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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可怜可悲可叹 (第2/2页)

圣刀刚刚落入叶寻手中。

对面的李刚,一个箭步蹿到李颐身前。

然后指着李颐,破口大骂起来!

“好你个逆胚,竟然胆大包天到这种程度!”

“袭击师者,老夫真是瞎了眼,才认你做义子!”

“为免你这逆胚,继续仗着老夫的名头作恶!”

“今日老夫就亲自动手,清理门户!”

李刚的语速极快,巴拉巴拉间,便说了一通。

旋即,他大袖一挥!

一道寒芒,在李颐的脖间闪过!

李颐目光一滞,瞳孔渐渐涣散。

涓涓鲜血从他脖间涌出,血流如注!

他的身体一软,仰天而倒!

看到李颐倒下,李刚的眼中,抹过一丝恨意,只不过他掩饰的极好。

该死的叶寻,这事老夫跟你没完!

倒在地上的李颐,身体抽搐了几下。

他的气息越来越弱。

或许是知道自己即将死亡。

他的脸上,反倒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表情。

“驴驴驴,身着泥褐……衣。”

“夜燕欲断缰,回首撂撅蹄……”

断断续续犹如呓语般的声音,从李颐口中传出。

随着这首咏驴诗落下,他的眸子内神采越来越黯然,最终气绝身亡。

李刚颇有“杀人灭口”嫌疑的举动,让叶寻露出了一丝怒色。

只不过,当他听到李颐断断续续的咏驴诗后,心下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他摇了摇头,扫了李颐的尸体一眼,唏嘘不已。

叶寻从系统那边,了解过李颐的生平。

这家伙出道很早,七八岁时,就以诗才闻名乡里。

到了十三岁时,一首咏驴诗传扬开来后,震惊了整个赤胜王国。

当然,咏驴诗能震惊诗坛,倒不是说这首诗有多高明。

事实上这首诗,从结构,用词等方面来讲,普通的很。

就是写了李颐儿时亲眼目睹的一件事。

小偷要偷他家的驴,但却不想被驴子扬蹄踢翻在地。

其中夜燕就是小偷的古称。

真正能让这首诗,流传开来,并让李颐名噪一时的原因是。

他在以诗咏志!

明着写驴,实际上在表明自己以后的志向。

身着泥褐衣中的泥褐,既指驴子的外表颜色灰扑扑毫不起眼,又暗喻百姓。

所谓的泥腿子,不就是百姓么。

而夜燕,明着是小偷,实际上在讽刺官场上的那些官贼。

整首诗,李颐以驴子自比,明明白白的告诉世人。

我李颐以后当官,心中只会装着百姓。

就算有官场上的那些官贼,想拉我同流合污。

我也只会像驴一样,直接踹你一脚。

一个十三岁的半大少年,却有这样的志向,自然轻易就被一些有傲骨的儒生、文人给捧了起来。

事实上李颐在步入官场后,一开始确实像他少年时期立志一样。

为民而当官。

只可惜,如今南疆大陆整个大势就是这样。

你不选择同流合污,那就等着倒霉吧。

所以,他被一贬再贬。

随着年龄增大,被磨去了所有棱角的李颐。

终究还是选择成了自己少年时期最讨厌的人群!

这是李颐的不幸,也是这个世界的不幸。

叶寻的感慨,便是来自于这一点。

“洞子时代留下的规则,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天穹域了!”

“可惜,只有圣师才能更改圣师制定的规则!”

“叶寻啊叶寻,前方的路很漫长,任重而道远,努力吧!”

心下感叹一句话,叶寻收回目光。

他转过身,朝着李刚看去。

李刚的目光,正好也射了过来。

眼神开始无声的交锋!

“小子,这一局算你赢,先胜不算胜,笑到最后才是赢家!”

“老东西,食大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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