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你,算老几 ?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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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刀从里没有放虎归山的念头,你要么跟别人不结怨,要么就弄死他,别说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是真小人,等一分钟都觉得时间太长。
最重要,他明白麦克阿瑟不能把他怎么样。
4000万美金的订单可比一所谓的“西非之王”要来的更为重要。
别以为名声大,就不会死,只不过,你死的比别人更隐秘而已。
“老板,我们现在回酒店吗?”
开车的米斯特看着反光镜中的唐刀问。
“嗯。”唐刀颔首点头,低下头,忽然眉头一皱,他看到西装上不知道何时溅了几滴血,看起来很刺眼,脱掉西装,打开窗户,就直接丢了出去!
外面行走的阿斯马拉行人看着从里头丢出来的西装,全都一愣,但紧接着就是冲上去哄抢。
坐在副驾驶的小天使看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有钱人所不在意的,也许是穷人一辈子都需要奋斗的东西。
钱,才是主流!
麦克阿瑟听到下属的汇报时,他正在看书,古希腊作家阿里斯托芬的《阿卡奈人》,这是一本反战,听起来满是粉刺,一名注定要走上暴力抗争的军事家竟然看这种?
这和唐刀用《战争与和平》来垫桌角有什么区别?
果然,政客和商人的本质都是一样的。
“你是说,劳埃德被尼古拉斯给杀了?”麦克阿瑟眉头一挑,把书给合上,双手交叉,放在股部上,仰着头看着弗朗西斯哥。
后者头皮发麻…
“是,是的!”
“你过来。”
麦克阿瑟突然笑了,突然伸出手勾了勾手指。
弗朗西斯哥往前挪了几步,但对方继续示意他走过去,他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就看到前者忽然站起来,拉住他的衣领,压在桌子上,操起烟灰缸,朝着他脑袋上砸了下去!
这一点都不留手!
麦克阿瑟紧紧咬着牙,两腮的肉却是抖动,手上青筋可见,当然也有血渍沾在上面。
兴许是打累了,他把烟灰缸往地上一丢,松开弗朗西斯哥,后者现在眼角开裂,满脸是血,从桌子上滑下来,躺在地上,如果不是其胸口还在起伏着,都以为他死了。
“把他拖下去。”
站在门口的采购团成员浑身发毛,他们是大气都不敢喘,等麦克阿瑟吩咐了,他们才急匆匆的上来将副团长给扛走。
麦克阿瑟随手把血渍在身上擦了几下,就感觉胸口的中的郁气少了许多,重新打开《阿卡奈人》,越看越觉得索然无味,他直接将这本书丢到一边,心里静不下来,使劲搓了下脸,眼睛也有点发红,忍不住一拳砸在桌子上。
“法克!”
他终于还是控制不住心中的怒气,他当然知道唐刀的做法是什么意思。
一种挑衅!
自己刚才问他劳埃德能换多少直升机,对方离开前还把后者给干了,这种光明正大的下手,让他都下不了台,他知道劳埃德必死,但…能不能给我留个面子?
可又不能把对方怎么办,最重要的是,没有必要为死人大动干戈。
死人是不值钱的。
他要是有良心,顶多就给劳埃德鞠个躬,然后把他的尸体运回西非。
麦克阿瑟聪明着呢,蠢货是不可能坐到这个位置的。
而弗朗西斯哥倒霉就倒霉在,他刚好站在办公室里,仅此而已。
…
基辅!
罗伯特坐在长椅上,大口啃着黑面包,身边放着百事可乐,这在乌克兰可算是基辅了,而一名雇员在远处的躺椅上拿着份报纸坐着,眼神却时常往这边瞥着。
就当他吃的正欢时,眼前像是有什么东西盖过来,遮住了他所享受的太阳。
嗯?
罗伯特挑着眉,鼓着两腮就抬起头,就看到面前站着个穿着袄衣,带着侧角面貌的男孩,对方扛着个麻袋,眼神满是渴望的看着百事可乐,吞了口唾沫。
“你想要喝吗?”
男孩往后退了半步后,迟疑会,点了下头。
“很抱歉,这是我喝过的。”罗伯特从兜里拿出一张五美元,递给对方,“你可以自己去买。”谁知道后者只是却是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麻袋,再指了指可乐。
他伸长脖子,看了眼,那麻袋中满是垃圾,什么瓶子、破衣服等等。
可这男孩看起来不像是个乞丐呀,身上穿的衣服也很干净。
正当罗伯特不明所以时,就听见声焦急的喊声,“菲尔米诺。”朝着声音方向看去,一名身高大约在1.7左右的年轻女子放下个大包,就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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