二,浪二道:“我强调一下,我们只是快要穷成要饭的了,还没到要饭的程度,我只是流浪!”
另一名花魁大姐样貌清秀,我称之为二姐,她嘲讽道:“呵,那还赶不上要饭的呢,要饭的上班时间要饭,下了班有头有脸,当初十元三曲大舞厅里最大方的老板,都是要饭的。”
“你...下贱!”
这话一出,我和我爸还有司马庆立刻站在花魁大姐这边,指责流浪汉:“说话就好好说话,不许人身攻击啊!”
两个流浪汉气得呼呼直喘,众怒所向之下又不敢说什么。
我有点头疼,道:“算了,这样的组合可不敢留在店里,要不了两天就能把房盖给我掀了,人手问题我还是再想别的办法吧。”
我爸和司马庆同时拽我两条胳膊,差点没把我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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