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还能有这好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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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凌露出神秘的笑容。
她已经想好了要怎么解释了!
“姑姑,你还记得上次八姑说我掉河里的事吗?”
“记得,咋了?”
林春花这心哟,被她弄得七上八下的。
难不成那次林凌真的跳河了?
眼前的这个林凌,是鬼魂?
死过一次后,才终于想变好了?
“你,你别怕,就算你是鬼,姑姑也认你,姑姑保护你!”林春花一把抱住林凌。
林凌:???
“什么鬼?”林凌满脑子问号,一把挣开怀抱。
这不是她想要的走向啊!
四目对视,林凌总算是明白了林春花的意思,心里头有点点心虚,又有点哭笑不得。
“姑姑,我,我的意思是我那一次在河里捡到了一个金条,拿去换了钱。”
林凌赶紧解释清楚,不再搞神秘了。
再玩下去,她怕自己要被当成妖怪烧掉了。
林春花的神色一下子微妙起来。
“你在哪捡到的?还能有这好事?”
她有点小激动,现在去捡还来得及吗?
“就桥底下,八姑不是说看到我在河里吗,其实我就是去捡这东西了。”林凌想办法说出更多细节,让自己的故事更逼真一些。
林春花疑惑:“桥底下?那地方你还能看清?”
“不能,我,我就是那天坐着有点滑,滑下去了,刚好踩到台阶,然后就看到了。”
“也是运气好,那金条被一根老树枝挂着,在水面刚好能看见!”
林凌说完抹了把汗,编故事也是真难。
“那天你真的去河边了?”
林春花一脸严肃,那天八姑说的时候,林凌可是否认了的!
“嘿嘿,我还不是怕有人丢了东西,知道我过去,猜到金条在我这里!”林凌编故事编到底,说的越发流利。
林春花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林凌又把自己是怎么发现供销社的暗巷的,又是怎么卖金条的,统统给林春花说了一遍。
不过关于伪装什么的,龙哥什么的,她就给忽略掉了。
免得林春花真的过去找人对峙,那她就暴露了!
“你这孩子,胆子还挺大!”
林春花戳了一下她的脑袋。
心里倒是放松多了。
虽然林凌捡到金条没有第一时间跟她说,不过这孩子能藏得住事,连她都瞒过去,她也挺高兴的!
“捡到的钱可不能留着,你得想办法花出去才是。”
高兴过后,林春花又开始操心了。
林凌眨巴两下眼睛,她还真没注意这一点,疏忽了。
有个迷信的说法,说是捡到的钱是不义之财,所以不能留着,要马上花出去,不然自己的钱就会被带走。
“这么多的钱,咋花?”
林凌懵了。
要是搁几十年后,五千块随便买个手机就给花出去了。
可是这年头,五千块想花完,还真不好说。
“要不咱们去县城买个房子?”林春花试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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