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十四章 驱逐出境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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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港岛一反常态的阴云密布,寒风凛冽。
西贡,白沙湾别墅,客厅里却是热火朝天,欢声笑语,所有参与了昨晚“诛仙”之战的人,全都围坐一圈,他们在打边炉,庆祝胜利。
桌子上琳琅满目,摆满了时下最新鲜的食材,天上飞的,海里游的,极尽奢华。
虽然,大家伙都是折腾了一宿没睡,不过所有人的精神都很饱满,神采奕奕。
尤其是陆岩,更是扬眉吐气,一展胸臆。
这次“诛仙”之战,赢得酣畅淋漓,全歼了真仙教的几名首脑,已方却没有损失一兵一卒。
其实也不是毫无损伤,九叔手下,有20几名军装警察都受伤了,清一色骨折,都是夜魇大爷的手笔,好在没死人。
只不过,这点损失完全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所有人都不以为意,就连圣母病一向严重的九叔都不太在意。
这特么可是“诛仙”啊!只伤了几个人,你特么还想咋的?
整个过程,杜蔚国恪守的承诺,全程都没有出手,而最终决定性的一击,打爆芷脑袋的那颗雕花子弹,正是陆岩射出的。
所以,此刻,陆言表现的格外兴奋:
“妈了个巴子的!老子来港岛快半年了,就数今天过得最畅快,来,咱们干一杯!”
话音刚落,陆岩就自顾自的仰脖把手里的大半杯白酒一口闷了。
喝得有点太猛了,陆言忍不住咳了两声,脸色微微有点酡红。
港岛这边的习惯,是不怎么喝白酒的,就算偶尔喝,往往也都是低度的米酒。
只不过,今天杜蔚国他们喝的却是粤省名酒长乐烧,还是52度的高度烈酒。
这酒贼特么够味,虽然度数高,但是却一点都不辣口,入喉蜜香幽雅,醇厚绵柔。
这些长乐烧,都是九龙城寨掌舵人王栋之前送来的,当然是走水路运到港岛的。
九龙城寨现在鸟枪换炮了,已经不再是港岛最混乱,最底层的贫民窟了,日子也过起来了。
首先,城寨里有将近2万年轻男女都在赵英男旗下的各个工厂里做工,待遇优渥,旱涝保收。
其次,城寨还守着屯门的青山码头,不仅平时能干些装卸,运输之类的活计,还养了十几条汽艇走水,又多了条财路。
最后,城寨还有几百名最精悍,最悍勇的小伙子,在忠义堂直属的执法队里听差,有里又有面。
要知道,九龙城寨一共就10来万人,除开部份手艺人之外,现在几乎所有年轻人都有了稳定的着落,日子自然过得红红火火。
按照杜蔚国今时今日的权势,在港岛这一亩三分地上,绝对算是言出法随般的存在。
别说是近在咫尺的长乐烧,就算他想天天喝陈年茅台,也是轻而易举,一句话的事。
打了胜仗,杜蔚国今天的心情也是相当不错,笑呵呵的陪了一杯,不光是他,赵英男,兰斯洛特,甚至就连夜魇,夜璃也都跟着喝了。
没错,这对猫狗大爷也上桌了,它们可是大功臣,自然没人会把他们当成畜生。
“呼~”
烈酒入喉,一条火线似的钻进肠胃,浑身瞬间变得暖洋洋的,杜蔚国惬意的呼出酒气。
站起身,分别给陆岩他们把酒满上,最后才给自己倒上,郑重的双手端起酒杯:
“陆岩,兰斯洛特,九叔,雷克,鹏仔,港岛是我的第二故乡,英男是我的牵挂,我已经这当成家了,而你们全都是我的家里人。
略微顿了顿,杜蔚国环视众人,语气真挚:
“我成天风里雨里的疲于奔命,也顾不上家里,平时全靠你们帮衬,辛苦了,我敬大家一杯。”
言毕,杯干。
他这两句话说得非常质朴,但是全都是赤诚的真情实感,所有人都为之动容了。
无情未必真豪杰,杜蔚国此刻也不再是叱咤风云,睥睨天下的煞神,只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众人中,赵英男的反应最为激烈,眼圈瞬间就红了,泪水像是断线的珍珠,止不住的滚落下来,哽咽的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了。
她最清楚杜蔚国的初心,也最了解,他是如何从名不见经传的轧钢厂保卫科干事,一步步蜕变成今天无家无国的煞神。
个中的无奈和苦楚,赵英男是感同身受的。
她还不是一样?执掌着整个港岛最烜赫的鲲鹏财团,富可敌国,风光无限,但是这些真是她想要的吗?
