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萝莉的身子御姐心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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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年看着这男子,身着滚金宽袖长衫,腰佩青白冰壶玉珏,头戴碧绿盘蛇翡翠簪,脚蹬祥云暗纹冰缎靴,手持百鸟朝凤鎏金扇,耳坠深海东珠圆月铛。
一团的富贵锦簇,让人忽视了他那狭长而隐隐泛着冷光的眼睛。
这样的目光正好落在看过去的白璐身上。
李清年对这人的不喜就莫名多了几分。
“我出二两银,不过,你得跟我走。”这富贵公子摇着折扇,说到最后将扇子在手心一拍合了起来,用扇尖指向那女童。
女童脸上的脏污已经盖不住艳丽的绯红,她的眸子居然透出秋水来。
“只是,你太小了,不若让你娘跟我走吧。”富贵公子话锋一转,又看向那搀扶着男人的妇人。
妇人一愣,手上没了劲儿,男人差点直接摔个屁股墩儿。
女童脸上的绯红就如潮水般褪去,松开扯着白璐的手走到富贵公子身前,清了清嗓子道:“公子,我已是豆蔻,只是瞧着小了些,是足以侍奉公子的。”
豆蔻?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古代的豆蔻,岂不是十三四岁?
白璐有些迷乱了,她一直以为这女童不过七八岁啊!
哪知道这女童、不,这姑娘居然比原主只小了那么一点点?
就真是萝莉的身子御姐心啊?
那富贵公子显然也傻了,又上上下下地打量起眼前如孩童般的人来。
“我名唤米苗,往后,就是公子的人了。”米苗干脆利落地跪倒在富贵公子跟前,对身后妇人的哭喊声充耳不闻。
她如今有了路子,就绝不会再走回头路。
更何况二两银子,足够她爹娘存活好一段时间了。
再加上她跟了这有钱人的公子,她爹应该会对娘好些的。
米苗的头挨着灼人的地面,刻意不去听妇人挽留的话,眼前一幕幕闪过的都是她从小到大受得罪。
周鹏飞看着跪伏在自己身前的人,又看着脸上错愕神情还未收起的白璐,挥了挥手,身后跟着的长随就扔了二两银锭子到妇人和男人的脚边。
“拿着吧,我们少爷赏的。”
男人连忙将银子从地上捡起,也不顾上面沾着的灰尘,放进嘴里咬了咬,喜滋滋地冲周鹏飞道谢:“多谢周公子,小女跟了你是她的福气,往后要打要骂都随意。”
说完,就拽住不肯走的妇人往人群外面挤,得了二两银,他身上的伤都不痛了。
他在里德县住了这么多年,对里德县里的官老爷们虽然没见过,却也是听过的。
而这位周鹏飞周少爷,乃是里德县四大家周家的嫡次子,为人张扬又乖戾,将花楼柳街当成自己家一般,寻常见着貌美些的女子,更是直接带回去。
但却不会亏待了人,都是好吃好喝地供着。
他从前也生过把女儿送给周公子的心,为此还远远瞧过周公子几次。
只是自家女儿实在太像稚童,送了一次,被扔了回来,他也就息了这心思。
谁曾想,今日周公子居然主动收了他们家米苗。
不说往后,就说这二两银子,也够他花销好久了。
不趁着周公子没反悔赶紧走,他怕这银子留不住。
至于女儿,虽然现在是乱世,往后只要报周家的名讳,应该是好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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