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可怜可悲可叹 (第2/2页)
圣刀刚刚落入叶寻手中。
对面的李刚,一个箭步蹿到李颐身前。
然后指着李颐,破口大骂起来!
“好你个逆胚,竟然胆大包天到这种程度!”
“袭击师者,老夫真是瞎了眼,才认你做义子!”
“为免你这逆胚,继续仗着老夫的名头作恶!”
“今日老夫就亲自动手,清理门户!”
李刚的语速极快,巴拉巴拉间,便说了一通。
旋即,他大袖一挥!
一道寒芒,在李颐的脖间闪过!
李颐目光一滞,瞳孔渐渐涣散。
涓涓鲜血从他脖间涌出,血流如注!
他的身体一软,仰天而倒!
看到李颐倒下,李刚的眼中,抹过一丝恨意,只不过他掩饰的极好。
该死的叶寻,这事老夫跟你没完!
倒在地上的李颐,身体抽搐了几下。
他的气息越来越弱。
或许是知道自己即将死亡。
他的脸上,反倒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表情。
“驴驴驴,身着泥褐……衣。”
“夜燕欲断缰,回首撂撅蹄……”
断断续续犹如呓语般的声音,从李颐口中传出。
随着这首咏驴诗落下,他的眸子内神采越来越黯然,最终气绝身亡。
李刚颇有“杀人灭口”嫌疑的举动,让叶寻露出了一丝怒色。
只不过,当他听到李颐断断续续的咏驴诗后,心下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他摇了摇头,扫了李颐的尸体一眼,唏嘘不已。
叶寻从系统那边,了解过李颐的生平。
这家伙出道很早,七八岁时,就以诗才闻名乡里。
到了十三岁时,一首咏驴诗传扬开来后,震惊了整个赤胜王国。
当然,咏驴诗能震惊诗坛,倒不是说这首诗有多高明。
事实上这首诗,从结构,用词等方面来讲,普通的很。
就是写了李颐儿时亲眼目睹的一件事。
小偷要偷他家的驴,但却不想被驴子扬蹄踢翻在地。
其中夜燕就是小偷的古称。
真正能让这首诗,流传开来,并让李颐名噪一时的原因是。
他在以诗咏志!
明着写驴,实际上在表明自己以后的志向。
身着泥褐衣中的泥褐,既指驴子的外表颜色灰扑扑毫不起眼,又暗喻百姓。
所谓的泥腿子,不就是百姓么。
而夜燕,明着是小偷,实际上在讽刺官场上的那些官贼。
整首诗,李颐以驴子自比,明明白白的告诉世人。
我李颐以后当官,心中只会装着百姓。
就算有官场上的那些官贼,想拉我同流合污。
我也只会像驴一样,直接踹你一脚。
一个十三岁的半大少年,却有这样的志向,自然轻易就被一些有傲骨的儒生、文人给捧了起来。
事实上李颐在步入官场后,一开始确实像他少年时期立志一样。
为民而当官。
只可惜,如今南疆大陆整个大势就是这样。
你不选择同流合污,那就等着倒霉吧。
所以,他被一贬再贬。
随着年龄增大,被磨去了所有棱角的李颐。
终究还是选择成了自己少年时期最讨厌的人群!
这是李颐的不幸,也是这个世界的不幸。
叶寻的感慨,便是来自于这一点。
“洞子时代留下的规则,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天穹域了!”
“可惜,只有圣师才能更改圣师制定的规则!”
“叶寻啊叶寻,前方的路很漫长,任重而道远,努力吧!”
心下感叹一句话,叶寻收回目光。
他转过身,朝着李刚看去。
李刚的目光,正好也射了过来。
眼神开始无声的交锋!
“小子,这一局算你赢,先胜不算胜,笑到最后才是赢家!”
“老东西,食大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