一听这话,陆言也有点激动,眼圈泛红,把酒杯重重的墩在桌上,拍着胸脯保证道:
“没说的,卫斯理,只要我陆岩还有口气,必保港岛这边的局面稳如泰山。”
陆岩虽然微醺,但是理智清明,这个承诺的分量绝对是沉甸甸的,一诺千金。
他看似玩世不恭,其实心中凄苦无比。
认识杜蔚国之前,陆言成天就蹲在老街的大陆酒店,守着风雨飘摇的兄弟会左支右绌,艰难求活。
这两年,由于杜蔚国的强势崛起,共济会不得不转移目标,无暇再继续打压兄弟会,情况才略微有所好转。
据说,最近兄弟会正在谋划在波斯的伊斯坦布尔重新开设大陆酒店,重新出现在台前。
陆言在港岛呆了半年多,赵英男把他当成亲哥一样推心置腹,又多次经历生死,他早就生出了归属感。
“我岁数大了,也折腾累了,港岛挺不错的,我就打算在这养老了。”
老帅哥兰斯洛特一贯的话不多,但是意思表达的非常清楚,他现在算是正式加入到杜蔚国麾下了。
更有意思的是,老帅哥这两句话,是用粤语说的,虽然略显生涩,但是已经说的有模有样了。
“卫斯理,这两年,你过得确实不容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我有时候想法确实是过于迂腐了。”
九叔也跟他碰了一下杯,还难得说了句软话,承认了自己的问题,之前彼此心中那点芥蒂瞬间烟消云散。
雷克的酒量一般,几杯烈酒下肚,脸色已经涨红的快要滴血了,声音也有点发飘:
“卫斯理先生,港岛有您这尊真神镇着,宵小退避,我这边唯您马首是瞻,但有差遣,绝无二话。”
至于鹏仔,在场的都是大佬中的大佬,唯有他是小字辈的,甚至地位都不如夜魇,夜璃,眼下这个场面,他只能赔笑陪酒,根本就没资格说话。
杜蔚国此时早已修炼的城府深刻,人情练达,却并没有忽略他,主动伸手,跟他碰了碰杯。
“鹏仔,你平时东奔西跑的也没少帮忙,受累了。”
鹏仔顿时受宠若惊,声音都哽咽了:
“卫斯理先生,我鹏仔能有今天,全靠您的提携,以后鞍前马后,只要您一声令下,就算是刀山火海,我也不带皱一下眉头的。”
“哈哈哈!”
杜蔚国意满踌躇的放声大笑,举起酒杯,语气豪迈:“来,咱们满饮此杯!”
午后,大雨倾盆。
欢闹的酒宴也终于结束了,一共6个人,外加一猫一狗,喝了整整2箱,24瓶52度的烈酒,绝对惊世骇俗。
与会的所有人,几乎全都喝得酩酊大醉,各自回去休息了。
只有杜蔚国独自倚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眯着眼,叼着烟,怀里抱着夜璃,脚下匍匐着夜魇。
当然不是在凹造型,他在等客人,临近中午,酒宴正酣的时候,霍先给他打了个电话,语气挺凝重的,说有事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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