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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程家 (第2/2页)

程爱莲翻身坐起来,说:“娘啊,话可不能这样说啊,晓雨算是从小跟着咱们长大的,村里孩子欺负她,咱们家人都给她上前,晓雨也是个懂事的,知道咱们对她好,对咱们感恩,您要说愿意去Q市玩,保证她让你们在她家住着呢。”

程母说:“晓雨是个好孩子,小时候刚来咱们这里连话都听不懂,小小的一个人,谁见了谁稀罕,你跟她说话她就拿着大眼睛盯着你看,你说了什么她都听不懂,看了更让人心疼。”

程爱莲说:“我现在都还记得,我去国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就坐在一把宽大的椅子上,怀里抱着她那个毛绒小熊,听到我是去带着她回国的人,就站起来拉着我的衣裳,眼睛怯生生的盯着我,看的我的心都要碎了。”说到这里,程爱莲眼睛里又有了泪花。

程母说:“这孩子啊,也是个命苦的孩子,才那么点大,亲妈就没了,好不容易这长大成人参加工作了,亲爸又没了,唉,这孩子看着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小时候吃的苦不算苦,以后一定会有人好好的疼她的。”

程爱莲说:“我就跟您说说,您可不要跟别人说了,晓雨春节的时候还回来跟我们说想要跟她的男朋友准备结婚,她那个男朋友都谈了好几年了,我跟老杜觉得吧,都谈了这么多年了,感情有基础,那孩子今年研究生毕业的,结婚正好,谁知道老杜出事之后,晓雨急匆匆的回了Q市一趟,回来就没有再提过那个男孩子,我见过那个男孩子,长得挺好的,性格也好,前几天竟然有一个长得更好看的,年纪看着也比晓雨大好几岁的男的突然来看我们。”

程母听了,惊讶的说:“这是怎么回事啊 ?”

程爱莲说:“我也不清楚啊,问她只说是认识不久的朋友,正好从W市经过,就过来看看的,多的我也不好问啊,万一问多了晓雨烦气怎么办?”

程母叹了口气,说:“别的事情都好说,就这个找对象的事情,还真不好多说,就像你当年,非得嫁给一个比你大那么多,还带着一个孩子的鳏夫,我跟你爹不也不敢反对嘛,做父母的,都是这样啊,孩子想要走那条道,就得在后面好好的守着,看着孩子在那条道上一步一步往前走,走的不顺当了,还得帮着孩子做点什么,让孩子能更顺当的往下走,孩子回来说不想走那条道了,还得帮着琢磨该走哪条道。”

程爱莲看着一脸感慨的程母,说:“我们是不当人父母不知道父母恩啊,娘,我这些年能过的这样舒坦,也是您跟我爹帮衬了很多,当年我们在乡政府宿舍里住着的时候,我跟老杜都忙自己的工作,家里家外的都是您跟我爹操持。”

晓雨很享受在这个叫做程家村的小村庄的生活。

程家村距离县城跟W市都是将近百十里远的距离,这个村子比较大,要不然也不会曾经是个乡的驻地。

程家村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姓程,再加上亲戚连着亲戚,出去了几乎都能按照辈分喊人,晓雨被程爱莲带回来之后,在这个地方一直生活到十二岁,然后才因为杜青川工作调动才去了县城。

杜青川在程家村工作了十二年,一直做到了乡里的一把手,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小乡村建设的像模像样,就连那一条穿过村子的柏油路,都是杜青川给跑出来的。

晓雨吃过饭之后,就去最西边的那个房间里面,那个房间是专门收拾出来给晓雨跟晓雪住着的,晓雪坐不住,跟着表哥表姐一起,带着表弟表妹去了村子南边的那条小河里面,程家老两口在河边有一块菜地,几个人一起去菜园子看看,顺便去河边玩一玩。

晓雨躺在床上,院子里静悄悄的,偶尔的从外面传来几声蝉的嘶鸣声,东边的房间里程爱莲跟程母在说话,说话的声音远远的传过来,只能听见嘁嘁喳喳的听起来不真切的动静。

农村的夏天,到了午后,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大家吃过午饭之后都会在家里歇个午觉,等到下午太阳不是很晒了,这才去地里忙活忙活。

晓雨躺在稍微带着一些潮气的床上,觉得心里非常的平静,只要回到这个地方,什么烦心事都不用去想,就这么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迷迷糊糊的就睡了过去。

醒来了,觉得浑身舒坦,看了看时间,竟然睡了一个多小时,已经下午三点多了,赶紧起来,用手使劲搓了搓脸,看看手机,竟然有几条未读信息。

孟琪发了信息,问自己什么时候回去,晓雨回复了回去的时间,下面竟然还有穆新宇发过来的信息,穆新宇说自己想要找晓雨再好好的谈一谈,晓雨没有理会,直接就把信息给删除了, 然后把穆新宇拉黑,晓雨是个很有原则的人,既然已经分手了,那以后再见面就是路人,没有必要再这样那样的聊天,没什么意思,感情的事情,本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理顺的事情,既然分手,就没有必要再藕断丝连的。

最后面的竟然是钟思睿的信息,钟思睿说了自己的行程,说已经订好了五天之后点机票,京城的工作已经交接清楚了,后面要把住的公寓整理一下,委托物业给租出去,然后跟几个朋友告别,以后就会常驻Q市。

晓雨看了之后,也不知道要怎么样回复,索性没有回复,锁了手机屏幕之后,呆呆地坐在床上,眼睛瞅着窗户外面种着的那棵石榴树,石榴树上面已经挂满了累累的硕果,再过两个月,石榴就能成熟了,这棵石榴树还是自己刚来程家村的时候,程爱莲带着自己从乡政府移栽过来的。

那个时候,晓雨被从国外带回来,因为语言不通,没有什么朋友,杜青川普通哈讲的好,倒是能够交流一下,别的人,也有普通话讲的好的,但是很多人的普通话还带着口音,杜晓雨听都听不懂。

晓雨从小就是个很安静的孩子,杜青川上班之后就很忙,原想着要把杜晓雨给送到乡里的幼儿园的,杜晓雨待了两天就不愿意去了,幼儿园的小朋友都跟看西洋景一样围着晓雨看,晓雨感觉非常的孤独,随身带回来的那个毛绒小狗熊就成了杜晓雨唯一的慰籍,成日里抱在怀里,杜青川走了她就抱着小熊在乡政府的大院里面游荡。

乡政府跟乡中学挨着,宿舍跟中学之间有一道门,平时也不关,从这道门过去,就是乡中学的操场,穿过操场,就是学校的教学区。

晓雨游荡到操场之后,听到从教学区那边传过来的读书声,她就走过去,正好是程爱莲在给学生上课,晓雨觉得程爱莲讲课的普通话听起来那么好听,程爱莲的声音那么温柔,她就站在教室门口,静静的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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