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颜控! (第2/2页)
事情回到几分钟前:
"我来拿。"
"你胳膊?"程璋第一次怜香惜玉。
"没事,我吃饱了,扛的住。"让他拿草席拿了一路,季文已经很愧疚了,他再怎么变异,还是个孩子呀!虐待儿童是犯法的!
程璋不说话,直直看着她。
季文琳被他看的心里发虚,摸了摸鼻子灵光乍现,"我知道了,你把他系在我身上。"这绝妙的注意真是越想越满意,"对,这样你也不用拿,我也不用动胳膊,简直完美!"
程璋,"……"什么脑回路能想出这种办法。
丧尸是从西南方向来的,如果他们还按原路走的话,无疑会撞上,现在季文琳胳膊算是废了,关键时刻也抡不动木棍,打不爆丧尸的头,程璋武力值依旧在0处徘徊,他更懒的和丧尸对上。
于是他默默地改变了方向,而季文琳作为一个路痴,显然不会发现什么不对。
吃了那么多酸果子的季文琳总算回复了些许体力,和程璋并排走着,又起了聊天的心思。
季文琳,"你会钻木取火吗?"
程璋,"……干嘛?"
季文琳,"哈哈,那就是会喽。真厉害!"
程璋再一次不想理她。
季文琳,"咱们如果遇到什么小兔子,小鸡,小鸭,小鱼之类的,我们烤烤吃吧。"
果子其实挺不挡饱的,真的!
程璋,"……"
你是在郊游吗?你是在逃命啊!!!
"嘿嘿,你不会也没关系,我带了打火机。"
这是她从原来的世界带来的唯一一个身外之物,至于为什么是它,当然是因为它……好看!
银色磨砂的外壳,绽放一朵妖冶蓝玫瑰,静静地躺在柏油路旁的泥土里,一片灰绿色的叶子掩盖住了它大半个身子,却让那朵蓝玫瑰盛开在阳光下。
季文琳骑车早上骑车去学校的路上发现它,因为它长得实在太好看,就一直揣在兜里,然后被带来了这里。
她第一眼看到程璋的时候,就爱上了他的——脸,年龄虽小,可他的桃花眼已初具模型,眼角微挑,顾盼神飞,皮肤虽不是白如雪,却干净透亮滑溜溜的,还有可爱的婴儿肥,季文琳真是爱死了萌萌哒的小程璋。
季文琳是个合格的颜控,大千世界,只要是美的事物,全都为她所爱。
程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